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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塞北老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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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下下山人
農民與工人是一樣的,也不完全一樣!
工人不做工沒有飯吃,農民不種地同樣也沒有飯吃,而農民還有去城裡打工、經商的希望,而工人就沒有這麼好的條件了。
工人一天不參與工廠勞動,就意味著明天會捱餓,農民不參與城市打工或經商,明天一樣可以回家種地餬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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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東楚龍野虎
農民是可以處置自己的勞動成果的!你看,山東河南農民一輛一輛大車,將農民種的或生產的大蔥,蘋果,土豆,花生,粉絲,生薑,大白菜……運到江蘇來賣,連我們鄉鎮集市都有山東河南來出售農副產品的農家大車,誰阻止農民處置自己勞動成果了?沒有!高速上一路暢通,市場上橫行無阻!說不讓農民依法處置自己勞動成果,那是煽情的話,那是見鬼的話!
但是,你農民簽訂了土地承包合同書,你無償享受了國家土地,你無償享受了國家給你免稅,你無償享受了國家給你二十多項農業補貼金,你就應當懂得:權利與義務的關係!你有權享受,但也必須承擔自己應有義務與責任!
應當懂得,任何人任何社會關係在社會活動中都有法律邊際線,都不是無限的放蕩的!農民土地承包後應當懂得什麼能幹,什麼不能幹!你乾的勞動成果有合法性與違法性。比如種植業,你種鴉片這個所謂勞動成果,你不僅不能處置你的勞動成果,或許還罰款拘留你。同樣,養殖業,你不能飼養大熊貓,你養了同樣逮捕你!這不是勞動成果不勞動成果問題,而是你突破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法律邊際線了!懂?
回到當前來,為什麼割青麥令人不能容忍?
第一因為它違反了公序民俗,違反了社會道德!歷史上真正農民是非常愛護糧食的,他們對毀壞莊稼恨之入骨,咒罵那些毀滅莊稼的人是“要遭天雷打的!”這說明中國五千年曆史傳統不允許毀滅莊稼,否則神人共憤!
第二,你割青麥違反了土地承包合同法!國家憑什麼白給你土地?所有公民徵稅,憑什麼單給你農民免稅?國家憑什麼每年化幾萬億給你農民扶貧金,低保金,二十多項農業養殖種植補貼金?根本一條,就是要你承擔土地承包合同法中應有的責任與義務:歸根結底就是要你拿出勞動成果來:在種植業,你要收穫出水稻麥子蔬菜.瓜果茶葉,在養殖業你要收穫出活的肉牛奶牛生豬羊鴿子兔子雞鵝鴨魚蝦鱉來。現在,你享受了諸多好處,卻中途毀滅了,你毀了麥子,拿不出成熟的麥子來,你就嚴重違反了土地承包合同法!你是違法行為!違法行為不阻止,讓你繼續犯罪下去嗎?破壞下去嗎?你毀青麥同時也是破壞農業生產罪!
懂?別當法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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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日落西山紅霞飛EYQD
因為農民種的不是自己的土地,是承包的集體所有制的土地。從法律層面上講就是農民個人對土地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並不是完全意義上的土地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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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沙潁河畔
有的能,有的不能、比如說這幾天有的農民把自已種的未成熟的小麥買給養牛廠做青貯,這就危害了國家的糧食安全、這樣做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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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王石行
法制社會,除人人平等外,另一重要體現就是權利與義務同在。在中國,農業種植業的重要任務就是保證華人的食物有效供給,為此國家免費提供土地,千方百計改善生產條件,給予眾多生產補貼,主要產品還提供保低價格和災害損失保險,真可謂一路綠燈。所以,誰要是把農業應承擔的責任拋於腦後,自然也就是於情於理於法都不能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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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適應自己就好
即然是自己的勞動成果,就應該受到法律的保護,自己的勞動成果應該有自己處置的自由。
試問,工人掙的工資,商家賺的錢不都是有自己,自由支配嗎?為啥到了農民這,就不能自由處置了呢?
現今,以金錢至上,都為利益,什麼行業都比農民種地掙錢,什麼東西都比糧食貴,有限的土地養活著全華人民,而農民要僅僅以靠種糧卻難養活自己,這才有了,背井離鄉,家人分離,進城打拼,維持生活的現狀。能想辦法,讓農民增收,讓農村共同富裕,讓鄉村留住人,不讓幾千年農耕文明消失,才是目的。
常話說:沒有買賣,就沒殺戮。有買的商家,就有賣的人,買的違規,賣的才隨和,有生產廠家,才有銷費者。治理要從源頭抓起,而不能單單拿弱者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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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優雅清風iDIS
要看什麼成果,有些成果可自己處置,如牲畜雞鴨魚蔬菜家產等,但有些就不能自行處置,如土地和沒成熟的主要糧,如小麥玉米水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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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農民是弱勢群體。對自己生產出的糧食沒有定價權,只能遵循糧食收購指導價。糧食還不能像其它商品那樣由市場自由定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