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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老斌66126261072

    沒領證,辦完婚禮,應該算是事實婚姻。但不幸的是,新郎官因故去世,給新娘留下終身遺憾。

    既然是事實婚姻,新婚妻子就應該享有賠償金的處置權,分配權。當然,在處理賠償金的過程中,新娘首當其衝應考慮新郎官的父母,切實保障兩位老人的合法權力。

  • 2 # 羅佗羅花

    婚書權益是相等,

    為何結婚不領證?

    會為日後埋隱患,

    許多問題說不清。

  • 3 # 報東楚一

    未領證就辦婚禮可能是一些地方的習俗、但是按照中國的法律規定你們還不是法律上的合法夫妻關係、如果你們生活的時間長也可視為事實婚姻也是受法律保護的。

  • 4 # 她大叔521

    辦完婚禮沒領證等於小孩玩遊戲,不是合法夫妻,不受法律保護。相反你只領證但沒辦婚禮也是合法夫妻,受法律保護。所以賠償金就看男方家裡怎麼處理了,你沒處理權。

  • 5 # 強歌1122

    沒領證啥也不算,雖然是一張紙,但這張紙分量可不輕,是受法律保護的。婚禮只是一種儀式,吃吃請請,都知道你結婚了,其實就是和搭夥一樣,和有了孩子還不一樣,孩子有了算是事實婚姻,在財產分配上應該偏於一方。你這就和搞物件同居一樣辦婚禮只是收收分子,賠償款你應該沒啥份額。

    行啊,他先走一步你們沒領證你還是初婚,下次辦婚禮前一定先登記領證吧!不然再有啥不測你還是啥也撈不著。

  • 6 # 使用者一葉

    這是個很令人同情的事情,關係到遺產繼承人分配的問題。

    舉辦婚禮只是一個對外宣佈的成婚儀式,沒領結婚證在法律上還不具備合法的夫妻關係,新娘也無法享受法定的權益。

    新郎的死亡賠償金的合法繼承人應當是配偶,父母,兄弟姐妹。

    由於新娘沒領結婚證,則不具備配偶的法律地位,新娘的繼承權被排除在外了,所以新郎的死亡賠償金,新娘是沒有分配份額的。

    但是在情理上,雙方雖然沒有領證,無論男女本人和雙方家長對結婚這件事,都是沒有爭議的,應當看作是事實婚姻。

    男方家應該本著同情與關愛的原則,應當給予未婚妻一定的經濟補償為妥。

    從這件事給人的教訓是深刻的,現在非法同居者並不鮮見,往往對一紙結婚證並那麼上心。一旦發生意外或糾紛造成雙方精神物質的損失都是不可估量,或難以接受的。

    所以依法辦事,結婚辦證,千萬疏忽不得。

  • 7 # 凡人閒聊

    很遺憾沒領結婚證的不是妻子

    辦完婚禮這是民間的做法,法律並無要求必須舉辦婚禮。

    法律卻要求結婚的男女必須辦理婚姻登記,領取結婚證。

    你以為辦了婚禮,大家吃了喜糖喝了喜酒,你也接受了新婚的祝福,可以說這是一種廣而告之“我們結婚了”。

    實際上結婚不以婚禮為準。婚姻登記領了結婚證的,不辦婚禮,法律上已是結婚了,受法律保護。

    反之,辦了婚禮,沒有領結婚證,從法律上不承認你們結婚,並不是合法夫妻。

    “新郎”不幸去世,“新娘”並不是法律上的妻子身份。有人小瞧結婚證這張紙,這時有沒有這張紙大不一樣。

    有結婚證的,妻子有財產繼承權,對死去的丈夫有分割死亡賠償金的權利。

    而沒領證仍以未婚妻的身份,死去那男人的死亡賠償金與未婚妻沒有一點關係。啥也沒份,因身份不同,資格不夠,條件不具備。

    準備結婚的男女,還是按法定程式來,先領證,後按民間習慣舉辦婚禮。

    反之,辦了婚禮入了洞房,跟男的同了房。已經以妻子之實,但不能獲得妻子的權利,是不是吃虧了。這個虧怨誰呀?

    不懂法或者對法不以為然,藐視法律,吃虧的是自己。

    未婚的女青年,在觀念上要有法。

  • 8 # 布衣231174221

    沒辦婚禮,說明不了什麼。辦婚禮,也就是廣而告知,我瓜結婚了。凌領證,就不是天妻,法律上不承認,小三還能得遺產。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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