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陰曆 這是古埃及出現較早的歷法,並結合星象(特別是天狼星)的季節變化進行最佳化,後者的變化週期是恆星年,可近似視作是迴歸年長,之間相差只是10來分鐘。但由於太陰曆的年長與迴歸年不通約帶來的一系列問題,之後該曆法被政治活動逐漸廢棄,極少見於歷史文獻中的紀年,只用於宗教性的事務,同時埃及人也依據其與季節的關係指導生產。 太陰曆的月首始於新月,每月29或30天,每天都有各自的名稱,其中部分與月相有關。每年由12或13個月組成,月份名稱可以參考這裡,不過關於第13個月的安排規則,今人知甚少。與其他使用太陰曆地區的普遍現象不同,古埃及太陰曆的一日之始是早晨而非傍晚。 民用曆法 古埃及的民用曆法是所謂的Annus Vagus(“徘徊年”,Wandering Year),每年365天,分為3個季度12個月,每月3周,每週10天,另有額外的5天在年末(也有說是年初)作為節慶時間,依次對應冥神奧西利斯、太陽神何露斯、黑暗之神塞特、生育女神伊希斯與死亡女神尼芙蒂斯的生辰。現在一般將古埃及曆法視為公曆的淵源。有個問題是,為什麼很多曆法都作類似的安排,空出5天不屬於任何月份呢? 民用曆法的基礎的尼羅河的水位,由此劃分出Akhet(洪水)、Proyet(生長,相當於冬季)與Shomu(收穫,相當於夏季)三個季度。這是由於尼羅河氾濫可以讓土壤更為肥沃,對於埃及的民生有著至關重要的意義。從這個角度來看,與其說古埃及曆法是太陽曆或天狼星曆,倒不如說是尼羅河歷。月份表示只是某季度第幾月而已,如I Akhet是每年第一個月,II Proyet是第4個月。日期也只是用某月第幾天的方式表示。 古埃及季度名的象形文字表示 中王朝與新王朝時期,各月分別有了自己的名稱,自I Akhet起,依次為:Tekh(Dhwt)、Menhet(Pa-n-ip.t)、Hwt-hwr(Hwt-hwr)、Ka-hr-ka(hwr)、Ka-hr-ka)、Sf-bdt(Ta-’b)、Rekh wer(Mhyr)、Rekh neds(Pa-n-amn-htp.w)、Renwet(Pa-n-rnn.t)、Hnsw(Pa-n-hns.w)、Hnt-htj(Pa-n-in.t)、Ipt-hmt(Ipip)、Wep-renpet(Msw-r’),其中括號中的是新王朝時期的稱呼。 民用歷沿用先前的太陰曆習慣,以天狼星偕日升(約合公曆的7月19日前後)為一年的起始,這最早見於公元前三世紀第一王朝的歷史記載,實際採用時間則要更早些。天狼星偕日升標誌著尼羅河在舊王國的國都——孟菲斯氾濫。 由於365日比實際的迴歸年長要短上1/4天左右,每隔4年,新年時間就要比實際提前1天,每過1460個迴歸年則提前一年,這是所謂的天狼星週期。有說法是古埃及曆年與迴歸年之間的差異正是“徘徊年”之名的由來。 到了公元前3世紀,托勒密三世頒佈命令,決定每4年設定一個閏年。不過這一改革當時遭到了農民的反對,原因是舊曆與農業生產緊密關聯。直到公元前1世紀,置閏規則才為改革後的亞歷山大歷真正採用,並於公元前22年首次置閏,閏日不屬於任何一個月,而是附加在空餘出的幾天中。 古埃及民用曆法的一天也是始於早晨,也許是日出時分,但具體時刻不很確定。一日之內的時長是不固定的,每天白天分為12小時,晚上也分為12小時。 以上都沒有什麼困難的地方,個人看來真正的難點在於古埃及的紀年方式。長度大於一年的時間用法老即位後的第幾年來表示,也就是“某某法老某年”的格式。具體某天的表示方式就是:第某年,某季度第某月,屬某法老統治時期。在新舊法老交替的年份,新法老即位後,年數隨即從舊法老的最後一年更改成新法老的第一年,次年為新法老第2年,以此類推。此外還有幾種比較麻煩的情況,其一是某時期有兩位法老聯合執政,存在兩種年號並行的情況,如托勒密十世14至17年與克利奧帕特拉三世8至11年是同一時期,這樣的情況一共出現過5次。另外還有一種可能是,埃及法老同時出任敘利亞的統治者,兩國分別紀年,托勒密六世與克利奧帕特拉七世統治時期有此情況。這些在現代的轉換程式中應該都算是讓人頭疼的問題,必須先對埃及歷史有詳盡的瞭解。恐怕這也是幾乎無人用古埃及曆法表示當今日期的原因。 準太陰曆 準太陰曆的基礎是民用曆法,但並不取決於天狼星,主要作用是確定宗教節日的時間。其置閏法則是,倘若太陰年的新年早於民用年,則設定閏月,後來則有了25年的置閏法則。 此外古埃及還有類似現代財政年度的設定,見於托勒密二世19至27年與托勒密四世統治的數年間。財政年始於II Peret第1天,終於I Peret第30天,其他同民用曆法。在托勒密的《天文學大成》等天文記載中,還出現了若干不用法老年號表示的特定時期,很是煩瑣,暫且先不去理會了…… 除了後來衍生為公曆的一年365天設定,古埃及曆的另一貢獻是對黃道十二宮的劃分,他們在新王國時期已經知道了四十多個星座,考古學家在墓地和神廟中獲得了類似“星點陣圖”的記錄。 埃及人很早就制定了曆法(起算年代又公元前4241年、公元前4236年等說法)。馬克思說:“計算尼羅河水漲落的需要,產生了埃及的天文學。”古代埃及人把每年一度尼羅河水開始氾濫的日子(大約在6月15日左右潮頭到達孟菲斯)定為一年的開始,這一天在下埃及(古埃及尼羅河下游的部分)適逢天狼星與太陽同時出現在地平線上。古代埃及人按尼羅河水的漲落和農作物生長的規律,把一年分為三季(氾濫季、耕種季、收穫季),每季分為4個月,一年共12個月,每月30天,歲末增加5天節日,共計365日。這是人類歷史上產生的第一部太陽曆。但它同迴歸年即太陽年(地球圍繞太陽公轉一週的時間)相比有四分之一天的誤差,每過一百二十多年將有一個月的出入,如此累進一千四百多年以後方可週而復始。古埃及人已經知道這項曆法的缺點,但因為行之已久難於糾正,只好由官方做些臨時調整。公元前1世紀古羅馬以埃及曆法為基礎,制定“儒略曆”(“朱里亞歷”即“凱撒歷”);到16世紀又經改革,產生“格里高利曆”(簡稱“格里曆”),這便是今天世界上大多數國家所通用的“公曆”的由來。
太陰曆 這是古埃及出現較早的歷法,並結合星象(特別是天狼星)的季節變化進行最佳化,後者的變化週期是恆星年,可近似視作是迴歸年長,之間相差只是10來分鐘。但由於太陰曆的年長與迴歸年不通約帶來的一系列問題,之後該曆法被政治活動逐漸廢棄,極少見於歷史文獻中的紀年,只用於宗教性的事務,同時埃及人也依據其與季節的關係指導生產。 太陰曆的月首始於新月,每月29或30天,每天都有各自的名稱,其中部分與月相有關。每年由12或13個月組成,月份名稱可以參考這裡,不過關於第13個月的安排規則,今人知甚少。與其他使用太陰曆地區的普遍現象不同,古埃及太陰曆的一日之始是早晨而非傍晚。 民用曆法 古埃及的民用曆法是所謂的Annus Vagus(“徘徊年”,Wandering Year),每年365天,分為3個季度12個月,每月3周,每週10天,另有額外的5天在年末(也有說是年初)作為節慶時間,依次對應冥神奧西利斯、太陽神何露斯、黑暗之神塞特、生育女神伊希斯與死亡女神尼芙蒂斯的生辰。現在一般將古埃及曆法視為公曆的淵源。有個問題是,為什麼很多曆法都作類似的安排,空出5天不屬於任何月份呢? 民用曆法的基礎的尼羅河的水位,由此劃分出Akhet(洪水)、Proyet(生長,相當於冬季)與Shomu(收穫,相當於夏季)三個季度。這是由於尼羅河氾濫可以讓土壤更為肥沃,對於埃及的民生有著至關重要的意義。從這個角度來看,與其說古埃及曆法是太陽曆或天狼星曆,倒不如說是尼羅河歷。月份表示只是某季度第幾月而已,如I Akhet是每年第一個月,II Proyet是第4個月。日期也只是用某月第幾天的方式表示。 古埃及季度名的象形文字表示 中王朝與新王朝時期,各月分別有了自己的名稱,自I Akhet起,依次為:Tekh(Dhwt)、Menhet(Pa-n-ip.t)、Hwt-hwr(Hwt-hwr)、Ka-hr-ka(hwr)、Ka-hr-ka)、Sf-bdt(Ta-’b)、Rekh wer(Mhyr)、Rekh neds(Pa-n-amn-htp.w)、Renwet(Pa-n-rnn.t)、Hnsw(Pa-n-hns.w)、Hnt-htj(Pa-n-in.t)、Ipt-hmt(Ipip)、Wep-renpet(Msw-r’),其中括號中的是新王朝時期的稱呼。 民用歷沿用先前的太陰曆習慣,以天狼星偕日升(約合公曆的7月19日前後)為一年的起始,這最早見於公元前三世紀第一王朝的歷史記載,實際採用時間則要更早些。天狼星偕日升標誌著尼羅河在舊王國的國都——孟菲斯氾濫。 由於365日比實際的迴歸年長要短上1/4天左右,每隔4年,新年時間就要比實際提前1天,每過1460個迴歸年則提前一年,這是所謂的天狼星週期。有說法是古埃及曆年與迴歸年之間的差異正是“徘徊年”之名的由來。 到了公元前3世紀,托勒密三世頒佈命令,決定每4年設定一個閏年。不過這一改革當時遭到了農民的反對,原因是舊曆與農業生產緊密關聯。直到公元前1世紀,置閏規則才為改革後的亞歷山大歷真正採用,並於公元前22年首次置閏,閏日不屬於任何一個月,而是附加在空餘出的幾天中。 古埃及民用曆法的一天也是始於早晨,也許是日出時分,但具體時刻不很確定。一日之內的時長是不固定的,每天白天分為12小時,晚上也分為12小時。 以上都沒有什麼困難的地方,個人看來真正的難點在於古埃及的紀年方式。長度大於一年的時間用法老即位後的第幾年來表示,也就是“某某法老某年”的格式。具體某天的表示方式就是:第某年,某季度第某月,屬某法老統治時期。在新舊法老交替的年份,新法老即位後,年數隨即從舊法老的最後一年更改成新法老的第一年,次年為新法老第2年,以此類推。此外還有幾種比較麻煩的情況,其一是某時期有兩位法老聯合執政,存在兩種年號並行的情況,如托勒密十世14至17年與克利奧帕特拉三世8至11年是同一時期,這樣的情況一共出現過5次。另外還有一種可能是,埃及法老同時出任敘利亞的統治者,兩國分別紀年,托勒密六世與克利奧帕特拉七世統治時期有此情況。這些在現代的轉換程式中應該都算是讓人頭疼的問題,必須先對埃及歷史有詳盡的瞭解。恐怕這也是幾乎無人用古埃及曆法表示當今日期的原因。 準太陰曆 準太陰曆的基礎是民用曆法,但並不取決於天狼星,主要作用是確定宗教節日的時間。其置閏法則是,倘若太陰年的新年早於民用年,則設定閏月,後來則有了25年的置閏法則。 此外古埃及還有類似現代財政年度的設定,見於托勒密二世19至27年與托勒密四世統治的數年間。財政年始於II Peret第1天,終於I Peret第30天,其他同民用曆法。在托勒密的《天文學大成》等天文記載中,還出現了若干不用法老年號表示的特定時期,很是煩瑣,暫且先不去理會了…… 除了後來衍生為公曆的一年365天設定,古埃及曆的另一貢獻是對黃道十二宮的劃分,他們在新王國時期已經知道了四十多個星座,考古學家在墓地和神廟中獲得了類似“星點陣圖”的記錄。 埃及人很早就制定了曆法(起算年代又公元前4241年、公元前4236年等說法)。馬克思說:“計算尼羅河水漲落的需要,產生了埃及的天文學。”古代埃及人把每年一度尼羅河水開始氾濫的日子(大約在6月15日左右潮頭到達孟菲斯)定為一年的開始,這一天在下埃及(古埃及尼羅河下游的部分)適逢天狼星與太陽同時出現在地平線上。古代埃及人按尼羅河水的漲落和農作物生長的規律,把一年分為三季(氾濫季、耕種季、收穫季),每季分為4個月,一年共12個月,每月30天,歲末增加5天節日,共計365日。這是人類歷史上產生的第一部太陽曆。但它同迴歸年即太陽年(地球圍繞太陽公轉一週的時間)相比有四分之一天的誤差,每過一百二十多年將有一個月的出入,如此累進一千四百多年以後方可週而復始。古埃及人已經知道這項曆法的缺點,但因為行之已久難於糾正,只好由官方做些臨時調整。公元前1世紀古羅馬以埃及曆法為基礎,制定“儒略曆”(“朱里亞歷”即“凱撒歷”);到16世紀又經改革,產生“格里高利曆”(簡稱“格里曆”),這便是今天世界上大多數國家所通用的“公曆”的由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