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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源管理不善目前已成為導致火災的主要原因,因此必須加強危險品倉庫的電源管理。
1.危險品倉庫電源負荷的管理
消防電源的負荷分級應當符合《供配電系統設計規範》(GB 50052—2009)的有關規定。對於建築高度大於50m的乙、丙類倉庫的消防用電,應當按照一級負荷供電。室外消防用水量大於30L/s的危險品倉庫;室外消防用水量大於35L/s的可燃材料堆場、可燃氣體儲罐(區)和甲、乙類液體儲罐(區)的消防用電應當按照二級負荷供電。其他建築的庫房、儲罐(區)和堆場等的消防用電可採用三級負荷供電。
2.危險品倉庫備用電源-柴油發電機房的防火要求
(1)柴油發電機房應當採用耐火極限不低於2h的防火隔牆和不低於1.5h的不燃性樓板與其他部位分隔,門應當採用甲級防火門。
(2)機房內設定儲油間時,其總儲存量不應大於1m3,儲油間應當採用防火牆與發電機間分隔;必須在防火牆上開門時,應當設定甲級防火門。
(3)應當設定火災報警裝置。
(4)柴油發電機的燃料供給管道應當在進入建築物前和裝置間內的管道上設定自動和手動切斷閥。
(5)儲油間的油箱應當密閉,並應當設定通向室外的通氣管。通氣管應當設定帶阻火器的呼吸閥。油箱的下部應當設定防止油品流散的設施。
3.危險品倉庫用電裝置和電氣線路的附設要求
(1)電力線路及電器裝置
1)架空電力線的最近水平距離,距甲類危險品倉庫,易燃材料堆垛,甲、乙類液體儲罐,液化石油氣儲罐,可燃和氧化性氣體儲罐,不應小於電杆(塔)高度的1.5倍;距丙類液體儲罐不應小於電杆(塔)高度的1.2倍;35kV以上的架空電力線與單罐容積大於200m3或總容積大於1000m3的液化石油氣儲罐(區)的最近水平距離不應小於40m,當儲罐為地下直埋式時,架空電力線與儲罐的最近水平距離可減小50%。
2)電力電纜不應與輸送甲、乙、丙類液體管道、可燃氣體管道、熱力管道敷設在同一管溝內。配電線路也不得穿越通風管道內腔或敷設在通風管道外壁上,但穿金屬管保護的配電線路可以緊貼通風管道外壁敷設。
3)配電線路敷設在有可燃物的悶頂內時,應當採取穿金屬管等防火保護措施;敷設在有可燃物的吊頂內時,宜採取穿金屬管、採用封閉式金屬線槽或難燃材料的塑膠管等防火保護措施。
4)由於甲、乙類庫房內有大量的易燃易爆危險物質,若遇明火就可能發生著火爆炸事故。所以,甲、乙庫房內嚴禁採用明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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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耳東
電力電纜不應與可燃氣體管道、熱力管道敷設在同一管溝內。配電線路也不得穿越通風管道內腔或敷設在通風管道外壁上,但穿金屬管保護的配電線路可以緊貼通風管道外壁敷設。
配電線路敷設在有可燃物的悶頂內時,應當採取穿金屬管等防火保護措施;敷設在有可燃物的吊頂內時,宜採取穿金屬管、採用封閉式金屬線槽或難燃材料的塑膠管等防火保護措施。
回覆列表
危險品庫房必須安裝防爆燈具,防爆開關,電線必須串進安全的線管內,或封閉於金屬管線盒內,應急燈也必須是防爆型。庫房不準設配電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