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駱駱駝397

    接下吧,但要更改下監護權,重新確認下你倆對兩個孩子的權利義務關係。孩子的幸福就是媽媽的幸福,祝你們娘仨活出自己的幸福

  • 2 # 友誼天長地久0516

    父母離異孩子是最大的受害者之一。跟父親有個後媽,跟母親有個後爹,怎麼著都不好受。如果一個母親帶一個男孩幾乎搞不上物件了,要是帶兩個孩子,無論男女徹底搞不上物件了。如果出現題目的情況,一般母親都接著 ,父親加大撫養費吧!個別情況也有,少。

  • 3 # 聰慧水滴qc

    父親是個沒有擔當不負責任的父親,他就不配為人父

  • 4 # 使用者王冬燕

    一定要接,孩子和父母在一起也就那麼幾年,然後就住學校了。

  • 5 # 立君聊生活

    不接受的話,你可能會終身遺憾。

    一母養兩孩,真的很不容易,自己還有幸福嗎?

    幸福是一種感覺!父母離婚後孩子一人一個,母親就有幸福嗎?

    我認識一老姐,年輕時任性,不顧父母家人的勸阻,遠嫁外省,千里之外,生了兩個兒子,無奈孩子父親不上進,離婚收場。離婚的時候大的六歲,小的兩歲,因為能力有限,老姐只帶回了大的,由父母幫忙照顧,老姐繼續打工掙錢,日子過得十分艱難。

    一晃十幾年過去,大兒子武大研究生畢業,成為老姐的驕傲!小兒子卻成為老姐心中永遠的痛,在讀高職高專,還是近幾年老姐苦口婆心,關心支助,經過兩年復讀才上的高職高專。

    兒女是一個女人最大的財富!老姐一生沒有再嫁,幸福離老姐好像很遙遠。一切都為了孩子,只是當年真太難了,老姐老么,父母年邁,兒子太小,等到條件漸漸好起來,小兒子的學業已經荒廢。我能感受到老姐心裡的痛。

  • 6 # 千秋魚人

    夫妻離異,並不代表對孩子的撫養義務從此也做了分割,離異後,孩子的父母任何時候都要盡撫養與探視的權利與義務,也就是說,即使離異了,孩子始終是父母雙方的,以確保在父母共同關愛下健康成長。

    夫妻離婚,孩子跟誰,只是對監護權的一種確定,並不是對撫養權利與義務的分割。孩子跟了誰,另一方就要做到按時給付孩子的撫養費與探視義務(也是權利)。

    文中說到父親再婚後,將孩子送回前妻那裡照顧,當然有點不近人情或不負責任。如果前妻願意接受的話,就要辦理監護權的轉移手續,並協商孩子撫養費的問題。可以在接受孩子之後(有兩個孩子),無法從事社會勞動,那麼,孩子的父親還要支付前妻的撫養費。如果孩子父親願意支付這些撫養費,前妻何樂而不為呢?如果不願意支付,那就拒絕孩子監控權的轉移(不親自撫養孩子)。

    所以,只有在經濟上壓制對方,讓對方知難而退,或被逼就犯,就可以為自己爭取到最大利益,與生活的保障。

  • 7 # 用歷史找經驗

    不管什麼情況下,是我的孩子我都得管,爸爸再婚將孩子送回給我的話,我肯定得接受啊!給孩子找了個沒責任沒擔當的父親已經是很對不起孩子的了,做為母親再把孩子往外推,孩子內心將承受著怎樣的傷害。孩子總會一天天長大,再苦再難也會慢慢好起來的,堅強地撐過那段最黑暗的時光,一定會過上幸福生活。父親再婚將孩子送給母親,必要的時候讓他留一筆錢作為孩子撫養費。

  • 8 # 愛花愛生活的冬梅

    自己的孩子父親不要,母親必要,難道讓有爹有媽的孩子成孤兒?成流浪兒??成叫化子???

  • 9 # 糊塗僧5705111

    必須接受。往往難予接受,是另一方不給贍養費,一人負擔確實困難,而現在的法律,根本無法對棄養一方實行真正的懲罰,贍養費無法執行到位,只要到那一天,贍養費保證到位,贍養就絕對無問題,任何一方都願意撫養孩子。

  • 10 # 樹葉127808122

    最好別離婚,如果離了父親再婚自己的孩子一定要接受。

  • 11 # 琳BABY的生活

    如果媽媽經濟還行的情況下,那最好還是接受,對孩子來說等於被父親拋棄了,再被母親拋棄,估計會承受不住。可是最好還是把撫養費,教育費這些全部一次性給齊。感覺怎麼說都是孩子遭罪

  • 12 # 王春風

    夫妻離異。孩子一人一個。父親再婚,母親沒有義務再照看父親應該撫養的孩子。如果母親怕孩子在父親身邊受到後母的虐待。可以幫助監管。但是要提出每月父親給付監管費用。

  • 13 # 悠閒豆漿3

    做為孩子的母親耍接過自己孩子。孩子是攵親的親骨肉。兩個孩子在跟前挺好。.兒要親生。那是親人。看著孩子一天天長大,心裡高興。做為父親不扶養那就多拿點錢。盡到自己應盡的責任。

  • 14 # 博學的豆花Qg

    有能力就接回來吧,一個是養,兩個也是養,留給別人養,總不如自己負責

  • 15 # 逍遙貝殼

    從感情上來說,自己的孩子當然無條件接受,但看看現實情況。

    一個是孩子的年齡大小,如果小,媽媽就得花費大量的精力去培養,不光是時間的問題,還有許多大量的問題。

    父親再婚,怕孩子拖累他,影響他的好事,那就讓他付出,但得分人。

    他想當甩手掌櫃,自尋快樂,那就不接受,讓他父親得有責任心和擔當。

    孩子在身邊固然踏實,但得讓他爸該盡的義務得盡到才行。必須講明白,有第三方人在場,談好條件。

  • 16 # 清淨菩薩

    當然接受,難道要讓孩子流浪街頭,父親出生活費和教育費,其他費用

  • 17 # 月淼2

    這類問題我真不愛回答,因為是你為什麼結婚了,還要離婚?

    婚前怎麼不考慮好?相處為什麼不深思熟慮?然後再決定一生歸宿!

    你們只是為了快樂一時,還要有愛情潔晶,有了孩子怎麼能離婚的。

    知道不離婚!會給孩造成傷害,讓孩子有多痛苦?你們小時候,願意缺父少母?

    離婚了孩子多難現在為了自己幸福快樂,孩子推來推去,孩子去往何處?

    不關心孩子的心情,讓孩子怎麼辦?只要你生的,撿破爛也要把孩養大的!

    沒良心的男人,為了他的快樂,寧願不要孩子,你不能見死不救!

    你的十月懷胎,怎能丟下不管?千難萬難,把孩子養大成才。

    我的回答!不適合你的求諒解

  • 18 # 不凡的楓葉知秋

    父親再婚把孩子送還母親。作為母親一般都會接受。因為孩子是她身上掉下的肉,自己最是心疼。自己苦就苦點吧。孩子父親那邊能出點生活費就更好了,母子團圓了。

  • 19 # 右手左手vlog

    父母離婚後再婚,把孩子送回母親。絕大多數的女人會接受,孩子也會更喜歡和母親在一起生活。

    問題是,因為父親再婚,而把孩子送還母親,那如果母親也再婚,把孩子送往哪裡去?總不能送到孤兒院去吧?

    這樣的父親不是真愛,很自私。他應該把實際情況告訴對方,自己有一個孩子,說明有這麼一回,能接受就結婚,不能接受就不要去害人了。萬一再弄出一個人命案,就像之前有對畜生不如的東西,把年幼姐弟兩個孩子從高樓扔下去……

    既然生了孩子,就應該好好的去愛他們,不是當成離婚的籌碼,推來推去。中國很多家庭,離婚時,把孩子當做籌碼。再婚時,把孩子推來推去,成為沒有人要的三角石頭。更有甚者,把孩子當成阻礙他(她)結婚後的絆腳石。以前的老話說的好,寧要討飯的母親,不要當官的爹,就是這麼回事。有後媽就會有後爹。

  • 20 # 新青年jun

    肯定得接受。我離婚時前夫要了大女兒,我就淨身出戶,啥也沒要。也就過一個月後,他就把女兒推過來,說沒時間照顧。就這樣,我一人帶兩孩子,前夫前幾個月裝裝樣子還給個300百-400百的扶養費,後來索性裝也不裝了一分錢也不給了。女兒氣不過,交學費時問她爸爸要錢,她爸爸只一句話沒錢找你媽要去,把孩子打發了,幾次之後孩子也傷心了,在不去要了,現在這麼多年也畢業工作了。她也恨她父親。至於小的,哪更是不管不顧,小的對父親沒概念,也不問他父親。我也從不提。

    如果他長大了要問,我會告訴他實話,不會美話他父親。

    肯定有朋友說上法院告他要扶養費,我考慮主要是不想見那個人,我內心深處極為厭惡他,根本不想在見到他或著是聽到跟他有關的任何事。

    另外即使官司贏了,錢也拿不到,前夫極愛賭博,他掙的錢不夠他賭的。掙一年錢在家休息二年,他連他母親都不管,又怎會管自己的孩子。

    這種人離他遠點,沾上會甩不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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