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楚江的魚

    心痛與不痛周圍的人感受不到。只能寄希望於律師本人,期待這個律師是一個對道德要求很高的人,否則周圍的人再不平也無濟於事。

  • 2 # 進取漂流瓶T

    律師為當事人辯護,無可非議,心裡也不會痛。但若昧著良心,違背公序良俗,鑽法律漏洞,幫當事人贏得了官司,這不僅僅深深地傷害了對方,同時也給社會造成很多負面影響,嚴重汙染社會環境。這種律師我們這個社會應該不需要,他的心也不會痛,但他的良心會一直有內疚感,畢竟律師也是一個有學問的人。所以最終答案是,一旦願意接收給壞人當律師,心裡都不會痛。

  • 3 # 清茶3984

    律師:接受當事人委託或法院指定,依法協助當事人進行訴訟及處理有關法律事務的專業人員,是一種職業。他們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去處理相關事宜。法治社會,有律師的協助儘量公平免得冤假錯案的發生。有法律的標尺,不會因律師而改變數刑標準。所以律師不會良心不安。一

  • 4 # 往事隨風A不堪回首

    律師這個職業已經在資本的運作下變了味,他們已經不在成為弱勢群體的代言人了完完全全是有錢人才玩得起的東西啦。敢問有幾個律師是為了正義而願意免費或優惠為窮苦老百姓打官司的,有些是因為輿論的作用下為了蹭熱度流量而站在出接手但也值得尊敬。

  • 5 # 703539

    個別律師會利用法律的邊緣 為犯罪嫌疑人 將罪行縮小化 前提交夠代理費 好處費 打點費 周旋費 現在到了要清理律師事務所的刻不容緩時候

  • 6 # 鄂西鐵匠

    你說`給壞人當律師的心裡不會痛`壞人幫律師給錢、有什麼痛不痛、沒有收得錢`沒收入他心裡不舒服心裡難受、有點痛是真的、哪個需要服務只要給錢`就幫錢說話\

  • 7 # 梁菊律師

    還在師傅團隊做助理的時候,我曾自告奮勇跟著所裡某刑辯大狀辦理過一個故意殺人案死刑複核階段(高院一核)的法律援助案件。沒掙到壞人一分錢,但全程參與得比任何案件都上心。

    案情不復雜,被告人S某,男,年紀四十出頭,初中文化,無業,未婚,因索要債務不成,持刀將二姐S某1,姐夫P某當場砍死。

    聽起來令人髮指的殺人情節,當事人應該是死有餘辜的標準“壞人”無疑。然而,本以為只是走個程式而已,但卻在前往看守所會見並閱卷後,有了很多不一樣的感受。

    下面就來詳細回憶下本次給“壞人”當律師的經歷和感受。

    一、看守所會見

    第一次辦理重刑案,與同事坐在鐵窗前等待的時間,心裡本微有忐忑。但是,當帶著手銬、腳鐐的S某在看守的押解下出現在鐵窗另一邊,黑頭罩下,這個手握兩條人命的窮兇極惡之徒,居然完全沒有想象中的戾氣重生,渾身上下只透著一股死氣沉沉的絕望,他原本只是個掙扎在社會底層嚴重缺愛的普通人,在親手結束了至親性命後,這個世界對他只剩下了仇恨,他已生無可戀,也許死亡對他才是救贖或者解脫。

    但是當我們表明來意後,他的眼中仍然閃現出了帶著希冀的光。一個半小時的時間裡,我們隔著鐵窗,透過質量有待改善的擴音器費勁地溝通著案情,我們小心翼翼的提問,他努力的回覆著,雖然條理混亂,且時常陷入焦躁,但非常認真專注。

    會見結束,我的心中泛起一絲悲憫,螻蟻尚且偷生,何況是人?我知道,他在等待著我們的“救贖”,我們其實不是他的救世主,但我們可能是他活下去的最後一點希望。

    二、閱卷:案情

    我從九本鮮血淋淋的卷宗中,看到了一個兩條生命消失的人間慘劇,也看到了一個來自社會底層的貧窮、懦弱的普通人的無奈,正如其老母在“諒解書”中所述,他只是一個“老實孩子”,雖然文化低、沒有一技之長但很想靠自己的努力賺錢養活自己,雖然因未能成家而長期遭受長兄長嫂嘲笑,但依然願意接受二姐的建議,在長兄要開店缺錢的時候將2萬元的畢生儲蓄全投資入長兄店裡,努力的想用自己的方式修復與兄嫂的關係。

    當然,他的懦弱以及拙於溝通顯而易見,在店鋪裡無償勞作半年,與兄嫂的關係不僅沒有改善反而越發糟糕,於是半途而廢要退夥,導致對自己還算友善的二姐和姐夫毫不留情的翻臉站在了大哥一邊,在多次催要、捱打,驚動警方出面調停後僅拿到了“退夥費+工資+分紅”合計22800元,當時唯唯諾諾答應,事後卻又不服氣,總是透過夾著汙言穢語的電話和資訊等不上道的方式去要錢,被拉黑後去現場要賬,不乾不淨的啐嘴最終成功將要賬變成了騷擾,數次被圍毆,打不過又不死心,以致於最終決定硬氣一把,帶刀壯膽卻終於釀成大禍。

    當然,這一切都不是他結束兩條人命的合理理由,他應該為他所犯的錯誤接受法律的嚴厲制裁。但是否他真的已經罪無可恕到必須以死謝罪呢?在國家大力推進依法治國,慎用死刑的大背景下,這樣一個典型的因家庭糾紛引起的刑事案件,當事人S某是否滿足“罪行極其嚴重,性質極其惡劣、社會危害性極大”,應當判處死刑立即執行的要求呢?

    我努力不讓情緒影響自己的判斷,試圖用更客觀、更理智、更冷靜的眼光去審視他的犯罪行為,以及以他的犯罪行為相匹配的刑罰,反覆研究案情及卷宗後,寫下了如下觀點的辯護意見。

    三、辯護意見

    辯護人認為,本案二被害人雖因被告S某行為導致死亡,S某雖有傷害二被害人致其死亡的事實,但對其故意殺人的動機認定、以及二被害人的過錯認定方面均因證據不足而存在偏差,結合S某在案發後如實供述、認罪態度良好、且已獲得被害人直系親屬的諒解等情形,故依法不應當被判處死刑立即執行,而應予以從輕處罰。

    四、辦案心路歷程

    那段經辦此案的日子,團隊的常規事務忙到昏天黑地,我只能利用抱著泡麵解決晚飯的空檔,或者在兒子睡後的深夜,逐字逐句過篩卷宗中的筆錄、鑑定意見、檢驗報告,一遍遍翻閱血淋淋的現場照片、屍體照片、解剖照片,反覆比對檢驗報告中每一個傷口、每一件證物上的化驗細節,那段時間,即使晚上閉上眼睛進入夢鄉,滿眼滿世界都是鮮血和陰暗。

    毫無疑問,S某絕對是題主問題中標準的壞人,在這個為S某爭取由死刑立即執行改判至死緩的過程中,我的心一直都在極限的拉扯,都在經歷著巨痛,這是我職業生涯的一次重大洗禮,我承認,那個時候的我還不夠專業,我的情緒在這個案件中起起伏伏,但是我不後悔曾為一個壞人全力以赴,不後悔為他爭取最後一點“生存”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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