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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書面的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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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1524157211233
失地農民養老保險,是指農民失去土地後,多會出現收入來源不穩定的情況,而現行的城鎮職工社會養老保險無力考慮和承擔失土農民的養老保障問題,為了保障失地農民的權益,中國各地相繼出臺了失地農民養老保險制度保障失地農民的權益。
失地農民的產生是城市化程序中的正常現象,在工業化過程中,農民的農業土地轉化為非農業用地是不可避免的,為了保障失地農民的權益國家出臺了失地農民養老保險政策以保障農民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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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使用者5500485037091
失地養老保險是指農村農民田地被徵用後,無其它經濟來原 ,所以只好用田地徵用費來勾賣養老舍,待老年後再發生活費。
失地保險的全稱是“失地農民養老保險”,它是國家針對失地農民出臺的一項養老保險政策,用以保障他們的權利。其中,失地農民是指因政府統一徵收農村集體土地而導致失去全部或部分土地,且徵地時對所徵土地享有承包經營權的人員,年滿18週歲及以上的失地農民方可自願參保。參保物件失地農民指因政府統一徵收農村集體土地而導致失去全部或部分土地,且徵地時對所徵土地享有承包經營權的人員。規定年滿18週歲及以上的失地農民方可自願參保,年齡以居民身份證登載的出生日期為準,徵地時間以徵地批文為準。養老保險金待遇對於男性年齡在60週歲以上,女性年齡在55週歲以上的失地農民,地方社會保障部門根據每年養老保險金水平,按15年期限,從政府土地徵用收益中扣除一部分資金用於養老保險費用的支付,個人不負擔繳費。從失地的當月起,開始領取養老保險。對於男性年齡在45-60週歲之間,女性年齡在40-55週歲之間的失地農民應加入到城鎮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專案中。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繳費年限與失地農民實際年齡之間的差額即為實際繳費年限。每年所需繳納的費用由政府,集體,個人三方共同承擔。政府負擔的部分從政府土地徵用收益中扣除再加專項的財政撥款,集體承擔部分從土地補償費和集體經濟積累中提取,失地農民個人繳納的部分每年定期自我支付。具體比例要合理,政府出資應在50%以上,集體出資應在30%左右,個人出資在20%左右,堅持政府保障為主,個人保障為輔的原則。失地農民達到繳費年限後,可以領取養老保險金。對於男性45週歲以下,女性40週歲以下的失地農民,當地社會保障部門的主要任務是促進勞動力再就業,應從集體獲得的土地補償費中,提出一部分就業培訓專用資金,使失地農民掌握新的勞動技能,增加就業機會,加快就業程序。當這部分失地農民自謀職業後,應參加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專案,憑藉失地農民身份證明,享受一定的養老保險繳費的優惠待遇。同時也應特別注意農村低保人員失地後的養老保險安排,對於失地低保人員,社會保障部門應不分年齡差別,對其實施城鎮最低生活保障。失地養老保險制度將失地農民全部納入社保,將從根本上解決被徵地農民的長期基本生活保障的需要。繳費標準由於各地失地農民養老保險制度不同,繳費額度也有所不同。以下是一般的失地農民的繳費標準:被徵地農民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繳費標準,按每年100元至800元的繳費檔次,由個人選擇其中一檔乘以折算後的繳費年限,計算個人應繳費總額。被徵地農民選擇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標準,以徵地時上年度起歷年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基數,按20%的費率乘以折算後的繳費年限,計算應繳費總額。區(市、縣)人民政府對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的被徵地農民,以《土地承包經營權證》記載的承包土地數量為依據,根據實際失地比例承擔一定數額的費用。全部失地的,政府承擔費用為被徵地農民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最高繳費檔次乘以補繳年限計算得到的應繳費總額的60%;部分失地的,政府承擔費用為應繳費總額的60%乘以實際失地比例。《土地承包經營權證》記載的家庭人口為若干人的,按符合參保條件的實際人口計算政府承擔費用。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個人繳費和政府承擔費用全部記入個人賬戶,作為個人賬戶養老金的計算依據;選擇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除政府承擔費用外,其餘部分由個人承擔,應繳費總額的40%記入個人賬戶,其餘60%按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規定一部分記入個人賬戶,一部分劃入統籌基金。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時未滿60週歲、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按照個人選擇的繳費檔次繼續繳費,費用由個人全額承擔。選擇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時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按照城鎮靈活就業人員參保繳費標準繼續繳費,費用由個人全額承擔;被用人單位錄用的,按照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標準繼續繳費,費用由用人單位和個人共同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