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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商務新觀察

    對此事也略有耳聞,說實話有些詫異!如果別人真是用做喜煙,這就好比辦喜宴時多辦了幾桌,可能客人確實比較多,應該是合情合理的,顯然並不違法更不違規。因此,這種罰款行為有些不倫不類,缺乏相應的依據或支撐。

    我們是個法治社會,依法治國講究的就是有法可依,對於違法行為進行懲罰是應當的,行政處罰也同樣要有所依據才行,若拿不出可以說服人的說法,只是單憑感覺或者表面上的結果進行處罰,這是不合適的,也是難以服眾的。

    因此,對於您提出的這個問題,若是假定您的題乾的前提就是“喜煙”的話,那麼被處以10080元的罰款就是不恰當的,甚至可以說這種處罰本身就是違法的。但如果他們可以拿出確鑿證據來證明自己的處罰是有法可依的,也就是能夠認定別人購買48條中華煙是用於投機倒把行為的,則處罰也就無話可說了。

    總之,只要是用於家用的,而不是倒賣販賣的,哪怕別人購買多少條香菸都是不違法的,你不能因為別人一次性買得多就認為該罰。那過去有人一次性購買一棟樓,怎麼也沒被罰,可那恰恰是炒房行為。

  • 2 # 愛做題的小圓

    這個問題羅翔老師應該能解釋的很好!

    根據《菸草法》)第二十二條關於‘郵寄、異地攜帶菸葉、菸草製品的,不得超過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規定的限量’以及《國家菸草專賣局、郵電部關於恢復菸草及其製品郵寄業務的通知》關於‘郵寄捲菸、雪茄煙每件以二條為限,且每人每次限寄一件!

    並且郵寄的時候需要運輸準運證,沒有的話超過的部分也將被處以罰款的處罰!

    其實快遞公司對這類的規定應非常熟知,也是必備知識,而在這種情況下仍然進行運輸,也得付以相應的責任!

  • 3 # 我不是酒神

    捲菸是一種特殊商品,郵寄數量是有限制的。《菸草專賣法》規定,郵寄、異地攜帶菸葉、菸草製品的,不得超過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規定的限量。《國家菸草專賣局郵電部關於恢復菸草及其製品郵寄業務的通知》規定,郵寄捲菸、雪茄煙每件以二條(400支)為限(二者合寄時亦限二條)。郵寄菸葉、菸絲每件以五公斤為限(二者合寄不得超過十公斤)。使用者郵寄菸草及其製品,每人每次限寄一件,不準多件郵寄。郵電部門要加強收寄驗視,防止一次多件或多次交寄的做法,並嚴格郵件封裝,確保運遞安全。所以,您朋友郵寄的捲菸數量超標,違反了相關法律法規,應該受到處理。

  • 4 # 唐明富3

    大爺,買菸不犯法,問題是煙從無錫郵寄到廣東,這就犯法了,只可寄二條,煙是國家管制品。明白嗎?

  • 5 # 我從雪山來

    有規定的按照規定來,不是那個人可以隨便解釋法律或者規定。能處罰說明肯定是有法律法規依據的,現在公職人員不可能隨便罰款處罰別人的。

  • 6 # 紅豆生南國M

    首先這問題問得就有問題,買菸是不犯什麼法律,你買多少都沒問題,但是你48條煙,而且還是好煙,我想你這是分開好長時間或好幾家店買的吧!我想問的是哪家快遞公司給你寄這麼多煙的,文明規定香菸郵寄一次最多兩條,快遞公司也不敢違規幫你寄呀!至於菸草局罰你款,這你應該是明白的。

  • 7 # 寶樹堂陳留堂兵哥哥

    郵寄香菸每次不能超過2條,因快遞公司違規操作,是造成託運人損失的原因!故快遞公司應承擔100%責任。

  • 8 # 和平精英煙雲

    買了帶回家差不多,郵寄是不行的

  • 9 # 使用者名稱實實在在

    違反了菸草法中的條款,所以注意點。

  • 10 # 無憂的光束qS

    第一,太多了,違反了《菸草法》關於“郵寄、異地攜帶菸葉、菸草製品的,不得超過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規定的限量”的規定

    第二,《國家菸草專賣局、郵電部關於恢復菸草及其製品郵寄業務的通知》關於“郵寄捲菸、雪茄煙每件以二條(400支)為限(二者合寄時亦限二條),且每人每次限寄一件”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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