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資格與備案。
招標人自行辦理招標事宜,按規定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委託代理招標事宜的應簽訂委託代理合同。
2.確定招標方式。
按照法律法規和規章確定公開招標或邀請招標。
3.釋出招標公告或投標邀請書。
實行公開招標的,應在國家或地方指定的報刊、資訊網或其它媒介,並同時在中國工程建設和建築業住處網上釋出招標公告;實行邀請招標的應向三個以上符合資質條件的投標人傳送投標邀請。
4.編制、發放資格預審檔案和遞交資格預審申請書。
採用資格預審的,編制資格預審檔案,向參加投標的申請人發放資格預審檔案。填寫資格預審申請書。投標人按資格預審檔案要求填寫資格預審申請書(如是聯合體投標應分別填報每個成員的資格預審申請書)。
5.資格預審,確定合格的投標申請人。
審查、分析投標申請人報送的資格預審申請書的內容,招標人如需要對投標人的投標資格合法性和履約能力進行全面的考察,可透過資格預審的方式來進行稽核。
招標人可按有關規定編制資格預審檔案並在發出三日前報招標投標監督機構審查,資格預審應當按有關規定進行評審,資格預審結束後將評審結果向招標投標監督機構備案。備案三日內招標投標監督機構沒有提出異議,招標人可發出"資格預審合格通知書",並通知所有不合格的投標人。
6.編制、發出招標檔案。
根據有關規定、原則和工程實際情況、要求編制招標檔案,並報送招標投標監督機構進行備案稽核。審定的招標檔案一經發出,招標單位不得擅自變更其內容,確需變更時,須經招標投標管理機構批准,並在投標截止日期前通知所有的投標單位。
招標人按招標檔案規定的時間召開發標會議,向投標人發放招標檔案、施工圖紙及有關技術資料。
7.踏勘現場。
招標人按招標檔案要求組織投標人進行現場踏勘,解答投標單位提出的問題,並形成書面材料,報招標投標監督機構備案。
8.編制、遞交投標檔案。
投標人按照招標檔案要求編制投標書,並按規定進行密封,在規定時間送達招標檔案指定地點。
9.組建評標委員會。
10.開標。
招標人依據招標檔案規定的時間和地點,開啟所有投標人按規定提交的投標檔案,公開宣佈投標人的名稱、投標價格及招標檔案中要求的其他主要內容。
開標由招標人主持,邀請所有投標人代表和相關人員在招標投標監督機構監督下公開按程式進行。從釋出招標檔案之日起至開標,時間不得少於20天。
11.評標。
評標是對投標檔案的評審和比較,可以採用綜合評估法或經評審的最低價中標法。
評標委員會根據招標檔案規定的評標方法,藉助計算機輔助評標系統對投標人的投標檔案按程式要求進行全面、認真、系統地評審和比較後,確定出不超過3名合格中標候選人,並標明排列順序。
評標委員會推薦中標候選人或直接確定中標人應當符合:
能夠最大限度滿足招標檔案中規定的各項綜合評價標準。
能夠滿足招標檔案的實質性要求,並且經評審的投標價格最低,但低於企業成本的除外。
12.定標。
招標人根據招標檔案要求和評標委員會推薦的合格中標候選人,確定中標人,也可授權評標委員會直接確定中標人。
使用國有資金投資的專案,招標人應當確定排名第一的中標候選人為中標人。排名第一的中標候選人放棄中標,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標檔案中規定內容未滿足的,招標人可以確定排名第二的中標候選人為中標人,以此類推。
所有推薦的中標候選人未被選中的,應重新組織招標。不得在未推薦的中標候選人中確定中標人。招標人授權評標委員會直接確定中標人的應按排序確定排名第一的為中標人。
13.中標結果公示。
招標人在確定中標人後,對中標結果進行公示,時間不少於3天。
14.中標通知書備案。
公示無異議後,招標人將工程招標、開標、評標、定評情況形成書面報告送招標投標監督機構備案。發出經招標投標監督機構備案的中標通知書。
15.合同簽署、備案。
中標人在30個工作日內與招標人按照招標檔案和投標檔案訂立書面合同,簽訂合同5日內報招標投標監督機構備案。
1.招標資格與備案。
招標人自行辦理招標事宜,按規定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委託代理招標事宜的應簽訂委託代理合同。
2.確定招標方式。
按照法律法規和規章確定公開招標或邀請招標。
3.釋出招標公告或投標邀請書。
實行公開招標的,應在國家或地方指定的報刊、資訊網或其它媒介,並同時在中國工程建設和建築業住處網上釋出招標公告;實行邀請招標的應向三個以上符合資質條件的投標人傳送投標邀請。
4.編制、發放資格預審檔案和遞交資格預審申請書。
採用資格預審的,編制資格預審檔案,向參加投標的申請人發放資格預審檔案。填寫資格預審申請書。投標人按資格預審檔案要求填寫資格預審申請書(如是聯合體投標應分別填報每個成員的資格預審申請書)。
5.資格預審,確定合格的投標申請人。
審查、分析投標申請人報送的資格預審申請書的內容,招標人如需要對投標人的投標資格合法性和履約能力進行全面的考察,可透過資格預審的方式來進行稽核。
招標人可按有關規定編制資格預審檔案並在發出三日前報招標投標監督機構審查,資格預審應當按有關規定進行評審,資格預審結束後將評審結果向招標投標監督機構備案。備案三日內招標投標監督機構沒有提出異議,招標人可發出"資格預審合格通知書",並通知所有不合格的投標人。
6.編制、發出招標檔案。
根據有關規定、原則和工程實際情況、要求編制招標檔案,並報送招標投標監督機構進行備案稽核。審定的招標檔案一經發出,招標單位不得擅自變更其內容,確需變更時,須經招標投標管理機構批准,並在投標截止日期前通知所有的投標單位。
招標人按招標檔案規定的時間召開發標會議,向投標人發放招標檔案、施工圖紙及有關技術資料。
7.踏勘現場。
招標人按招標檔案要求組織投標人進行現場踏勘,解答投標單位提出的問題,並形成書面材料,報招標投標監督機構備案。
8.編制、遞交投標檔案。
投標人按照招標檔案要求編制投標書,並按規定進行密封,在規定時間送達招標檔案指定地點。
9.組建評標委員會。
10.開標。
招標人依據招標檔案規定的時間和地點,開啟所有投標人按規定提交的投標檔案,公開宣佈投標人的名稱、投標價格及招標檔案中要求的其他主要內容。
開標由招標人主持,邀請所有投標人代表和相關人員在招標投標監督機構監督下公開按程式進行。從釋出招標檔案之日起至開標,時間不得少於20天。
11.評標。
評標是對投標檔案的評審和比較,可以採用綜合評估法或經評審的最低價中標法。
評標委員會根據招標檔案規定的評標方法,藉助計算機輔助評標系統對投標人的投標檔案按程式要求進行全面、認真、系統地評審和比較後,確定出不超過3名合格中標候選人,並標明排列順序。
評標委員會推薦中標候選人或直接確定中標人應當符合:
能夠最大限度滿足招標檔案中規定的各項綜合評價標準。
能夠滿足招標檔案的實質性要求,並且經評審的投標價格最低,但低於企業成本的除外。
12.定標。
招標人根據招標檔案要求和評標委員會推薦的合格中標候選人,確定中標人,也可授權評標委員會直接確定中標人。
使用國有資金投資的專案,招標人應當確定排名第一的中標候選人為中標人。排名第一的中標候選人放棄中標,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標檔案中規定內容未滿足的,招標人可以確定排名第二的中標候選人為中標人,以此類推。
所有推薦的中標候選人未被選中的,應重新組織招標。不得在未推薦的中標候選人中確定中標人。招標人授權評標委員會直接確定中標人的應按排序確定排名第一的為中標人。
13.中標結果公示。
招標人在確定中標人後,對中標結果進行公示,時間不少於3天。
14.中標通知書備案。
公示無異議後,招標人將工程招標、開標、評標、定評情況形成書面報告送招標投標監督機構備案。發出經招標投標監督機構備案的中標通知書。
15.合同簽署、備案。
中標人在30個工作日內與招標人按照招標檔案和投標檔案訂立書面合同,簽訂合同5日內報招標投標監督機構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