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自在qwe123

    我感覺不合法。公交本身就是上路車輛,公司不上保險讓駕駛員承擔賠償,駕駛員只是掙的是固定薪水,又不是可以掙多少工資。一月掙上五六千的工資,一個事故讓駕駛員承擔,小事故等於一年白乾,大事故還的倒貼。

  • 2 # 梵迪4

    公司是買了保險的,要自己賠是為了能讓XXX賺………。這個大家都懂,然後把事情對駕駛員說的嚴重些要扣這個那個累計的金額要比你自己掏還要貴,然後司機都自己買單了。這個就叫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

  • 3 # 李三7435

    我以前在公交公司開車,公交公司實行內保,只買個交強險,一般出小事故,都是自己買單,如果要走保險,公司就會扣你工資裡的一些錢,算一算比個人賠償的多得多,所以一般小事故都是自己買單。

  • 4 # 夕夢林1

    不合理合法,出過次事故,對方全責,保險賠錢到對方帳上拒付,找交警和對方保險公司要求車主賠償,無用,駕駛員是第一責任人

  • 5 # 凡人閒聊

    不合法

    這道理很簡單,因為公交車司機不是個體戶,是公交公司的職工。公交公司不僅按《勞動法》給職工繳“五險”即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而且應當為職工繳機動車第三者強制險,公司還應為職工投商業險的意外傷害險,財產險。

    這條法律明確規定公交司機出事故,責任在公交司機一方的,由公交公司賠償。發生人員傷亡事故,車輛損壞,張口就是幾十萬上百萬賠償,公司用財產賠償嗎?不,買商業保險(人壽保險中的第三者意外傷害險,財產保險),投保才保險,不投保難有保險理賠。

    出了事故,讓司機賠償,這是違法,又是不現實的。

    公司可以把為職工繳的保險費納入財務成本。公交公司繳保險費是有這個能力的,也划算。一旦發生事故,花少量的保費,獲大的保險理賠。

    如果把出事故讓司機自己賠,逼著司機買保險,勢必加重司機的經濟負擔。

    這個追償有個前提“故意或者重大過失”,出事故一般為“過失”,輕重傷或者死亡事故,應為公交司機“重大過失”。這個追償多大幅度?

    公交公司賠償100萬,從公交司機工資中扣回或者其他財產中追回100萬嗎?

    我認為不可能吧,如果那樣,不跟個體運輸戶一樣了嗎?公交司機不是單幹戶,是公交公司職工。發生傷亡事故,公交公司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把出事故賠償責任轉嫁給職工,這樣的企業,職工還能愛嗎?既使在這幹,他心裡不痛快。

  • 6 # 養貝子修身養性

    不合法,這幾年馬路上汽車,電動車增長太多了,公交車是流動工具,發生交通安全事故的機率就大了,做為公交公司應該給運營車輛上第三者保險,讓司機安心開好安全車,而不應該把事故轉嫁給司機,公交司機工作挺辛苦,每一位司機都不希望有事故發生。給車輛買第三者保險,買的是平安,有備無患,利國,利民。

  • 7 # 早出晚歸63806

    亽應該対公交公司進行嚴查:他們把員工扣款去了那裡了:動一動就是一千二千對時達一萬扣款:這些錢去了那裡了:紀檢監察部門應該嚴查一下:

  • 8 # 自由清風之微妙

    現在人家不跟你說合法不合法,你找勞動仲裁人家會說那是企業規章制度管不了,現在人家就是你想幹了就幹,不想幹走人,現在唯一不缺的就是司機。三四線城市一個月四千左右工資,平均一天七八個小時,現在又讓六十退休,三十來歲開始幹公交到退休也拿不了幾個退休金,你還得開夠15年駕齡退休才能按司機崗位走。天天和人打交道,人家不高興還要投訴你,這單位沒人給司機做主,受氣你也得忍著,,窩火受氣自己鬧毛病,只要你上車一天吃飯就沒有個點,沒有一個胃不鬧毛病的,現在這行業真還不如外邊打零工的,細算工資也就剛夠養活自己,一輩子就掙了一個養老保險。

  • 9 # 賭神1139

    誰說的,保險是買的,只不過是買的團體險。打個比方,私家車發生了交通事故第二年不是要增加保費嗎,公交公司也一樣的,畢竟車子是公交公司的,所以,公司有這樣的條款。沒辦法的,說到底,公司最終的目的就是叫駕駛員安全開車,這也是對駕駛員的一種約束!

  • 10 # 小狠

    以一個大城市5000輛公交計算,按營運車輛保險買,每輛車每年2萬計算,一年保費1個億,公交集團不買保險省1個億裝自己口袋多划算,就算每個星期撞死一個人,平均賠100萬,一年也只5200萬,還賺4800萬,而且還不一定是公交車全責。公交集團水很深。

  • 11 # 袁濤102395631

    絕對不合法,我本身是一名公公駕駛員,親身體會,小事故個人掏錢賠償,如大事故走臺帳那損失就大了,工資,安全公里,保證金,停崗培訓,星級都受到很大影響,說實話出不起事故。就是因為沒給公交車買保險。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如果蔡斌不做出改變,李盈瑩有可能退出國家隊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