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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crq7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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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簡單水滴zD
順風車的意思,顧名思義就是你是同一方向,他有空做,你沒有車,他順便搭你搭乘他車。啊互相提供方便,他收取一定費用呢,費用因為嗯,他也減輕他這個嗯,執行的費用。
不是以盈利為目的,不能主動經常地去招攬顧客,以盈利為目的,這就叫順風車,我認為它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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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涉海一族
未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擅自從事道路運輸經營的,屬於非法營運。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六十四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未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擅自從事道路運輸經營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停止經營;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2萬元的,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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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使用者7712868727136
順風車只要沒有合法證件的算非法營運。非法營運是指沒有依法取得營運權而實施了營執行為。即未按規定領取有關主管部門核發的營運證件和超越核定範圍進行經營。
【法律依據】
《道路運輸條例》第8條,申請從事客運經營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與其經營業務相適應並經檢測合格的車輛;
(二)有符合本條例第九條規定條件的駕駛人員;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申請從事班線客運經營的,還應當有明確的線路和站點方案。 -
5 # 使用者5491864517516
國家對順風車的定義是私人合乘,並沒有把順風車定義為網約車,所以順風車是不屬於非法營運的。但國家政策對順風車是有一個界定的,順風車接單每天不能不能超過一定次數.
如果超過每天3-4次以上,就可以認定為非法營運,因為有很多人利用順風車來從事非法營運活動,所以一旦你每天順風次數太多也算非法營運。
拼車有幾種情況:
一種可以叫搭乘“順風車”(對車主而言就是順路帶人,以減少油費等支出).
第二種情況是合租。順風車是指車主在自己出行的途中順路捎上兩三個路線基本相同的乘客,並收取一定的費用。合租是指幾個住在附近的人合租一臺車,方便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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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張波9w5X
不算非法營運
國家對順風車定義是私人合乘,並沒有把順風車定義為網約車,所以順風車不屬於非法營運的,但國家對順風車有一個界定,順風車每天接單不能超過一定次數,如果每天超過3/4次以上,就可以定為非法營運,因為很多人利用順風車從事非法營運活動,所以一旦你每天順風車次數太多就算非法營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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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無限530
順風車定義為私人小客車合乘,也稱為拼車、順風車,是由合乘服務提供者事先發布出行資訊,出行線路相同的人選擇乘坐合乘服務提供者的小客車、分攤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費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
交通運輸部表示,合法的私人小客車合乘應當具備兩個核心要件:一是以滿足車主自身出行需求為前提,二是分攤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費互助,而且駕駛員提供合乘服務每車每日不超過2次。
關於合乘性質的順風車一直還沒有明確的檔案規定,所以執法過程中就沒有法律依據,因此現實中即使是順路同行,只要車輛沒有合法營運證件,司機沒有合法證件,只要司機收了乘客的錢,被抓任的話,一律按照法營運或者非法網約豹車處理,正吊罰款。
【法律依據】
《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第三十四條,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予以警告,並處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取得經營許可,擅自從事或者變相從事網約車經營活動的;
(二)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失效的《網路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網路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從事網約車經營活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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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頂級夢想家66
順風車在過去算是非法運營,過去有計程車公司,拉乘客的買賣全都是計程車公司的,交通部門有計程車牌照,家用汽車牌照兩種分別,就是在現在也有這樣的分別,那時候滴滴打車,順風車等全都是非法運營的,家用汽車的牌照卻出去拉客,這在交通部門是違規的。但是現在順風車已經很普遍了,已經不涉及到違規非法運營的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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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財運亨通
不算非法營運,是滴順風車,價錢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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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網約車行業發生了多起危害乘客安全的惡性事件,今天,交通運輸部表示網約車行業不是法外之地,保障乘客安全是網約車規範發展的底線。
交通運輸部運輸服務司副司長 蔡團結:加快清退不合格的車輛和人員,確保平臺上註冊的車輛和人員與實際的車輛、人員一致,並取得相應的資質,確保老百姓的安全。第二就是推進誠信體系建設,實施聯合的懲戒名單。對一些嚴重失信的企業,以及相關的法人和經營人員,採取黑名單制度。
蔡團結表示,今年七月底,將完成網約車資訊保質保量、完整地傳輸監管平臺。對於屢次處罰不改,情節嚴重的企業,將啟用對相關許可的撤銷。
交通運輸部運輸服務司副司長 蔡團結:對於這個屢次處罰不改的企業,我們將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實施聯合的信用懲戒,同時對於情節嚴重的,我們將啟用對相關許可的撤銷。
不能以順風車名義行非法營運之實
交通運輸部表示,順風車和網約車是不同性質的出行,規範私人小客車合乘,要探索建立政府部門、企業、合乘雙方等共同參與的多方協同治理機制。
交通運輸部表示,合法的私人小客車合乘應當具備兩個核心要件:一是以滿足車主自身出行需求為前提,二是分攤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費互助,而且駕駛員提供合乘服務每車每日不超過2次。
交通運輸部運輸服務司副司長 蔡團結:國家的頂層設計是鼓勵順風車的,目前確實有一些平臺公司以順風車的名義實際從事網約車的經營,所以我們要嚴厲打擊這種借順風車之名義從事網約車的活動,當然對順風車也要合理引導。
蔡團結表示,規範私人小客車合乘,要探索建立政府部門、企業、合乘雙方等共同參與的多方協同治理機制。部分還未出臺私人小客車合乘的城市人民政府要加快落實國家層面的改革意見,出臺私人小客車合乘實施細則,明確有關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交通運輸部運輸服務司副司長 蔡團結:希望我們的平臺公司能夠履行主體責任,在相關車輛和人員的資訊方面嚴格把關,嚴格稽核。同時注意嚴格保密,特別是我們乘客的相關的隱私資訊保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