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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微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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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我只是匆忙的旅人啊
談論這種沒有意義的事,你是有多無聊!別人闖進你家,不管幹嘛的,好煙好酒好菜招待著就是。他要打你就忍著,他要殺你就跑著,幸運了,你逃過一劫,不幸了,18年以後又是好漢,但是勸你18年以後不要在投胎在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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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和風細語言
這個問題有點複雜,人家為什麼會闖進你家,總要有個緣故吧!總之,你要為你以前的所作所為承擔相應的責任。
現在既然人家已追上門來,如果他不分青紅皂白,上來就毆打你,你也不會任他打吧!面對兇器危害你的人身安全,理應自衛反擊,這是正當防衛,法律也是允許的,如果你怕出意外傷害任他行兇,那你也太孬了!結果只有等司法、公安機關依靠國家的法律、根據傷勢輕重,給予對方相應的法律制裁和經濟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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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東方菲兒
闖進你家後,你是女的告他強姦,你是男的告他入室搶劫,不要心軟咬住不放說他搶劫打人或強姦不從打人,都會判的很重,在打鬥中你打傷他後你末受傷,這時你用他帶的東西弄傷自己說是他進門就打的,這樣你是自保,如果不小心打死入門者後你就用你家的刀砍傷自己把刀上自己的指紋弄掉放在死者手中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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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使用者5474627505滄海
謝謝您的邀請!闖進家裡應分善惡,您強調的“闖”即未經許可之意,如遇歹徒行兇,野獸或惡犬追趕,在無法徵得屋主同意便闖進來尋求躲避你打傷了人無論是從道德還是法律上都應受到譴責!如遇不明真相的人私闖民宅,在財產和人身安全沒有遭到侵害時,理應勸離或報警,此時傷害闖入者,輕微的可能不追究,如致人重傷的可能負一定的刑事責任,這是筆者之愚見,法律如何界定要請教法律界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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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一路奔跑的土豆
只要未經允許強行進入你家,而且要求其離開而拒絕離開,不管是否動手,也無論是租的房還是你自己的,最輕的也算是非法侵入住宅罪,一年實刑起。當時要,要求公安局刑警隊立案。如不立案,可向檢察院申請立案審查。如仍不立案,向當地紀委舉報公安局和檢察院不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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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健身課1
第一在你不同意的情況下進入你家,可以認定私闖民宅,第二你把人打傷或致死,也要有原因,誰先動的手,是否動用兇器,還有就是私闖民宅的那個人是什麼動機,假設他是來無理取鬧,那你警告他出去,第二報警,如果他先動手,那你完全可以正當防衛請他出去,至於他受傷這個在正當防衛過程中不可控制的,可以不算犯法。但要致死可能會算防衛過當,或誤殺,前提是要在你有理的情況下,歡迎各位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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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馬踏東京
私闖民宅!故意傷害!要是臨走他再拿點什麼東西,更好!那叫入室搶劫!要是你們有糾紛的話!一般會讓你們調解!如果你們堅持不調解!立案就是前面那兩條了!就是判刑的話,也不會多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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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Vicent飛鳥
1.私闖民宅
需要確認施暴者是否符合這一項犯罪事實
2.故意傷人
需要對你的受傷程度進行司法鑑定,
3.事件來龍去脈核實後分責
實際判罰,還要參考事件發生的始末才能定論責任方需要承擔的法律責任。
個人看法,非喜勿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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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大笑一方
首先一個“闖”字決定了對方是非法進入,打傷人,已經夠成傷害,使用兇器並造成嚴重傷害危及被害人生命的,可能構成故意殺人,有侵財行為的是入室搶劫,都是刑事案件,基本上都構成刑事犯罪。
回覆列表
如果有人闖入,這個闖字很重要,那肯定是來者不善,第一,闖入者是否給我報警的機會,第二,闖入者對我會是傷害還是兇殺,或者傷害我到幾級,第三,等我明白我被傷害了,我是否有自衛能力,第四,我把闖入者打傷,會賠多少醫藥費,第五打死,會被判多少年。第六,如果自衛中殺死對方,我如何自證,第七,如果對方沒死反汚我故意傷害,我如何自證。第八,如果無法自證,我被判刑,那麼起訴費醫藥費由誰負擔,第九,如果我和闖入者同歸於盡,我的財產受到損失被破壞,找誰賠還是死了認倒黴。為什麼我們的法律這麼複雜,我的腦子不夠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