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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3932823671287

    1、常山縣

    根據2021年3月20日《常山縣人民政府關於明確徵收集體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政策的通知》(常政發〔2021〕12號):

    (1)茶葉園、桑園、食用竹補償6000元/畝,零星茶葉、桑樹、食用竹補償15元/叢;初產油茶山、毛竹山補償5000元/畝,優質油茶山、毛竹山補償6000元/畝,零星油茶樹(大、中、小)補償40、20、10元/叢.

    (2)培育杉木林、國家生態林補償5000元/畝,雜樹類(大、小檔)補償20、10元/株(胸徑10cm以上,胸徑5cm以下不計)、300元/株(胸徑50cm以上),零星香樟類樹木補償120元/株(胸徑20-50cm)、60元/株(胸徑5cm以上)。

    (3)桔果樹類(盛產、初產、中苗、小苗)補償120、80、40、10元/株,葡萄、獼猴桃、吊瓜子、提子等(盛產、初產、中苗、小苗)補償70、50、30、10元/株。

    2、樂清市

    根據2021年3月8日《樂清市人民政府關於調整徵收集體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的通知》(樂政發〔2021〕10號):

    (1)果樹:楊梅補償80-120元/株(未產期)、400-450元/株(盛產期)、240-300元/株(衰退期),柑橘補償60-80元/株(未產期)、175-200元/株(盛產期)、100-120元/株(衰退期),葡萄、獼猴桃、枇杷、桃、梨、李等補償30-50元/株(未產期)、220-250元/株(盛產期)、80-100元/株(衰退期),柿子、板栗補償30-50元/株(未產期)、150-200元/株(盛產期)、60-100元/株(衰退期)。

    (2)油茶:補償6000-7000元/畝;茶葉補償8000-10000元/畝。

    (3)林木:普通松樹、杉樹、柏樹、柳杉等針葉林樹種,泡桐、樟樹、梧桐等一般闊葉樹種,以及其他雜樹,補償10-20元/株(胸徑≤5cm)、40-80元/株(5cm<胸徑≤10cm)、100-180元/株(10cm<胸徑≤20cm)、200-300元/株(胸徑>20cm)。銀杏,補償25-50元/株(胸徑≤5cm)、100-180元/株(5cm<胸徑≤10cm)、220-300元/株(10cm<胸徑≤20cm)、340-480元/株(胸徑>20cm)。

    3、金華市

    根據2021年3月16日《金華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市區徵收集體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試行)的通知》(金政辦發〔2021〕24號):

    (1)果木:地徑8cm-15cm,桔子補償80-150元一株,枇杷100-170元一株,桃、梨80-150元一株;地徑3cm-10cm,無花果補償7-60元一株,桑樹7-50元一株;種3年以上,葡萄補償15000元一畝。

    (2)樹木:桂花(地徑5cm-15cm)補償18-300元一株,粗造型羅漢松(地徑6cm-15cm)72-738元一株,壓枝羅漢松(地徑6cm-15cm)50-510元一株,紅豆杉(地徑8cm-15cm)88-656元一株,銀杏(地徑12cm-30cm)144-1904元一株,廣玉蘭(地徑10cm-30cm)72-2100元一株。

  • 2 # 愛思考遼源7o7

    一、徵收土地樹木賠償標準是什麼?

    徵收土地書面賠償需要根據樹木的種類、大小以及當地經濟狀況來確定,國家並沒有制定統一的標準,具體的標準可以諮詢當地政府確定。下面列舉幾個地區徵收土地果樹的賠償標準:

    1、湖南省株洲市

    株洲市集體土地徵收及房屋拆遷補償安置辦法

    果樹的賠償標準為:苗期2000元/畝,掛果前30元/株,掛果後60元/株,零星果樹苗按3元/株補償。

    2、四川省江油市

    江油市徵地拆遷補償安置辦法

    果樹的賠償標準為:幼苗(定值3年以內)6元/株,幼樹(定值3年以上)15元/株,初果(掛果3-9年)150元/株,盛果(掛果10年以上)250元/株,衰果120元/株。

    3、陝西省漢中市

    漢中市徵地拆遷補償安置辦法

    果樹的賠償標準為:桃、杏、梨、葡萄、花椒、核桃、石榴、櫻桃、柿子等不超過120元/棵,成片補償最高限額為8000元/畝。

    4、廣東省廣州市增城區

    增城區徵收集體土地補償辦法

    果樹的賠償標準為:優質水果、龍眼、荔枝等144元-3600元/棵,柿、桃、李、芒果、枇杷、楊桃、青棗、黃皮、優質番石榴、番荔枝、白欖、烏欖等品種90元-450元/棵,柑、桔、橙、柚45元-180元/棵,蕃木瓜7200-9000元/畝,蕉類7200-10800元/畝。

    5、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

    南寧市徵收集體土地補償安置指導標準

    果樹的賠償標準為:木瓜3-25元/株,芭蕉、香蕉3-45元/株,無花果、檸檬、石榴、梅子、萬壽果、柿子6-100元/棵,火龍果10-350元/株,芒果樹、楊桃樹、柚子樹、枇杷樹、沙梨樹20-400元/棵,龍眼樹、荔枝樹10-4000元/棵。

    二、徵收土地樹木賠償標準相關法律規定有哪些

    1、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規定,徵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後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願,採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並對因徵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

    2、樹木屬於地上附著物和青苗,徵地時,在擬定徵地協議以前已種植的,應當酌情給予補償;在徵地方案協商簽訂以後搶種的,一律不予補償。

    3、樹木一般是按棵樹賠償的,也有按畝數補償的,品種不同、規格不同,賠償標準就不同,而國家並沒有一個統一的賠償標準,一般是由各地政府參照各自情況制定一個賠償標準,如果想知道每棵果樹賠償多少錢,可以檢視當地政府釋出的徵地補償檔案。

    國家雖然出臺了徵地補償的相關法律規定,但無法做到全國所有地質賠償都是統一的,因為各地的經濟發展情況顯然是不同的,地方政府也是有權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來制訂賠償的標準的,但相關賠償應當符合當地的實際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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