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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房真探x逗爾摩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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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饒城青年
首先明確一點,疫情屬於不可抗力因素,如果因為這個導致不能正常履行合同,不算違約。
不可抗力因素包括很多,比如地震、洪災、政府徵收、瘟疫等等。可以和房東儘量溝通,表明原由。如果經過中介公司辦理的手續,可以向其反饋,讓其與房東說明情況,協商再辦理相關事宜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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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秋姐幫你探長春好房
可以跟房主進行協商。因為這些都是不可抗力的原因,所以房主應該能理解,而且因為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的延期,也並不能算作違約。現在公積金也已經正常上班。所以現在可以馬上辦理相應的手續,不會延誤太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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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大亞灣二手房市場
可以協商進行解除,疫情屬於不可抗力,對於因不可抗力而導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可依法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九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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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壽律師
由於新冠疫情防控造成的公積金貸款無法辦理無需承擔違約責任,你只需和上家解釋一下,待恢復正常後抓緊辦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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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自在清風輕輕鬆鬆
我是老徐,我來解答
年底買房,合同走到公積金貸款這一步正好遇到過年,公積金中心不上班,緊接著發生疫情。
彆著急,疫情屬於不可抗力情況。正常情況下是2月29日上班。等到疫情結束,找到公積金貸款中心釋出的正常上班公告。從2月29日開始到公積金貸款服務中心上班之間的時間,就是你的合同的不可抗力不能執行的時間,你的合同應該獲得相應時間段內的相應工作日的延長時效。
目前你應該和賣家講明白這個道理。祝你交易早日完成拿到自己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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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李永平策房
我來回答這個問題:一,從法律法規的角度來說,這個屬於不可抗力,不承擔責任。二,從人情世故來說,畢竟是沒有履行合同,積極協商,取得諒解。三,多方想辦法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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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雷軍軍
根據合同法規定,因不可抗力因素,合同可以履行,也可以解除,不可抗力因素是指,比如 地震,海嘯,通常不可預測的人類自然災害,這次的新冠肺炎就是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執行,所以簽約雙方可以互相不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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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老謝看房說事
其實你這個問題是目前疫情情況很多買賣雙方所遇到的問題,但是問題不大的。因為這是屬於不可抗力因素導致買賣雙方沒有履行合同的,並不是屬於任何一方有意行為,所以可以進行向後進行延期合同時間的,只要雙方協定好時間,簽訂一個補充協議就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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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有事找聰哥
這個問題:一,從法律法規的角度來說,這個屬於不可抗力,不承擔責任。二,從人情世故來說,畢竟是沒有履行合同,積極協商,取得諒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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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可以明確,沒有履行合同並非是個人意願。而是由不可抗力造成的。這種條款應該在合同裡都有體現的。
其次,貸款無法辦理是公積金中心的問題,不是你個人意願不去辦。
所以基於這2點,你只能跟房東友好協商。承諾手續恢復儘快辦理。再就是,你可以選擇商貸,但是你的貸款成本會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