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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東街西門大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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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可靠輪船iS
停車場合同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
發包方(下稱甲方):_______公司
承包方(下稱乙方):_______
甲方同意將______路______號_____大院停車場發包給乙方承包管理,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承包範圍:_______路______號_____大院內的汽車、機車、單車保管站。
第二條承包價: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承包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付款方式:按______(年、月)支付承包價,_____月___日前由乙方向甲方財務部門交付承包費用。
第五條在簽訂合同之日起,乙方應在_____天內向甲方交付_____萬元的保證金,用於擔保停車場所有停放的車輛和財物的保管責任(包括車輛丟失)和本合同的違約責任。合同到期不再續簽時,乙方已盡到保管責任並交接手續完善時甲方退還保證金(不計利息),否則保證金不予退還。
第六條甲方自用的汽車(____臺)、機車(____臺),以及甲方認可的上級主管局國家職能部門的車輛進入大院的,乙方應提供免費保管。
第七條甲方的義務:
1.負責車輛保管站經營許可證的申領,購買車輛保管發票及代繳發票稅(稅費由乙方按實際發生額負擔,____月____日向甲方財務交付)。
2.對乙方制定的車輛管理制度和釋出相關的通知、通告進行稽核。未經甲方稽核批准的資訊不能公佈和實施。
3.提供完善的消防設施。
第八條乙方的義務:
1.遵守國家政策法規和甲方的相關管理制度,制定和完善車輛管理制度,應盡職盡責,保管好停放在停車場的車輛。
2.按國家物價部門核准的保管車輛收費標準收費。
3.簽訂承包合同後,按車場實際車位購買車位保險。
4.負責機車、單車保管站使用的水、電的費用。
5.對在承包過程中出現的車輛被盜、車輛損壞等負全責。
6.承包後立刻統一更換月保牌和停車牌。
7.____月___日前向甲方財務交付車輛保管發票的稅費。
8.負責使用的洗手間的衛生清潔和管理工作。
9.負責繳納車輛管理稅費。
第九條乙方在承包過程中出現一個月不繳交承包費用的,合同自動終止,保證金不予退還。
第十條乙方在車輛保管過程中出現故意傷人、破壞車輛的情況或連續發生兩次車輛被盜的情況或車輛被盜沒有給予賠償視為未盡保管責任,乙方應自付賠償費,甲方不予退還保證金,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十一條未盡事宜或因環境、政策發生變化引致的問題,由雙方本著誠信、公平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由訴訟解決。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各具法律效力。
甲方(章):乙方(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證號碼:居民身份證號碼: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電話:電話: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公證機關:(章)
簽約時間:年月日簽約時間:
年月日簽約地點:簽約地點:
停車場合同2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二○○ 年 月 日
停車位使用權認購合同書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甲方:
乙方:
就乙方購買甲方 停車場(以下簡稱該停車場)停車位使用權事宜,經過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一、停車位概況
1、 位置:本合同項下的停車位是 停車場 號停車位(以下簡稱該停車位,具體位置如附件一車位位置圖所示,該附件圖僅為該停車位位置的標示)。
2、 該停車位長 米,寬 米,實際使用面積為 平方米;
3、 用途:該停車位僅作為停車使用,不得改為其它用途;
4、 該停車位準停車輛型號範圍:
二、使用期限
停車位使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天。
三、銷售標準
本合同項下車位使用權買賣不以面積計價,車位按個發售。
四、費用及支付
1、 車位價款
(1)該停車位的價款為 元(大寫:人民幣);
(2)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同時一次性支付所有款項。
2、物業管理費
(1)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或甲方委託的物業管理公司交納各項關於停車位的物業管理費用。費用標準:人民幣 元/月。
(2)此費用作為甲方或甲方委託的物業管理公司對停車場地(不包括本合同項下車位)的保潔、維修保養、秩序、線路指引標誌等除保管之外的監督管理費用。
(3)物業管理費按季交付,乙方在支付車位使用費同時向甲方交納首期一年的物業管理費,其餘每期應於每季開始前 日前交納。
五、購買條件
乙方須為已經購買 單元的業主,並須提供(商品房買賣合同)影印件附後。
六、停車位的交付
在乙方全額交付上述費用後 日內,甲方同意於 年 月 日前,將該停車位交予乙方使用。
a) 因本合同項下車位不能進行全封閉單獨管理,故不能作為單獨
物業辦理產權登記或租賃備案登記等政府手續。
乙方已理解上款內容之含義,並明確其所購買的是車位使用權,期限屆滿日期與該停車位土地出讓年限屆滿日期一致。
b)權屬辦理
1、雙方同意待國家和大連市頒佈相關規定後,如乙方申請,權屬按政府相關手續檔案按規定辦理;
2、如按上款辦理手續時,對車位權屬面積計算,當時有明確的強制性規定的,按規定辦理。否則停車位權屬面積由實際使用面積加分攤的共用建築面積組成;
3、車庫的附屬設施如出入口、車道、警衛室、泵房、電機房、裝置間等共用建築面積作為車位的共用建築面積。
4、公攤面積計算如當時無國家計算標準,按本合同簽訂時的國家標準計算。
七、雙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義務
1、負責按合同規定將該停車位交付乙方使用;
2、制定、修改停車場管理制度(見附件2);
3、負責該停車場日常通行的維護,保證乙方正常使用;
4、甲方僅提供車位停放服務,對車輛發生損毀、丟失等事故不承擔任何責任。
5、做好該停車場(不包括該停車位範圍內)的衛生保潔工作;
6、甲方或甲方委託的管理企業有權對認為可疑的車輛進行檢查,乙方應協助檢查,不得阻撓;
7、甲方或甲方委託的管理企業對該停車場的維修,應當提前三日(緊急情況除外)通知乙方。否則,造成乙方無法使用該停車位的,甲方應按日減收物業管理費。
(二)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是本合同使用期限內該停車位的唯一合法使用者;
2、乙方應自覺遵守甲方制定的停車場使用守則,並承擔相應責任;
3、乙方所停車輛型號、高度、寬度必須符合本合同約定及該停車場規定,車輛垂直投影面積須小於停車位實際使用面積;
4、乙方所停放車輛不得外附或內裝以下物品:
(1)任何危險物品,包括易燃、易爆、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等違反國家規定的物品;
5、乙方停放的車輛內不得有人員、動物留置;
6、乙方在使用期間,應愛護該停車場的公共設施、裝置及其它車輛,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公共設施、裝置和其它車輛損壞,則由乙方承擔因此引起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8、 乙方在車場內離開車輛時應盡到包括鎖好防盜鎖、關閉電路、鎖好門窗等謹慎檢查義務;車內不得存放貴重物品、現金,否則,丟失責任自負;
9、 乙方不得在停車場內亂扔廢棄物。對因油品洩露、強酸強鹼等原因導致車位汙損,乙方有義務進行及時清潔、維修;
10、乙方在使用期限內不得改變該停車場的建築結構;
11、乙方不得在停車位進行車輛修理、維護、刷洗車,不得將漏油車輛開進停車常
12、乙方僅享有對該停車位的使用權,未經甲方書面允許,乙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轉讓第三人,不得轉租、轉借或允許第三方使用本合同項下停車位。
八、保險
乙方應當為在該停車位停放的車輛,自行投保包括車輛盜搶險等保險,並在使用該停車位前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業公司出示保單,該保單影印件作為本合同附件。
九、違約責任
1、甲方責任
甲方逾期交付該停車位或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無法使用該停車位的,每日應當承擔停車位價款千分之三的違約金,逾期達 日,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並應當承擔停車位價款百分之十五的違約賠償金。
2、乙方責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按期交納任何一項費用的,每逾期一日,應當承擔該款項千分之三的違約金,逾期達 日,仍未全額交納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2)乙方應按本合同及有關規定停放車輛,對於任何不符合本合同及有關規章、制度停放車輛,造成甲方或第三人的損失,乙方應負賠償責任。
(3)乙方違反本合同、停車場管理制度及其他停車規定、規章,達兩次以上(不含兩次)的,或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造成包括引起媒介報道等影響甲方或甲方委託物業公司聲譽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應承擔車位價款20%的違約金,並應按 元/日的標準支付實際使用期間的使用費用。
3、雙方確定如甲方原因合同解除的,甲方扣除乙方應向甲方交納的所有費用後,將剩餘的物業管理費及未使用期間的車位價款返還乙方。如乙方原因合同解除的,乙方同意甲方扣除乙方應向甲方交納的違約金、物業管理費等所有費用後,按剩餘物業管理費及未使用期間的車位價款的50%返還乙方。
十、免責條款
本合同期內,因不可抗力原因,如地震、戰爭等自然災害或政府決策導致該停車場喪失使用功能或不能使用的,本合同自然終止,甲乙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十一、爭議解決
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大連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
十二、其它約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可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3、本合同書包括以下附件:
附件1:該停車位位置圖:
附件2:停車場管理制度。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經辦人: 經辦人:
簽約時間: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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