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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知情達理雪碧ZW

    我們系統有一對二婚,男方原配妻子十分強勢,男方與其離婚後,追單位上一個女的,這個女的有老公有女兒,女的老公很老實,撐不起家的感覺。經不住男方的死纏爛打,女的離婚了,帶著女兒與男方結婚了,女方、女方的女兒與男方、男方的兒子組成了四口之家,再婚後因不符合計劃生育政策,沒有共同的孩子。女方女兒還改了姓,跟男方姓。

    男方是駕駛員,領導的駕駛員過去很吃香,他親兒子唸書不行,送去當了2年兵,退伍後安排在街道辦工作。

    女方是一般工勤人員,女方親女兒唸書很厲害,本科讀的985,畢業後在移動公司工作,待遇很好,女兒女婿都是高薪。女兒生孩子後,女方一直住在女兒家,幫忙帶孩子。

    男方退休後(女方50歲,先退休帶孫子去了)買了套小產權房,一個人單獨住,夏天約朋友去避暑,遭遇泥石流,去世了。男方親兒子去現場搜尋了幾天,最後找到了男方的遺體。

    打喪夥的時候,男方原配出現了,幫親兒子主持大局,收禮、分財產、領喪葬費撫卹金,很強勢。當時單位分了套福利房給這對再婚夫妻,兩人共同分來的,共同的名字共同的財產,男方親兒子不願意分給後媽,爭吵很厲害,那套房出租及租金被男方兒子把控著。

    一年後,男方親兒子想把那套福利房賣了,必須要後媽簽字,又去求後媽。估計是想到男方原配很惡,啥子都幹得出,那兒子也是三教九流都會,後媽無奈,最後簽了放棄。

  • 2 # 北風行遠

    許多年前單位同事有人鬧過這樣一出。不過本人很快就調動工作離開了,不太知道近況具體如何了。不過,估計沒有特別的報應吧,反正人家硬要拋離原配重組的男女都有正式工作有退休醫保的,再差也差不到哪裡吧。只是許多年前回去就知道,他們兩個曾經因為雙雙陷入生死婚外戀而名聲大噪,當然屬於那種不好的名聲吧。

    上世紀九十年代初,在某個研究院工作時候,有位自己的大學生女同事,本來她嫁給一個小自己一歲的帥氣的高中生丈夫(男方是研究院家屬,所以安排有工作),生有個男孩,大家都覺得她夠有福氣了,其貌不揚(個子才154左右,面板偏黑,顴骨高聳),雖然只是嫁給個工人丈夫,但男方高大帥氣而且很伺候照顧她,端吃遞喝的很寵。

    她雖然其貌不揚,但頗有點藝術細胞,能說會道而且識譜很喜歡唱歌,歌唱的還不錯,當時流行的迪斯科和其他交誼舞她都比較擅長。後邊和研究院一箇中層幹部和上了,那個領導實際大她大概六七歲(據原同事說,她為了能嫁給男方,專門去把自己年齡改小了幾歲),屬於那種結婚後遇到文革後恢復高考,然後考大學出來的,與農村原配妻子生有一子一女,當時小孩都十幾歲了,而且還在職讀了碩士研究生,畢業出來後很快就被提拔成了中層幹部,有點炙手可熱的味道,大概他人生中除了老婆是太拿不出手的半文盲的農村婦女,其他一概都屬於人生贏家了。然後我們這位文藝範的女同事,靠著大冬天穿著薄絲襪和能唱歌,攻陷了這個炙手可熱的中層幹部。

    兩個人雙雙去離婚。女方離婚過程比較簡單,男方雖然生氣但也不至於天塌地陷,痛快離了,小孩歸了男方。而中層領導回去離婚過程就很費周折了,他那個農村原配老婆本來就沒有工作,生活住房得依附他生活,自然開始是死活不離婚。但最後看到他竟然為了一時離婚不能,痛哭流涕後自殺上吊去了——當然,只是做做樣子。但這個寧死不屈的架勢就嚇到他老婆了,心說這都要出人命了還得了。所以答應離婚了。

    然後就是男方帶著上中學的一子一女和女同事結合了。具體不清楚,但表面上好像還可以,至少一直都沒離婚。

    而裡邊最可憐的是那個農村原配,她離婚後研究院家屬樓那點小房子也輪不上她住了,生活費又沒著落,回去隔縣的村裡種地大概又不放心兒女,所以在附近找了個寺院住了,幫幹活混個溫飽吧。最後大概是心力交瘁貧病交加,沒幾年就生病走了。

    當初國家政策這樣的再婚夫妻都有三個小孩了,所以是無法再生育子女的。所以,他們一直都沒再要小孩,其他好像很正常。就是男方女方行為有點惹眾怒了,許多人都對他們敬而遠之。但好像他們心裡素質不錯,也沒怎麼實質性影響他們的生活狀態。算起來男女都早到退休年齡了,現在如何不是很瞭解。但估計只要心腸硬點不反思話,日子一樣能過 ,可能還不會太差吧。

  • 3 # 流行的寂寞

    我和小二是在一個小縣城從小玩到大的兄弟,成年以後我就長年在外地打工,他就留在當地鄉鎮開了一個蔬菜水果店,並且娶了一個鄉下的女孩,還生一個可愛的女兒。兩口子都勤勞肯幹,起早貪黑的忙,日子過得幸福美滿。每次年終回到老家過年,我倆都要坐在一起喝點酒嘮嘮這一年各自經歷的事,說說我們認識的人的變化。每次小二說起家事都能感覺他對自己的妻子女兒心滿意足的愛。

    可是今年過年回家,幾次找小二出來聚聚,他都推脫說有事出不來。我就問朋友小二怎麼了。朋友和我講了這一年小二家裡發生的事。小二家裡的蔬菜店生意特別好,這幾年家裡掙了不少錢,小二媳婦就開始僱人幹活,自己閒了下來,一來二去就開始迷戀上麻將,天天長在麻將館,麻將館人員複雜,不光打麻將還一起喝酒唱歌娛樂,一來二去就和一個男麻友勾搭在一起,左鄰右舍親朋好友都知道這事,就小二不知道。直到這對男女各自向家裡攤牌離婚,小二才知道,小二為了孩子,選擇了容忍和諒解,不同意離婚,可媳婦是鐵了心要離,乾脆不回家了,並且起訴至法院,最後兩個人離了婚,孩子歸小二。那個男的也離了婚,兩個人搬到一起過上幸福生活。

    小兒媳婦和那個男的開始兩個人你儂我儂,時常發個朋友圈秀秀恩愛,新鮮勁還沒到四個月兩個人就分手了。說是因為生活裡的柴米油鹽生活瑣事經常吵架,男的不幹活,天天長在牌桌上,喝酒打麻將,不可避免的出現矛盾,慢慢兩人也失去偷情時的柔情蜜意,開始拳腳相加,三天兩頭揍女方一頓,家暴讓女的受不了就說啥也不過了。

    女的想想還是小二好,又跑回家哀求小二,念舊情的小二心軟,兩個人又恢復到一起。那個男的據說跑到小二家鬧了幾回,還把他和小二媳婦拍的不雅影片拿出來威脅,最後鬧到派出所才平息。鬧得沸沸揚揚,經過這件事,小二人前矮了半截,沒有了以前的生氣,變的萎縮消沉不少,小二女兒的學習成績也受影響一落千丈。

    偷情時新鮮刺激,沒有生活和家庭的羈絆,沒有柴米油鹽,只是舒服,而兩個人一旦過上日子,很可能就會變的一地雞毛,拋妻棄子(拋夫棄子),毀了家庭害了孩子,真的值得麼,我看未必有好結果。

  • 4 # 流淚天才

    我鄰居在北京開大車,仨孩子。他愛上了一個北京大齡離異女,最後給前妻六萬元離婚。

    仨個孩子前妻一個不要,都留給他父母。倆雙胞胎女兒離婚時已經十二三歲了,自己悄悄去姥姥家找媽媽,就沒回來。男孩還小沒啥主見,就跟著爺爺奶奶在村裡上學,受小孩欺負。

    現在七八年過去了,倆女孩一個技校一個高中,都問他要錢,兒子縣城上私立初中,一年也要二三萬。現在養大車的也不好掙錢,他壓力很大。至於他那個老物件怎麼樣,沒人知道,因為從來沒領回來過,村裡人都是聽和他一起幹活的人說的。

  • 5 # 隨波逐流斗酒僧

    離婚不帶孩子的人(不論男女)好又好到哪去?離婚帶孩子的人,壞又能壞到哪去?

    你說的這兩個是絕配,皆是自私自利之人,沒事還好,如果有任何坎坷就會立馬應了那句老話,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臨頭各自飛。

    就憑藉以前拋妻(夫)棄子的行為,兩個人的心都是比較狠的,對自己好過於任何人,都是以自我為中心的人,那麼,兩個以自我我中心的人走到一起,誰遷就誰呢?

    我們朋友也有這樣的人,如果兩個人有了孩子,其中一個做了一些改變還好,如果沒有孩子,沒有改變,再次離婚就是最終結局,都夠自私,都沒有顧慮,那麼,問題發生之時還有什麼牽絆呢?

    這樣的人不要深交,過得去就行,是靠不住的最佳人士。

    當然,如果其中一方特別有能力,有錢有權,他沒有厭倦,另外一方可能會遷就一些吧,他們之間還能有個利益為紐帶的。

  • 6 # 熱情海風z0

    其實剛開始生活是比較快樂的,必竟投心對意,但是隨著時間流逝會出現很多矛盾,這也很正常,誰家不一樣,唯一的就是在年老體衰的時候這才是苦難的開始,因為這時雙方父母己不在,兒女又不待見,甚至視為仇人,到那時才是報應的開始。當然這也是因果輪迴。

  • 7 # 翩翩楓葉

    同學小梅高中畢業後回到老家,經人介紹嫁給了鄰村一個老實本分的男人。

    婚後因為小梅不能生育,倆人抱養了一個女孩兒。小梅的丈夫不嫌棄妻子不會生育,待小梅和抱養的女兒很好,他們的日子過得也算是恩愛。

    小梅心靈手巧,做得一手好針線活。裁剪縫紉,她看一眼就會。於是她決定到縣城闖一闖,做一番事業,也好讓家裡人過上好日子。

    可是這一闖不打緊,小梅的人生硬生生地轉了個彎。

    小梅順利應聘上了縣城的一傢俬人服裝廠技術工。由於她技術過硬,很快就被提拔為技術指導兼質量檢查監督管理人員。此時小梅才剛剛25歲。

    服裝廠的老闆老李40多歲,有一子一女。老李英俊瀟灑,成熟穩重,又能說會道,知情識趣,很討人喜歡。

    由於工作原因,兩人在一起的時間比較長。小梅愛老李的知情識趣,老李愛小梅的年輕貌美。兩人的感情迅速升溫,很快就到了如膠似漆、誰也離不開誰的地步。

    要說兩人當年是真愛,絕對的真愛:兩人毫不猶豫各自向配偶提出了離婚。

    先說老李。

    老李向妻子提出離婚,可他妻子是死活不同意。老李卻是下定決心一定要離婚。

    最後老李承諾,妻子離婚不離家,永遠是家裡的女主人,現有房產歸妻子,老李搬出去住;服裝廠變賣折成現金,兩人均分,子女歸妻子,撫養費用卻由老李承擔。

    這樣老李的妻子終於同意離婚。

    再來說小梅。

    小梅向丈夫提出離婚,丈夫堅決不同意。小梅的孃家父母也是堅決不同意。

    小梅性子剛烈,她見父母和丈夫都那麼堅決反對她離婚,竟然當場就喝下了農藥。她父母和丈夫嚇壞了,只好同意離婚。

    就這樣,兩個人歷經千辛萬苦,終於如願以償地在一起了。

    老李用變賣服裝廠的錢買了一套小居室,又買了一輛計程車跑出租。小梅則又重新找了一份服裝廠的縫紉工作。

    婚後大概十年的時間裡,兩人的日子過得真的是太愜意了。小梅上班,老李開成送她去,下班了,老李再把她接回家。每逢節假日,倆人還會外出一起旅遊。

    知道他們情況的熟人們都說,他們是找到了真愛,羨慕得不行。

    然而,隨著年紀越來越大,老李越來越想念自己的兒孫們。於是老李經常偷偷把孫子接到家裡來,給孫子買好吃好玩的。

    兒子因為當年父親拋下他們母子,心裡有些恨父親,所以常常阻止自己的孩子到爺爺那裡。

    老李急得不行 ,於是向兒子承諾自己現在的房子將來留給孫子 ,兒子的態度才有所緩和。

    老李的女兒想買房子,跟老李說自己手裡沒錢,老李二話不說,把首付的錢全部拿了出來。

    小梅知道後氣得要死,和老李大吵大鬧。

    小梅說,雖然老李的兒女是至親,但是陪伴老李的卻是自己,照顧老李的也是自己。老李的一雙子又為老李做過什麼?

    可是老李卻說,自己現在的房子和給女兒的錢,都是婚前財產。婚後所得收入,都交給了小梅,所以小梅沒有資格管他的婚前財產。

    倆人為這個爭吵不休,小梅傷透了心。

    小梅想想自己從年輕的時候便陪伴著老李,卻僅僅因為沒有為老李生下一兒半女,到頭來自己連個住的地方都沒有,不禁悲憤欲絕,想不到男人竟是這樣的絕情。

    傷透心的小梅決意再一次離婚。

    年近半百的小梅,第一任丈夫早已再娶,並生下一個兒子,養女也和她不親。孃家有弟媳,那裡也不是她的家。小梅只好租了一間房子,一個人過著孤單的生活。

    各自拋夫(婦)棄子而重新組建的家庭,假如沒有共同的子女作為維繫,真的很難過上幸福的生活。

  • 8 # 大連辣媽

    我鄰居叫張帥,會給人按 摩推拿,所以不上班,在家裡開個店。妻子在工廠上班,因為家離廠子二十里路,他媳婦一年四季都是騎機車去上班。

    要知道,北方的冬天,經常下雪,她一個女人騎臺125機車,頂風冒雪每天要跑二十里路。真的很不容易。

    張帥有一個兒子,我認識他們那年正讀小學。他媳婦一門心思上班,家裡就交給張帥。其實在家裡也沒有什麼事。

    畢竟張帥開的店,全憑老主顧互相轉告才有生意。不像在繁華地段客流量那麼大。

    因為很輕閒,張帥就買套漁具去釣魚。時間久了,釣魚也夠了,就去玩牌。

    可是玩牌經常總輸錢,自己手裡沒多少錢,就給媳婦要,媳婦一看,他一個大男人不掙錢養家餬口,還給女人要錢去賭。

    自然對他沒好氣,也不會給錢。漸漸地兩個人就產生隔閡。互相不聞不問,媳婦自己掙錢攢著,供養兒子。

    他自己有錢就花,沒錢就待著。在被媳婦冷落後,更沒什麼責任心了。便開始“重操舊業”迴歸舞廳。

    因為結婚前他可是舞廳裡的常客。而舞廳也被人們戲稱為“窮gui大樂園”手裡沒錢的張帥也就適合去這裡刷存在感。

    跳著跳著,認識了同為舞廳常客的王梅。王梅的老公在南方做生意,家境殷實。有房有車。

    但因為常年分居兩地,王梅早就跟老公離異了。兒子跟著老公在南方讀書。王梅不愁吃不愁穿,因空虛寂寞才去舞廳打發時間。

    一個被媳婦冷落,一個被老公拋棄。兩個人很快就在一起抱團取暖。

    這時的張帥沒有離異,因為王梅比他大五歲,而且長得還不如他媳婦漂亮,張帥是抱著wan的態度才經常偷偷摸摸去陪王梅。

    兩個人好上之後,張帥踩著媳婦作息時間,跟王梅兩個越來越大膽了,大白天,由開始的偷偷摸摸發展到大搖大擺地進進出出。

    這世上哪有不透風的牆,各種傳言多了很快就傳到張帥媳婦那裡。

    他媳婦就趁晚上下班去廣場上找,當多次看到張帥跟固定舞伴跳舞后,心裡就有數了。

    一次張帥和王梅隨著旋律,抱在一起沉浸在幸福中時,媳婦帶著妹妹過去,當著眾人的面,打了王梅一記耳光。王梅在舞伴的掩護下跑了。

    本以為事情過後,張帥和王梅會收斂。可是事與願違,兩個人接觸更加頻繁,以至於後來張帥多日都不回家。

    就這麼過了一年,媳婦因心情不好,得了宮頸癌。治病期間,張帥不聞不問。親戚鄰居都氣憤不已。

    媳婦住院時,他不去伺候,無奈一個十六歲的兒子去醫院照顧媽媽。大夥都罵張帥太沒有人性了,兒子伺候媽媽,也不方便啊。

    經歷這次有病,他媳婦徹 底看透了,也想通了,出院後就去辦了手續。兒子跟著媽媽,家裡的房子也留給兒子。

    張帥淨身出戶搬到王梅家,這下兩個人可以毫無顧忌地在一起了。

    雖然兩個人都不上班,但是王梅手裡有積蓄。還可以維持日常開銷。

    兩個人的小日子過的也是悠哉悠哉的。平時白天就是買菜,遛狗,釣魚,泡溫泉。

    因為王梅在舞廳裡被抓現形,兩個人也不好意思再去了,只在晚上去廣場上跳舞。

    這種日子過了五、六年,王梅一晃到了五十歲,可是張帥才四十多歲。兩個人走在一起,一眼就能看出來不般配。

    這種不般配不僅體現在外貌上,內在也有明顯差異。比如張帥精力充沛,好動貪玩。

    王梅卻總感覺渾身難受,不愛動彈也沒有精神頭。兩個人因此也不在成雙入對去逛街買菜。

    這時的張帥,內心也有了變化,經常趁一個人時去舞廳,去廣場上玩。

    王梅也漸漸進入更年期,脾氣大還心煩,為了管住張帥,兩個人經常吵架鬥氣。

    張帥能屈能伸,一邊哄著王梅管他吃喝,一邊又在外面尋找目標,就在前幾日,張帥又跟一個女人挽著手散步,但不是王梅。

    回答問題:各自拋夫(婦)棄子結合的二婚怎麼樣?

    感情不合可以分開,雙方都同意基礎上沒有什麼道德綁 架。但是如果婚內背叛,背信棄義,拋夫(婦)棄子的二婚不會有好下場。

    夫妻尚且如此,朋友又怎麼會信賴他(她)這樣的人呢。

    一時的逍遙不代表一世的逍遙,拋夫(婦)棄子的人註定會付出代價。

    愛是永恆不變的,變了就跟動物一樣,人不同於動物就在於控制力,做事要有約束力,有了家庭和婚姻,就應該對家庭婚姻忠誠。

    貪得無厭的人總是在追逐痛苦,懂得珍惜的人才會收穫幸福,別把感情當夢想,更不要將婚姻當跳板。

    人生耐得住寂寞,經得起誘 惑,守得住繁華,才會贏得成功。

  • 9 # 宸0501

    老公的堂弟,我們暫且叫他小明吧,出門打工認識了一個女的,回來死活要和他媳婦分開,分開的理由更是奇葩。

    小明和他媳婦是經過媒人介紹認識的。聽說還是小學同學,彼此之間感情怎麼樣?咱們不是當事人也說不清楚,反正認識一年就結婚了。

    結婚當年媳婦就給他生了一個大胖兒子。

    老婆孩子熱炕頭的日子雖然說是精神富有了,物質卻貧乏了。

    孩子週歲的時候,萬般無奈的他背起鋪蓋加入了打工的隊伍。

    媳婦孩子在老家由父母照顧著,日子過得倒也舒坦。

    俗話說得好,飽暖思淫慾。小明的日子也就只能算是能吃飽能穿暖吧,你想想啊,一個人掙錢5口人花,即便是掙得再多,怕是存也存不下吧。

    即便是這樣也沒有阻擋得住他劈 腿的腳步。

    廠子裡來了一個女的,單身帶著一個女孩。也不知怎的小明就和她看對了眼,完全忘記了自己還有老婆孩子在老家裡。

    工廠裡的生活是比較單調的,上班下班吃飯睡覺。

    尤其是下班以後,z大的娛樂也就是刷個手機逛個街啦,這個讓他們更有充足的時間去談情說愛了。

    一個在眼前伸手摸得見,睜眼瞧得著,一個在老家,只有夢裡,才偶爾才回憶得起來。

    漸漸地小明心中的天平傾向了外邊的女人。

    節骨眼上,媳婦懷上了二胎。

    憨厚的媳婦在家裡看著大寶,還跟著公婆下坡幹活,完全沒有發現自己男人的花花腸子。

    即便是小明越來越少回家,她也沒有往壞處想,還以為小明知道過日子,為他們的二寶攢錢呢。

    轉眼間二寶出生了,又是個男孩。

    小明的爹媽樂的,就像撿了個金元寶,走起路來都帶著風。

    可小明並不高興,因為外面的女人想讓他給地一個名分,總不能不明不白的就這麼過下去。

    家花沒有野花香,小明的心已經傾向了野花,想方設法和媳婦吵架。

    就盼著媳婦一怒之下提出那兩個字,可奈何媳婦是個好脾氣的,怎麼吵就是不應聲。

    這一拖拖到二寶百天了,寶寶的外公外婆都來給寶寶過百日宴。

    外面的女人也給小明下了死命令,必須攤牌,不然的話她就會找到家裡來,上門逼宮。

    這下小明傻了眼。騎虎難下了,在二寶的百日宴上提出了和媳婦離 婚,理由是兩個兒子自己壓力太大了,怕養不起。

    泥人還有三分尿性了,更何況不明不白的就被離婚了。媳婦發了飆必須要他說出個到123來,否則的話拖死不離。

    至於他說的那個理由,更是狗屁不通。

    小明知道要想離婚,必須說出理由,就告訴媳婦說自己在外面有女人了,而且想和那個女人過一輩子。

    媳婦抱著二寶只是哭,岳母娘一家卻不依不饒了:

    “要不想要我家閨女了,你早說呀,二寶出生之前說出來,什麼事情也好辦,現在孩子才這麼小,你就要拋下他們娘三個,你還有沒有良心?”

    其實說句實話,能夠劈腿的男人又有幾個有良心的呢。

    小明是油鹽不進,哪怕自己的父母跪在地上求他給兩個孫子一個完整的家,都沒有能留住他。

    媳婦傷心了,同意了他的要求,兩個孩子一人一個,大寶給了小明,二寶留在媽媽身邊。

    媳婦別的啥也沒要,就只一個要求,房子必須留給自己:

    “你有本事能在外邊掙錢,二寶還這麼小,我必須給自己找一個安身的地方。

    孃家是回不去了,你知道的,兄弟已經結婚了,跟我爸媽住在一起,我回去,呆時間短了還行,時間長了怕引起弟媳的不滿。

    所以離婚可以,房子必須留給我,也就是等於留給二寶。”

    為了離婚,小明痛快的答應了媳婦的要求。完全不顧忌他年邁的父母要住在哪裡。

    因為大寶要上小學了,所以小明走的時候就把他一起帶走了,去城裡給他找學校。

    離 婚後的第2個月,小明敲鑼打鼓的把外面的女人娶回了租好的家。

    沒敢回老家來,因為老家的房子給了媳婦,回來沒有他能呆的地兒。

    哦,現在媳婦不能叫媳婦了,應該稱之為前妻。

    離了婚以後,前妻就把前公婆從家裡攆了出去:

    “爸媽,別怨我心狠,按說這房子你們住著也能行,可是畢竟我和你兒子已經離婚了,從情理上來說,我們已經沒有關係了,你們再住在這裡不合適……”

    老兩口含著淚離開了自己住了一輩子的老房子,在果園裡搭了個窩棚,安了家。

    小明結婚後沒有能力買房子住,只能租,而且大寶跟了過去,沒有當地戶口上學也費了老大的勁。

    他和外面的那個女人剛剛新婚就成了4口之家,不但要負擔房租,還要負擔兩個孩子上學的費用,收入更是捉襟見肘。

    而他的前妻在和他分開以後,也很快再婚了,嫁得是鄰村一個坐家男。

    什麼叫坐家男呢?就是沒有娶過媳婦的單身男人。

    那個男人長得還不錯,比小明還要帥,只因為家裡條件比較困難,30多了還沒有說上媳婦。

    首先說明可不是他不正幹,家庭困難,是因為他的爺爺奶奶重病造成的。

    爺爺腦梗偏癱在床10多年才去世,奶奶又患了癌症,花光了家裡所有的積蓄。

    所以有人給他說小明的前妻的時候,他並沒有反對,相處半年之後才發現小明的前妻是一個標準的賢妻良母。

    不但脾氣溫柔,性格也比較討喜,兩個人就定下了婚事。

    男人要翻蓋房子,小明的前妻阻止了:“咱們現成的有房子住,幹嘛要花那一份冤枉錢呢?

    你要是覺得住著彆扭,咱們就把這個房子賣掉。”

    “做錯事的又不是你,有什麼彆扭的?你要是覺得合適,咱們就在你的房子裡結婚。”

    兩個人結婚以後,(這個男人咱們暫且叫他小林吧)小林的父母也跟著小林一起住進了小明前妻的家。

    父母在家裡給小林帶孩子,小兩口去鎮上的工廠打工。長白班,早晨走下午就能回來。

    一歲多點的孩子能知道什麼呀?跟誰待的時間長就跟誰親。

    小明的父母看見自己的親孫子追在別人的屁股後邊,爺爺奶奶叫個不停,心裡別提是個什麼滋味了。

    互相再婚後不到一年,小明的新媳婦又給他生了一個閨女。

    小林的媳婦也給他生了一個兒子。

    小明的5口之家仍然是租的房子,居無定所。而小林一家六口,住在小明父母花費了一生心血蓋起的二層小樓裡,其樂融融。

    老兩口盡心盡力地帶孩子,小兩口心無旁騖的只知道掙錢,日子過得越來越好。

    小明的新媳婦也想讓公婆去給帶孩子,可是連住的地方都沒有,去了又能怎麼辦呢?只有自己辭了工作照顧了。

    一個人掙錢五口人花,生活更是一地雞毛。

    尤為搞笑的是,小明娶了新媳婦的頭1年,沒有好意思回來過年,他怕鄰居會問他為什麼放著好好的日子不過,去搞這些亂七八糟的東西。

    第2年添了小女兒以後,可能是連年都過不起了吧,拖家帶口的回來了。

    前妻看見自己的大兒子回來過年,二話沒說牽著小手領回了家。

    小明那一家4口只好和父母一起擠在窩棚裡,連個睡覺的地方都沒有,吃了一頓團圓飯後,聽說小明是哭著離開了家的。

    從那以後再也沒見他回來住過,即便是回來看父母也是隨來隨走。

    那些拋夫棄子結合在一起的二婚怎麼樣了呢?

    心若向陽,何懼憂傷?心地善良的人,不管是幾婚,日子總會過得蒸蒸日上。

    而那些不負責任,貪圖一時享受的人,他們的心裡都是陰暗的,又怎麼能過好餘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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