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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鄉村振興4

    鄭氏集團就是鄭芝龍、鄭成功、鄭經子孫三代領導的商人集團,亦被稱為“一官黨”,縱橫東亞海域數十年,成為17世紀世界上的超級海上強權。創始人鄭芝龍以海商起家,建立了自己的武裝力量,憑藉實力與謀略,在東亞各種勢力中捭闔縱橫。他羽翼未豐之時,曾與荷蘭人合作,攻擊西班牙人。爾後,又與荷蘭人發生衝突。明天啟七年(1627年),他跟在臺灣的荷蘭人發生武力衝突,擊敗荷軍,在亞洲商業貿易中,一舉成為荷蘭東印度公司最強大的競爭對手,並在馬六甲以北海域佔有優勢。


    1633年,荷蘭政府決定“對中國發起一場嚴酷的戰爭,需派去大批人力、海船和快艇,以獲得所期望的自由的中國貿易,同時保證公司在東印度的其他事務不受阻礙”。為此,派遣荷蘭在臺灣的長官蒲陀曼率領艦隊前往福建沿海,聯合與鄭芝龍對立的劉香、李國助兩大海盜集團,進攻鄭氏據點廈門,雙方在金門料羅灣決戰。結果鄭軍大敗荷方,史稱“料羅灣大捷”。


    大捷之後,荷蘭人不得不向鄭芝龍繳納每年12萬法郎的保護費,東印度公司的商船才能安全透過中國水域。荷蘭無奈放棄在中國大陸口岸直接貿易的企圖,只能按照鄭氏安排,依賴中國海商提供中國商品。


    亦軍亦商 不忘“初心”


    崇禎元年(1628年),鄭芝龍接受了明朝的招撫,獲授予海防遊擊之職。鄭芝龍雖名為明廷命官,實則保持相對的獨立性。在消滅海上異己力量的過程中,鄭氏進一步擴大了自己的勢力,獨攬海洋巨利,中國東海和南海的海上貿易權,均控制在鄭氏集團手中:


    “海舶不得鄭氏令旗,不能往來,每一舶稅三千金,歲入千萬計,(芝)龍以此居奇為大賈……又以洋利交通朝貴,寢以大顯。泉城南三十里有安平鎮,龍築城,開府其間,海梢直通臥舶內,可泊船,竟達海。其守城兵自給餉,不取於官。旗幟鮮明,戈甲堅利。凡賊遁入海者,檄付龍,取之如寄。故八閩以鄭氏為長城。”


    鄭氏集團儼然已具有海上政權的雛形。明亡之後,鄭成功繼續經營這支海上武裝。他全力支援反清復明事業,1658 年(清順治十五年,南明永曆十二年)統率17萬水陸軍大舉北伐,次年再次率領大軍北伐,會同張煌言部隊攻克鎮江、瓜洲,接連取得定海關戰役、瓜州戰役、鎮江戰役的勝利,包圍南京,但最終以大敗收場。


    此後,鄭成功把目標轉向被荷蘭人佔領的臺灣。1661年(清順治十八年,南明永曆十五年),鄭成功親率大軍自金門料羅灣出發,向臺灣進軍。臺南赤嵌城被圍困了七個多月,荷軍死傷1600多人,最後荷蘭大員(今臺南市安平區一帶)長官揆一宣告投降。


    如同荷蘭東印度公司一樣,鄭氏集團也是“左手拿著賬冊,右手拿著刀劍”。鄭氏集團雖然擁有強力武裝並建立了政權,但主業仍然是從事國際貿易。據荷蘭東印度公司記錄,崇禎十二年(1639年)駛往日本商港長崎的鄭芝龍商船多達數十艘。崇禎十四年(1641年)夏,鄭芝龍商船22艘由晉江縣安平港直抵長崎,佔當年開往日本的中國商船總數的五分之一以上,其運載的主要貨物有生絲、紡織品、瓷器等。鄭芝龍與葡萄牙人、西班牙人也建立了貿易關係。他運往日本的絲織物,有一部分是從澳門購進的,日本的貨物也由鄭氏船隊運到呂宋,轉售西班牙。


    鄭芝龍的船隻經常滿載絲綢、瓷器、鐵器等貨物,駛往高棉、暹羅、占城、交趾、三佛齊、菲律賓、咬留巴(今雅加達)、馬六甲等地貿易,換回蘇木、胡椒、象牙、犀角等。從17世紀20到40年代,鄭芝龍從海外貿易中賺取了鉅額利潤。1651年清軍攻下鄭芝龍在廈門的基地,繳獲90萬兩黃金,相當於1000萬兩白銀。這僅是鄭氏集團用於國際貿易的流動資本,而非其全部產業。鄭成功建立政權後,雖然以“反清復明”為政治訴求,但海上的生意仍然是其關注重心。


    據估計,1650~1662年間,鄭氏集團海外市場的總貿易額,每年在白銀392萬~456萬兩之間,平均420萬兩;海外貿易所獲利潤總額,則每年在234萬~269萬兩之間。美國曆史學家魏斐德估計,清朝政府在1651年的歲入僅為2100萬兩銀。而據丹麥學者格拉曼的研究,荷蘭東印度公司在1613~1654年的四十年中所積累的利潤僅為1530萬荷蘭盾,大約相當於440萬兩銀。


    相比之下,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到:鄭氏集團已經成為當時世界上最大的商業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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