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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哈尼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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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東嶺財經
不合法。
公司為員工繳納社保是法定的義務
公司為員工繳納社保是法定義務,公司要員工簽訂放棄社保的協議是違反社保法的,即使是員工的主動要求放棄社保也是不可以的。
公司在下列情況下,可以不為員工繳納社保
1、員工已在其他地方繳納社保。同一個員工,不能同時在兩處地方繳納社保,在這種情況下,企業想交也交不上。
2、員工自己以靈活就業人員的身份繳納社保,或者員工自己繳納的居民社保,同時自願放棄企業給其繳納社保,員工也從企業獲得一定的社保補助。
3、員工為退休再就業人員。已經退休返聘的人員,社保法不再要求企業為這部分人繳納社保。
4、員工與公司為合作關係,而不是僱傭勞動關係。企業為員工繳納社保,是基於勞動關係的存在,如果不存在勞動關係,則社保不需要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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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打聽生活
其實有的事情不能僅僅從是否合法來考慮,實際上還得考慮其他方面。就拿公司要員工籤自願放棄繳納社保的承諾書來說,一看就知道不合法!但公司為什麼還這樣做呢?因為這個對於員工來說,是有約束和影響的,如果你看完本文,你就知道為什麼公司明知這樣做不合法,還要堅持這樣去做!
一、就算員工簽了自願放棄社保的承諾書,也一樣要給員工繳納社保!
這個是毋庸置疑的,不管公司讓員工簽了什麼樣內容的放棄繳納社保的承諾書。員工要求公司補繳社保時,公司還是要給員工補繳上社保,並且在此期間,因為沒有社保而造成的看病不能報銷、生育不能報銷等等費用,都可以要求公司賠償!
因此,放棄繳納社保的承諾書是無效的,公司還是必須要給員工繳納社保,這個是我們都知道的。但可能有些朋友不知道的方面,就是公司去深挖的!
二、因未繳納社保被迫離職的補償金,可能拿不到!
一般在簽訂這個放棄社保的承諾書上,都會承諾這麼一條,類似:“本人自願承擔因未繳納社保帶來的一些法律責任和後果,不再因未繳納社保向公司發起勞動仲裁要求被迫解除勞動合同補償金”。
雖然這個承諾書對於放棄繳納社保沒有用,但對於這一塊卻有用!也有很多實際的案例這樣去判了!也就是說,如果我們簽了這樣的承諾書,以後再想以“未繳納社保”為由被迫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金,一般是不會被支援的!因為會被認定為:“有違誠信原則”。
也就是說,以後可以繼續要求公司補繳社保,但因此被迫離職的補償金,基本是拿不到了!
三、有些城市只支援補繳最近2年的社保,公司利用這個能節省很多錢!
正常來說,社保補繳是不受時效限制的,也就是說在職期間,公司未繳納社保的部分,都可以要求公司補繳,不會受2年時效的影響。現實中,很多城市也的確是這樣做的!
但有少部分城市,規定了2年的補繳時效,也就是隻能補繳最近2年的。如果一個員工入職時簽了這樣的承諾書,只要不發生勞動爭議,員工基本上也不會糾結社保的問題,不過一旦自己做了10年甚至更久,突然發現社保的好處後,再去要求公司補繳,那損失就大了!
對於公司來說,如果公司員工數量多,那麼在社保上節約的錢也是一筆不小的數目。
總的來說,公司要員工簽訂放棄社保,肯定不合法!但對我們還是有一些約束力和影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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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翰墨雲海
勞動者即使與用人單位簽訂了放棄繳納社會保險的協議或承諾,該協議或承諾也是無法律效力的。
按照《勞動法》、《社會保險法》的規定,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是強制性的、是法定的義務。根據民法典的有關規定,與法律、法規、公序良俗相違背的協議是一律無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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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長金老者
如果員工與公司是勞動關係,那公司必須為員工辦理社保,即使員工自己自願放棄也不合法,公司方面對員工有此要求更是違法行為。既然是違法的,那雙方這方面的協議自然也無效,所以員工仍可就此去勞動部門或社保局去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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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籤,因為簽了也沒用,買社保是最基本的,不買社保是肯定違法的,收集好相關證據,隨便怎麼告,公司都輸,然後被強制給你補交社保。反正只有你不怕麻煩,拉的下臉,可以讓公司出點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