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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夏目歷史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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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福星高照929
歷史女子賣身葬父,因為有個風俗自己家死了是不能自己挖坑埋葬,有許多的後事葬禮專案,還要棺材錢和各種費用都不是少數目。因此過去窮人家遇上喪事借錢是很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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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火車遊俠
提這個問題的人一聽就是出生在溫馨家庭,長在幸福生活裡。
我想告訴你,假如你是一個十幾歲的少女,且是小腳女人,手無縛雞之力,家裡沒有一分錢,沒有親戚朋友,人死在家裡你怎麼弄出去?怎麼抬到墓地?怎麼下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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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何處是家鄉
“葬”不是挖個坑埋了的,過程複雜之極,想要了解清楚的話,就去找一段《白事會》的相聲聽一聽。哪怕全部都是最次的,也會讓窮人家破人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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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大愛無恨劉成
這個要從古代社會的喪葬制度和風俗說起。古代人們相信生命的輪迴,所以對去世的人的屍體要妥善處理,以有利於超度死者,使死者亡靈能夠投胎到更好的人家,來生能夠生活得幸福如意,所以,人們對喪葬很重視,有一套嚴格的程式和規範的禮儀。有些禮儀和程式甚至流傳千古,至今還被人們採用。
《呂氏春秋.節喪》雲:
“審知生,聖人之要也;審知死,聖人之極也。知生也者,不以害生,養生之謂也;知死者也,不以害死,安死之謂也。
意思就是:審度人的生死問題是聖人要做的重要事情。瞭解了生命的意義,就可以不做損害生命的事,就有利於保養生命;知道了死亡的意義,就可以不做損害死亡的事情,可以是死者安穩。也就是我們經常說的:死者為大,入土為安。
順利讓死者的遺體入土為安,是活著的人的責任。這個盡職盡責的人當然最好是死者的親人。大多數的死者都是老年人,所以承擔埋葬的責任自然就是老年人的兒女。這就是大家通常所說的:為老人養老送終。
作為孝順的子女,不但要負責贍養老人,還必須在老人去世以後,為老人送終。那麼,為什麼要把死者埋葬起來呢?
第一、藏好死者的遺體,不讓它們受到動物的侵犯。
葬就是藏的意思,是指藏在地下。而埋藏遺體講究深淺適宜。埋藏淺了,就容易被動物挖掘(狐狸就很喜歡挖掘墳墓);埋藏得太深,就容易被地下水所浸泡而過早腐爛。另外,還有螻蟻、蛇蟲等的蠹毒。這樣就擾亂了亡者的安寧,達不到入土為安的本意了。
第二、古人把墳墓視為死者亡靈的居所,所以不能馬馬虎虎。
古人認為:死者居住的條件當然是追求好一點的,以有利於投胎。所以,古人為死者建造墳墓也很講究。墳墓的高低、佔地的大小,都必須根據死者生前的身份和地位來確定規格。這樣,就逐步要變成了,好像是死者的葬禮規Grand SantaFe高,就越是顯得操辦喪事的後代越尊重他,越孝敬他。
於是,人們開始給死者製作高檔的棺槨;穿起華麗的衣服,穿戴上漂亮的帽子和鞋子;然後再根據經濟實力的大小,以金銀財Bora陪葬;甚至奴隸主還以奴隸來陪葬,有個別封建社會的帝王還以後妃和宮女陪葬。
奢侈喪葬之風越演越烈,給盜墓賊創造了發財的良機。於是,歷朝歷代,無論怎麼努力,盜墓賊都是屢禁不止。因為,這利潤空間太高了。簡直就是無本萬利啊!盜到一個貴族的墳墓,那是一生一世都吃喝不愁、享用不盡了。
《呂氏春秋》雲:
“其葬則心非為乎死者慮也,生者以相矜尚也。奢靡者以為榮,節儉者以為陋,不以便死為故,而徒以生者之謗譽為務。
意思就是:奢葬之人其實心中並沒有為死者考慮,而是考慮的是互相攀比崇尚奢華。把葬禮奢華的人看得很榮耀,把簡陋辦理的人看得很卑微。已經不是把死者入土為安看做是根本了,而是把活著的人的名譽是否因為葬禮而受損看得至關重要了。
這樣,死者的兒女即使傾家蕩產也爭取把葬禮辦得隆重一些,免得被人輕看或者是唾罵。
死者的兒女如果家大業大,為先人辦理一場像樣的葬禮,自然不在話下;但是如果死者的兒女家境貧寒,那就難以承受了。但是,為了不受到熟人的譴責,不受到他人的歧視,只好想方設法來籌措費用,為先人隆重辦理葬禮。不然,很多人就會說:人的一生不就這一次嗎?辛辛苦苦一輩子,死的時候還草草了事,這家孩子也太不孝順了。
誠如是,生者今後就會四處碰壁,抬不起頭來,就無法做人、也無法立足於社會了。
有的家庭一貧如洗,實在沒有辦法為先人辦理隆重的葬禮,甚至連一幅上好的棺木都買不起。這個時候,為了表示自己的孝心,她們就賣身為奴,封建社會也就頻繁出現了賣身葬父的人間慘劇。
那麼,究竟應該怎樣安排先人的後事呢?古代聖人其實早就指出了具體的做法,那就是:
父雖死,孝子之重之不怠;子雖死,慈親之愛之不懈。夫葬所愛所重,而以生者之所甚欲,其以安之也,若之何哉?
意思就是:父親雖然死了,但孝順的兒子對父親的尊重不會有所怠慢;兒子雖然死了,但慈愛的雙親對兒子的關愛也不會有所鬆懈。埋葬自己愛的人、尊重的人,就想要用他們生前的過度的慾望來做陪葬,他們怎能得到安息呢?所以,他們提出了“厚生薄死”的先進理念。
世俗的人舉辦葬禮,經常用大車載著棺槨,打著五花八門的旗幟,靈車上蓋著華麗的飾物,棺槨上點綴著各種珠寶、塗著黑白相間的花紋,送葬的隊伍浩浩蕩蕩。
其實這樣的做法美觀、奢侈不假,只不過是講排場給別人看的。如果葬禮越奢華,對先人越好,也可以造福後人,那麼誰都會不惜一切代價去做的。人們也就不用努力奮鬥了,只要把先人的葬禮搞好就可以了,是不是?
所以,豪華葬禮能夠造福後人的說法,完全就是迷信的說法,是唯心論。
我們現代人當然不必太過執著於形式,只要心懷先人,不忘先輩為我們做出的貢獻;多做好事、一心行善,爭取為國家、為社會、為人民做一個有價值的人,就是對先人最好的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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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裝劇裡常見一個橋段“賣身葬父”,編劇會根據劇情發展需要,延伸出不同的結局。
如女子被見義勇為的好心人相助,贏得稱讚聲一片,也會被惡霸佔便宜,再讓男主神兵天降、上演一出英雄救美,若女子是主角,目的是為了表現孤苦無依和英雄氣概,女子是配角,就另有推進感情線的作用。
好比《還珠格格》裡的彩蓮,在乾隆一行人下江南時,於路邊賣身葬父被惡霸強取豪奪,小燕子先施展輕功痛擊對方,但三腳貓功夫打不過,永琪就出手相助,事畢準備離開,心軟的永琪看到彩蓮如此可憐,給予銀兩讓她好好安葬父親。
這裡就先體現出,來自民間的小燕子仗義熱情,跟規矩的宮裡格格不一樣,再點出永琪也是極具善心的阿哥,絕不是紈絝子弟,後面還有引起小燕子嫉妒,讓萌芽的感情生髮出來,一石三鳥格外有戲。
所以電視劇裡“賣身葬父”的一個原因是劇情需要,好比一個鎖釦能串聯起上下故事情節,並且不都是女孩子才賣身葬父。
《天仙配》中的董永也因走投無路採用過賣身葬父,東家欽佩其孝心,讓他紡布頂賬,被七仙女看中人品,替他織好布,換得自由身。
但女子在古代沒有繼承權,若跟老父相依為命,那遠房親戚等其父過世,就會搶奪家產,狠心些的連安葬費都不會給,女孩不能眼睜睜看著父親的屍身腐爛,就會選擇賣身葬父。
至於為何不挖個坑把父親埋了,開啟新的生活,婚喪嫁娶是古人一生看重的大事件,尤其以喪事居第一,大家操勞一輩子,圖的就是死後能得一個安生日子,帝王和平頭百姓都是如此,挖個坑找個草蓆裹著下葬,女孩會終生良心難安。
就哪怕女子心一橫找來一塊草蓆,挖坑也沒那麼簡單,古代幾乎都是土地私有制,就近埋在鄉親的地裡,人肯定覺得晦氣不願意,沒兩天就會挖出來扔到亂葬崗,相當於暴屍荒野,被野狗和禿鷲啃噬,這得是仇家才幹得出來的事情,女兒決計不忍心。
如果找一個荒山挖坑,女子的體力應該拖不動成年男性,《倚天屠龍記》中殷離用板子拖著重傷的張無忌,殷離還是個練家子,都得走一步歇三步的掙扎前行,更別說沒有功夫的普通女孩子。
即使千難萬阻拖拽著來到荒山跟前,那數日下來,屍身估計都已經腐爛,所以挖坑行不通。
如果古代就可以火葬的話,那捧著骨灰罐到野山挖個坑安葬,還有點操作空間,只是悠遠的習俗又講究把屍身放在棺木裡入土為安,還得有道士看風水,嗩吶吹鼓手隨行送葬,女子無計可施就只能賣身葬父。
能走到賣身葬父這一步,女子應該家中再無人可以依靠,所以這次葬父行動,一方面是可以體面地讓老父走完人生最後一程,盡了作為女兒的孝心。
一方面也是想找下半輩子的飯碗,古代對女子桎梏很深,在家從父、出嫁從夫、夫死從子的三從讓她們沒有自食其力的機會。
一個人孤身在外,會遇到源源不斷的危險,大有可能被地痞賣到妓院裡換錢,因此賣身葬父還可以做丫鬟或者小妾,前者東家會負責吃穿住,每月還能積攢一些錢,年齡到了會組織跟小廝婚嫁,生兒育女一輩子就有著落。
當小妾在走投無路的情況下也是一個安身所在,總比沿街乞討要好,並且小妾在古代,其實不像影視劇中刻畫的那麼步步驚心。只要沒有跟正室較勁的野心,就關起門過小日子,平時攢點錢以備不時之需,還是可以活下去的。
電視劇《知否》裡,明蘭的母親就是為了給父親買藥,賣身進了盛家,她並不喜歡盛弘,也不願意撒嬌賣乖,就想藏拙度日,誰料風頭還是太勁,女兒機智聰慧一鳴驚人,自己又身懷二胎,林小娘擔心盛弘會愛屋及烏,就未雨綢繆將其弄死。
但反過來看,若明蘭聽話學著隱忍,再生下一個女兒,大娘子和林小娘就都不會把她當回事,待孩子長大,日子就會更加好過。
《闖關東》裡鮮兒跟傳文沒來得及上船走陸路,路上傳文重病,鮮兒就頭上插根草把自己賣了換藥錢,如果不是這個舉動,傳文早都一命嗚呼了。
由此可見,賣身葬父是古代女子無可奈何的選擇,所求之事又急又大,她們只能賣掉自己先解決眼前的困難。
賣身後還能換取一定時間的安身之處,並且也是一次篩選,首先古代喪葬費並不低。
《水滸傳》中宋江就給了閻婆惜10兩銀子,置辦完棺槨等儀式就花掉四兩,那能出得起這筆錢的家底也不差,起碼不會短了一口吃的。
再則也有一定同情心,不是心硬如鐵的人,不論是給他家當丫鬟還是做小妾,基本不會天天被暴打。《知否》裡有句話很有深意,與人相處要看人品的最低處,假如一個人看到賣身葬父會有憐憫之情,那做事也不會全無下限。
加上古代孝道最大的價值觀裡,對於賣身葬父者不管男女都高看一眼,東家買回女子幾乎都會善待,就跟個活廣告一樣,越對女子和善,鄰里越會稱讚其大義,想要洗白名聲的富商,反倒樂意對賣身葬父的人幫忙,對談生意都有幫助。
綜上所述,電視劇裡女子賣身葬父主要是情節需要,並且古代也常有此事發生,原因在於女子沒有繼承權,很容易被親戚搶奪家產,喪葬又是極被看重的大事,那隻能賣身安葬父親。
至於為何不挖個坑埋了,主要是條件不允許,就近的土地一般都有人耕種,荒山女子又拖著父親上不去,數日折騰屍身都腐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