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浮笙z

    你好,有兩種情況。

    ①故意氣你,噁心你,報復你。

    這種就是心胸狹窄的男人,藉著這次還紅包能看清他也是值了,不然以後後悔!

    ②想借這樣的機會複合繼續糾纏。

    就是找理由找事繼續聯絡你然後趁你複合。(當然,一般第一種情況比較多)

    如果他執意要你還錢,那就叫他也還你,如果感情就是這些紅包來體現那真的是毫無意義

  • 2 # 使用者52919569353

    看沒看錯,那都是你當初的選擇。沒人強迫你對吧!紅包該不該還你心裡最清楚。人,不管男人還是女人,金錢永遠都不如尊嚴重要。金錢固然重要,但它絕對不會像,臉面一樣伴隨你走進天堂。

    你與他沒有雖,吃虧還是佔便宜。彼此都是受傷的狼,還是自我舔療傷吧!做人自尊自重,才會受他人尊重。

  • 3 # 傑啻張皇V傘人

    不給。這個問題要這樣去理解,首先你是女方,有很多因素造成你在這段感情上付出得更多,而這紅包對於你而言可以是對你的一種償還,你拿了這紅包沒啥心理負擔;另外,作為男方,要是把拿出去的紅包在要回來,那他就太吝嗇小氣了,這樣的男人你感覺不和他分手的話以後生活起來也不長久,還是早分是明智的選擇,所以這錢你該花花,該玩玩。說了這麼多,你只需要回絕他一句“這錢我已經笑納了,豈有換回去的道理。”哈哈,你說是不是這個理。

  • 4 # 餘地384

    關於這個問題主要有兩個關鍵點

    第一:男朋友

    第二:紅包

    這個問題其實每個人的答案是不一樣的,男朋友這種生物,感情好的時候,是家人一樣的存在,比普通朋友要更好,感情不好的時候,就只是朋友了,甚至朋友都沒得做。而分手就像是兩塊磁鐵,突然失去磁力,在有磁性的時候,它所附著的東西附著在你身上,這個東西可能會透過你又吸附到別的磁鐵,分手就是失去磁性,你們就只是兩塊曾經吸附過的金屬而已,而那個吸附物去了哪裡,那也不應該由你一個人承擔。況且,紅包本來就是你情我願的事情,如果說當時他是發自內心發給你的,那這就不該還!如果說他當時只是為了發紅包達到取悅你的目的,那就更不該還!本來就不是真心相待,套路取人,你又何必背鍋。

    但是,如果說這段感情的結束是由你而起,責任也大多在你,你又剛好心生歉意,那用這紅包錢,還了當初的感情債,你又何樂而不為!

  • 5 # 豆花說歷史

    這種事情可見渣男,在一起的時候就是因為兩個人相愛,分手了可能因為不合適,那就大方的離開。

    離開的時候給彼此留個好印象,既然他要跟你要紅包,那就說明這個人很在乎錢不在乎你,他也不一定愛你,說明這個人性格也不一定怎麼樣,我們也沒必要為了這種人犯愁,把紅包還給他,以後離他遠一點,不要再聯絡,算是漲了見識。

  • 6 # 我想靜靜

    既然分手後男朋友讓你還紅包了,那你還能怎麼辦,當然是還啊!

    大多數情侶分手了之後雖然會將對方之前送的禮物丟掉或還回去,但這都是自願的,而不是對方要求的,而且一般人在分手了之後也不會要求退還禮物和金錢,這樣顯得太小氣了,在一起的時候本就是你情我願,分開了之後如果願意可以將禮物作為那段感情的紀念也沒什麼不可以的,如果實在傷得太深,大可以丟掉或還回去,但是要回紅包或者還紅包這件事情真的是很少見的,情侶之間哪有能算清楚的賬啊,天天在一起,怎麼可能隨時都是AA,而且遇到節日還要互送禮物。

    作為妹子,我在給男票買禮物的時候都是在自己的承受能力之下儘量給他買最好的,雖然買的時候有點肉痛,也不是沒有想過未來可能會分手,但是架不住喜歡啊,而且喜歡一個人本來就是不會去在意付出和回報是不是成正比的,如果開始計較了,那可能是經濟困難或不愛了,如果你男朋友是因為經濟出現問題了才找你要紅包的話,那這可能是他僅有的辦法了,既然愛過的話就還他吧,也能幫他解決一點困難,但是如果是不愛了才要把錢要回去的話,那真的就太小氣了,你不還他他會記你很久的,還是還了落個清靜的好。

    看到其它回答有說到可能是因為他不願意分手,所以以此為藉口來找你,那我只能說他找了一個非常不恰當的藉口,至於怎麼處理,還是看你,如果還想給他一個機會,那你就作唄,如果覺得沒有可能了,那就還了了事。

  • 7 # 18746399

    每一段感情走到結束都不是兩個人一開始希望的,做不到一別兩寬也不要各種糾纏,要是遇到了那種分手後還讓我還紅包的人,那我們就互相算賬咯,好聚好散都做不到,那我可能也是遇到一渣,都是第一次做人,我憑什麼就要讓你,解決完所有的事也就可以各種拉黑永不聯絡了,做不了朋友至少也別整些事出來做敵人啊。

  • 8 # 冰封9685

    針對這個問題,我們要理性的看待和解決。我有以下建議:(1)跟前男朋友講清楚,紅包都是當初他自願給的,談戀愛時用的他是喜歡自己所以才給的紅包,沒有任何理由要求歸還。(2)針對那種不講理的人,如果死纏爛打地要還紅包,如果自己的紅包是買來買了一些當初喜歡的東西,那就把這些東西給他,至於他要不要就是他的事兒了。俗話說,眼不見心不煩,歸還與他有關的東西。(3)如果前兩條都不行,那就只能完全遮蔽這個人,雖然有點逃避的感覺,到必要時還是很有用的。但不能完全激怒一個人,防止做傻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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