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管所主要負責承辦機動車註冊、變更、轉移、抵押、登出登記,機動車駕駛證申請、補領、換領、審驗及受理機動車和駕駛員相關的其他業務。
車管所業務範圍
一、機動車業務崗位
(一)機動車登記稽核崗職責
1、查驗申請人提供的有關手續是否齊全、真實、有效。
2、確認車型,並核對有關技術引數。
3、查驗機動車發動機號和車輛識別代號,確認有無鑿改痕跡,並與全國被盜搶機動車資訊庫進行比對。
4、進行機動車外觀檢查,確認車身顏色。
5、對屬於《全國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以下簡稱《公告》)管理範圍的中國產機動車,核對《公告》的資料。
6、審查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7、對符合規定的手續將車輛資訊錄入計算機並出具受理憑證,對不符合規定的要說明原因並出具退辦憑證。
8、保持辦公環境整潔,維持辦證大廳秩序良好。
(二)牌證管理崗職責
1、管理計算機自動選牌系統,及時新增機動車號牌。
2、核發號牌。
3、受理申請檢驗合格標誌,稽核機動車所有人提交的行駛證、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4、製作《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行駛證》(以下簡稱行駛證)《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登記證書》(以下簡稱機動車登記證書)和檢驗合格標誌。
5、核發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和檢驗合格標誌。
6、回收、銷燬廢舊牌證。
7、保管好業務印章、機動車號牌和日常使用的空白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檢驗合格標誌、防偽膜。
8、與檔案管理崗核對空白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檢驗合格標誌、防偽膜用量,並做好登記。
9、提請車輛管理所公告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和行駛證作廢。
10、根據實際情況做好牌證的製作計劃,及時安排牌證的製作和領取。
11、做好牌證庫的防潮、防火和防盜工作。
12、保持辦公環境整潔,維持辦證大廳秩序良好。
(三)業務領導崗職責
1、按職責和許可權稽核或審批機動車有關手續。
2、稽核進口機動車手續。
3、檢查監督各崗位的工作情況。
4、掌握髮牌發證數量。
5、受理群眾投訴。
6、處理其它日常事務。
(四)檔案管理崗職責
1、清點全部手續是否齊全、真實、有效並核對計算機登記系統的資訊。
2、整理資料,裝訂、歸檔,妥善保管檔案。
3、保管好空白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檢驗合格標誌、防偽膜,與牌證管理崗核對發牌發證數量,防止空白證件流失。
4、因涉嫌走私、盜搶、搶劫機動車案件偵查需要或其他業務需要,出具核對車輛檔案的證明或車輛檔案有關內容的影印件。
5、做好檔案(室)庫的防潮、防火和防盜工作。
(五)嫌疑車輛調查崗
1、處理機動車業務崗位反映的涉嫌資料被套用、塗改或者有偽造嫌疑,涉嫌走私、盜竊、搶劫以及無進口證明、非法拼(組)裝機動車的問題。
2、對各崗位移交的嫌疑車輛資料進行調查,建立嫌疑車輛調查臺帳,按照有關規定開展調查。
3、根據取得的證據和詢問記錄,對不能排除嫌疑的機動車,移交有關部門立案偵察,並按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4、對作出排除嫌疑結論的機動車,在《機動車登記業務流程記錄單》上註明情況,附有關證據和詢問記錄,經業務領導稽核後,交相應崗位繼續辦理登記業務。
5、其他執法部門辦理涉嫌走私、盜搶機動車案件需要查閱檔案或出具證明時,負責接待並協助辦理。
車管所主要負責承辦機動車註冊、變更、轉移、抵押、登出登記,機動車駕駛證申請、補領、換領、審驗及受理機動車和駕駛員相關的其他業務。
車管所業務範圍
一、機動車業務崗位
(一)機動車登記稽核崗職責
1、查驗申請人提供的有關手續是否齊全、真實、有效。
2、確認車型,並核對有關技術引數。
3、查驗機動車發動機號和車輛識別代號,確認有無鑿改痕跡,並與全國被盜搶機動車資訊庫進行比對。
4、進行機動車外觀檢查,確認車身顏色。
5、對屬於《全國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以下簡稱《公告》)管理範圍的中國產機動車,核對《公告》的資料。
6、審查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7、對符合規定的手續將車輛資訊錄入計算機並出具受理憑證,對不符合規定的要說明原因並出具退辦憑證。
8、保持辦公環境整潔,維持辦證大廳秩序良好。
(二)牌證管理崗職責
1、管理計算機自動選牌系統,及時新增機動車號牌。
2、核發號牌。
3、受理申請檢驗合格標誌,稽核機動車所有人提交的行駛證、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4、製作《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行駛證》(以下簡稱行駛證)《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登記證書》(以下簡稱機動車登記證書)和檢驗合格標誌。
5、核發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和檢驗合格標誌。
6、回收、銷燬廢舊牌證。
7、保管好業務印章、機動車號牌和日常使用的空白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檢驗合格標誌、防偽膜。
8、與檔案管理崗核對空白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檢驗合格標誌、防偽膜用量,並做好登記。
9、提請車輛管理所公告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和行駛證作廢。
10、根據實際情況做好牌證的製作計劃,及時安排牌證的製作和領取。
11、做好牌證庫的防潮、防火和防盜工作。
12、保持辦公環境整潔,維持辦證大廳秩序良好。
(三)業務領導崗職責
1、按職責和許可權稽核或審批機動車有關手續。
2、稽核進口機動車手續。
3、檢查監督各崗位的工作情況。
4、掌握髮牌發證數量。
5、受理群眾投訴。
6、處理其它日常事務。
(四)檔案管理崗職責
1、清點全部手續是否齊全、真實、有效並核對計算機登記系統的資訊。
2、整理資料,裝訂、歸檔,妥善保管檔案。
3、保管好空白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檢驗合格標誌、防偽膜,與牌證管理崗核對發牌發證數量,防止空白證件流失。
4、因涉嫌走私、盜搶、搶劫機動車案件偵查需要或其他業務需要,出具核對車輛檔案的證明或車輛檔案有關內容的影印件。
5、做好檔案(室)庫的防潮、防火和防盜工作。
(五)嫌疑車輛調查崗
1、處理機動車業務崗位反映的涉嫌資料被套用、塗改或者有偽造嫌疑,涉嫌走私、盜竊、搶劫以及無進口證明、非法拼(組)裝機動車的問題。
2、對各崗位移交的嫌疑車輛資料進行調查,建立嫌疑車輛調查臺帳,按照有關規定開展調查。
3、根據取得的證據和詢問記錄,對不能排除嫌疑的機動車,移交有關部門立案偵察,並按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4、對作出排除嫌疑結論的機動車,在《機動車登記業務流程記錄單》上註明情況,附有關證據和詢問記錄,經業務領導稽核後,交相應崗位繼續辦理登記業務。
5、其他執法部門辦理涉嫌走私、盜搶機動車案件需要查閱檔案或出具證明時,負責接待並協助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