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開啟車窗看景色

    交通事故的定義:交通事故的定義是指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

    雨天開車未減速導致雨水濺到行人或腳踏車、機車手身上,然後快速駛離現場,不屬於交通事故或“肇事逃逸”,屬於駕駛員自身素質極低,不文明駕車,屬於道德範籌,是違法行為。

    遇到此類現象,行人或者非機動車駕駛人,可記住違法車輛車牌號,及時向交警部門(122)報警,用法律武器懲治這種駕車不文明現象。

    《交通法實施條例》第六十四條規定,機動車行經漫水路或者漫水橋時,應當停車察明水情,確認安全後,低速透過。

    交警接到報警後,經核實情況後,根據情節惡劣程度,對行為人最低罰款100元,不記分。

  • 2 # 事事順長順

    這個應該不算肇事逃逸。可能司機沒注意,勻速前進,而不是故意加速搞惡作劇的,在正常範疇內應該不負任何責任,行人遇到這種情況應避而遠之。

  • 3 # 松風畫雨

    未造成交通事故就不算肇事逃逸,但這種行為影響他人且極易引起安全威脅,應該禁止。一定程度的可投訴交警部門給予相應的處罰,記分或罰款。

  • 4 # 六哥雜文有聲

    首先雨天路面積水溼滑為了安全起見,建議開車還是要放慢速度不要太快。

    其次,這種行為不會算是肇事逃逸,算是不文明駕駛。要是能留下證據,或是照片是可以舉報的,核實後是要受到一定處罰的。但這種行為恰恰表現了一個人的素質高低。可以換位思考一下,如果你正在路邊行走,突然一輛汽車從你身邊飛馳而過,濺了你一身水,你作何感受,是不是立馬就爆粗口了。

  • 5 # 淡定葉子a

    這個不算肇事逃逸。

    只能算是疏忽大意,也可以說成是一個人的素質問題。

    不過開汽車和騎電瓶車或機車的,在下雨天,特別是輔道上的時候,真的要慢一點,路面不平坑窪較多,積水深淺不一,很多人都不注意這個事情,開或騎著車唬地就衝過去了,電瓶車跑不贏汽車,腳踏車跑不贏電瓶車,那行人就更不用說了,跑得快濺得跑得慢的滿身汙水,很多時候只能望車興嘆,而無可奈何!

    這雨天坑窪積水濺人一身,是一個很討厭的事。我在騎腳踏車的時候,被汙水濺到身上很多次,那能怎樣?很多時候過到有水的地方,後面來了車,你想躲也無處可躲,想快也快不過人家,汽車或機車就那麼唬地一聲就過去了,然後留下被濺了一身水的人在那裡凌亂。

    你就算再忙,也不在那麼幾分鐘吧?

    某些時候,適當的慢一點,與人方便,自己方便

    還有那喇叭聲,也是路上讓人莫可奈何的事情。

    我也會開車,但在城市,汽車喇叭基本是形同虛設,我不會用它。

    但是有很多次,我在騎腳踏車的時候,會被後面猛地一聲喇叭聲,驚得三魂少了兩魄。

    那天騎腳踏車,路被圍起來在修,早高峰路一窄人就多,你想跑也跑不起來,大車小車都只能慢慢往前滑行,後面的急性子就開始按喇叭,一個電瓶車在我後面猛地一聲喇叭,嚇了我一跳。

    他按一下還不算,按著喇叭不放,明明都看到前面堵起了,就是把喇叭按破也走不動呀!

    可他就喜歡按著喇叭玩,這噪音簡直是折磨人,我回頭看了他一眼,他還是按著喇叭不放,你不顧別人,自己也難受吧?我不知道他心理承受力咋那麼強大。

    我實在受不了,就說:“師傅,你能不能不按喇叭了?你看前面都堵起的,你按也走不了啊?不然你把車扛過去吧!”

    他咧開嘴笑了,露出一口白生生的牙,老老實實跟在了後面,不再按喇叭。

    還有汽車,有些時候,明明是他們開車借道,但是他在輔道上拼命按喇叭,跑得飛快,其實那電瓶車本身都跑得很快了,他們是機車的速度,腳踏車的剎車,很多出車禍就是電瓶車跑的太快,而剎車又不好。你一催,他跑飛起來了,剎車又軟,而又是兩個獨輪子,一碰就倒…………

    遇上走路的人,你開車更不應該催,行人一般看到車來了都會避讓,只有一些老年人,他耳朵不好,視力也不行,你在後面按下喇叭,他慢吞吞地回過頭來看你一眼,再慢吞吞地回過頭去繼續走,你催的有意思嗎?要想快,就上高速去飆。

    所以開車少用喇叭對自己好,對行人也是一種尊重。

    城市裡面開車根本用不著喇叭,在鄉間可以用得上,那些路七彎八拐,在轉彎的時候必須要打喇叭,否則有的人開車會佔道,鄉村路一般中間沒有劃線,轉彎抹角的地方根本看不到對面,而有的人他不打喇叭,直接就轉過來了,喇叭在這個地方是很有用的。

    每個人的素質不一樣,有素質的人,就算沒有汙水,在有行人的地方,也會慢慢滑過去,而不會橫衝直撞,似乎全世界只有他一個人在路上跑。

  • 6 # 爨哥雜談

    這個肯定不能算肇事逃逸了,頂多算到的確實,雖然不算肇事逃逸,但是將心比心,我們以前開車的時候碰到水平還是減速慢行,假如你是那個的,今天心情不好了,肯定會被罵的

  • 7 # 玩啥都丶浪

    看出不出事故了,或者看被濺當事人找不找車主麻煩

    雨天慢行是常識,明明看到有人有水,還開那麼快,不是急事就是故意

  • 8 # 慧姐養娃記

    前幾天看網上有這種下雨天開車不減速的濺行人一身水被罰款事件,大家看一下

    近日,昆明一女子駕駛電動腳踏車透過路口時,就被一輛飛馳而過的汽車濺了一身水。事後該女子將駕駛人的行為向交警部門進行舉報。

    接報後,昆明市警察局交警支隊四大隊民警立即開展調查,透過檢視監控核實後,確認該車輛駕駛人李某違法行為屬實。

    最終,李某因存在機動車行經漫水路或者漫水橋時未低速透過的違法行為,民警對其進行批評教育並依法處以50元罰款。

    廣大駕駛人朋友在下雨天開車或路遇積水時,儘量減速通行,尤其行人在附近時,更應該緩慢透過,不僅保證了安全駕駛,防止交通事故,還能避免把水花濺到行人身上,造成不便。

  • 9 # 蕭雪空

    當然不算肇事逃逸。這是人品道德問題,道德修養高的人雨天開車路遇行人肯定會注意要減速;應該換位思考一下,設想一下如果你是行人,在下雨天被他人濺一身水,你是何感受,又作何感想?

  • 10 # 積極的百靈鳥2T

    雨後開車未減速濺行人或者機車手一身水後逃離,不算肇事逃逸吧,只能說是這個開車沒減速的人素質低而已,道德不高尚。生活中常常會碰到這樣的的事情,行人或者機車手自己也要注意一下,為了避免這樣的事情發生,當注意車來時,緊急避讓一下。

  • 11 # 率真真率

    不算的,就是道德和人品問題,除非因為你的行為給對方造成傷害,好比你噴了人家一臉水,結果導致而摔倒受傷,如果有證據你肯定要擔責的。他視線受阻

  • 12 # 想喝奶茶的小懶蟲

    不是肇事逃逸,是道德素質

    誰也不想自己穿得漂漂亮亮的結果弄的一身溼,影響心情不說,還容易感冒。之前就在網上看到有個人因為被濺了一身水,拿著傘去追著車打。

    所以啊有人的時候開車慢一點,大家一起共創更文明的城市。

  • 13 # 倔強的牛犢

    雨天對於車速沒有明確要求,不超速都不算違章。

    城市道路,有中間隔離帶的,限速50公里/時

    鄉村道路有隔離帶的是70公里/時

    城市道路沒有隔離帶的一般是限速30公里/時

    鄉村道路沒有隔離帶的是40公里/時

    交通肇事:指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規,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責任的犯罪行為。

    其根據刑法第133條的規定,犯交通肇事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

    綜上,你這隻能算有衛公序良俗,不構成交通肇事逃逸,支援你的做法。

  • 14 # 逐流打工人

    未造成第三方損害,構不成肇事逃逸的,算不文明行為,道德層面譴責。

    如果車輛未減速,濺起水花造成行人、電動車摔倒,造成第三方損傷的,這個就構成事故,可報警讓對方負責賠償。但不一定會認定為肇事逃逸(車方現場可能都沒有意識到造成事故,無故意逃逸行為)。

  • 15 # 許禮雲

    我經常碰到這樣的事,雖然不算擘事但很氣人,倒是很多灑水車讓我讚賞,每當路邊有行人時他們打水壓減小,讓過行人,這也標誌著一個城市的文明。

  • 16 # 社會之百態

    不算交通肇事,但我不覺得題主是小題大做。

    濺人一身水,一身泥,洗車洗衣服不要錢嗎?

    如果衣服洗不乾淨賠不賠償?

    人家心情好好的,被搞得鬱悶無比,精神損失怎麼算。

    覺得是無理取鬧的,想一想自己遇到這種事,能否心平氣和,不要站著說話不腰疼。

    有人說,這種情況濺到別人是難免的,但很難避免和完全沒有去嘗試去避免是完全兩回事。

    你看到有水,有騎車讓,減速慢行,但還是不小心濺到了,然後趕緊道歉。和速都不減,徑直開過去,濺起大大的水花。

    兩種情況一樣嗎?

    他為什麼敢這麼做,就是因為這不是交通肇事,被濺的人往往選擇自認倒黴。

    如果都和題主一樣較真,他還敢這麼狂妄嗎?

    所以題主不是單單在為自己維護正當權益,也是在幫其他人。

    無論是大陸還是國外的例子都說明,精神文明,社會道德不是憑空產生的,更不是靠什麼高素質,都是罰出來,罵出來的。

    如果人人都如題主一樣較真,很多不文明現象自然會失去存在的土壤。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d80和c80空開有什麼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