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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宜人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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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小豬房論
業委會能不能查物業公司的帳?要解答這個問題,有必要先來了解一下物業費的計費方式。
根據《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的規定,物業服務費可以採取兩種計費方式,一種是包乾制,由業主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收費標準向物業服務企業支付物業服務費,物業公司自負盈虧。另一種是酬金制,是由業主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照一定比例或者約定的數額向物業公司支付物業費,其餘部分用於支付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服務專案開支,物業費的盈虧完全由業主享有或承擔。
從物業管理行業的現狀來看,幾乎所有的物業公司都選擇了包乾制的計費方式。從經營角度講,這種計費方式更符合一個獨立企業法人正常的經營理念。
既然物業費採取的是包乾制,且由物業公司自負盈虧,那麼物業公司如何花錢,花多少錢,花的合不合理,和業主一點關係都沒有。而物業公司作為一個獨立的企業法人,只有政府的財政、稅務、審計等相關職能部門才有資格查閱他的帳目,顯然業主委員會是不具備這個主體資格的。
如果物業費是採取的酬金制計費方式,業主支付的物業費實際上只是物業管理人員的薪酬,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服務專案的各項開支都是由剩餘的物業費預收款中支付的,只不過由物業公司代管。這種情況下,業主委員會就有權查閱物業公司相關支出明細賬目。
至於停車費,情況略有不同。如果停車位是屬於開發商的產權車位或者人防車位,那麼,這個租賃停車費就歸受開發商委託的物業公司所有,業主委員會也沒有理由和權力過問收支情況。但是,對於利用小區共有道路或其他共有區域停車收費的,這部分停車費就屬於全體業主所有,業主委員會有權要求物業公司公佈實際收支明細,這是正當的合理要求,物業公司必須予以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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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九智使用者164809192984
業主們大多都有私心,不交費是我們的真心話,實際可能嗎?不可能!加之心不齊也自治不了小區!有乾的有不幹的,大家沒那麼高的境界,所以交錢買服務是解決一盤散沙的最佳方案!
真要是道德好丶具備無私奉獻精神的丶不求薪水的丶心懷好意的丶有責任感丶敢擔當的,業務精通,尊紀守法的人成立業委會,真是小區的一大幸事!相反後患無窮,有一小撮人想成立業委會的人都想瘋了!想必真有油水呀,不然不能臉都不要了要成立所謂的業委會。經大家這麼一說,成立業委會成功的案例少之又少`,為什麼這樣說呢?因為張羅成立業委會的人素質高低不齊,目的不純且動機不好,所以,業委會反到演變成坑業主的禍端,形成了小區管理惡性迴圈!朋友們想想我們都想過著舒適安逸生活,特別是中老人年一輩子忙綠到頭來讓這業委會鬧騰的浸食不安,我們有社群和公檢法為我們討公道這才靠譜,業委會大多數吃物業費開支,終了還解決不了什麼問題,反而更添堵。我天地良心告誡朋友,不支援成立業委會是對業主負責任的明智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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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物業公司有報告的義務。物業公司與業主之間是委託合同關係。按照合同法的規定,物業公司應向業主或業主委員會報告委託事務的處理情況。當然包括物業服務費及停車費的收取、使用情況。
其次,業主或業主委員會知情權和監督權。《物業管理條例》規定,業主有監督物業服務企業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的權利;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和相關場地使用情況享有知情權和監督權。
業主委員會可以根據議事規則的約定,對物業公司的物業服務費,停車費的帳目進行核查,充分履行業主享有的知情權和監督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