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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三姐150165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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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70後看人生
1、夫妻之間沒有性生活。
2、男方在外面掙錢養家,女方在家與另一個男人好上了。
3、男人家暴女人,習慣性的。
4、女人給男人戴上一頂綠色帽子。
5、一方入獄,刑期長,依法可以提出離婚訴訟。
6、男方嫖娼。
7、女方賣身。
8、男女雙方一方賭博,把家產賭光,還欠一屁股債。
9、腳踩兩隻船,男女雙方都有可能,世上沒有不透風的牆。
10、水性楊花,女性看到男性有錢,或長得帥,就忘了原配。
11、男方賺錢的能力差,女方與備胎打得一片火熱。
12、紅杏出牆,也是說女方另找下家的意思。
13、自私自利,只考慮自己周全,不考慮家庭成員的死活。
14、丈母孃太厲害了,男人受不了老婆和丈母孃對自己的摧殘,忍無可忍。
15、冷暴力,一年365天冷戰,有家不想回。
16、包辦的婚姻,性格完全不合,每天吵個不休。
17、男人有錢在外花天酒地,沒錢在家跟女人玩陰謀詭計。
18、男女雙方一方性慾太強,一方忍受不了。
19、新鮮感沒了,分居已三年。
20、整天在外酗酒,回家就耍酒瘋。
21、一天到晚打麻將,家裡亂糟糟的,不成個家。
22、一方好吃懶做,屢勸不改的,早離早輕鬆。
23、互相折磨對方,水火不相容的。
24、窩裡橫,在家吆三喝四,在外畏畏縮縮。
25、互相不信任,總疑神疑鬼,沒事找事,一年360天互相懷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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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土方銀
上門女婿張懷義,比54歲的岳母胡玉蘭還要大2歲,娶了智力有缺陷的李婷後,他和岳父母為了320平米的房產大打出手,李婷哭著要離婚。
岳父母懷疑張懷義想獨佔房產,張懷義卻說,這場婚姻根本就是一場騙局,他被兩個老人合夥給騙了。
一旁的李婷,聽到丈夫這麼說,情緒突然失控,大聲哭喊著要撲上去打張懷義。被父母拉開後,儘管說不出話,李婷還是拼命打著手勢,表示她要和張懷義離婚!
8年前,胡玉蘭曾為女兒李婷的婚事操碎了心。因為心疼女兒有智力缺陷,不會說話,胡玉蘭早早就盤算好,給她找一個上門女婿,婚後仍然住在自己身邊,由自己來照顧她。
但左等右等,也沒人上門提親。直到家裡老房子徵收前夕,40多歲的張懷義突然聞訊而來,主動上門求親,他說他不嫌棄李婷的情況,願意入贅成為上門女婿。
胡玉蘭看著眼前這個比自己還要大上2歲的中年人,心想他面相看著還算老實,或許年紀大點還更能疼人,於是便替女兒答應下這門婚事,一個月後就幫他們舉辦了婚禮。
起初,一家人的生活還算平和,胡玉蘭客氣地喊張懷義為“張大哥”,而李婷在結婚次年生下的女兒,張懷義也主動提出跟著岳父姓杜。
不久後老房子的徵收款下來了,胡玉蘭和丈夫杜建清拿出一筆錢,買下一套120平的房子,一家五口都住了進去。本以為這將是一家人幸福生活的開始,不料,矛盾卻暗暗滋生。
胡玉蘭發現,自從徵收款下來,張懷義好像覺得自己理應占得一份,便越發好吃懶做,整天懶懶散散的,也不正經上班。自從結婚後,他也從沒真正負擔起女兒和孫女的生活開支,都是靠著胡玉蘭老兩口度日。
胡玉蘭把這個想法和丈夫杜建清說了之後,兩人對張懷義更加起了疑心,他們懷疑張懷義一開始求娶女兒的心思就不純粹,極有可能就是看準他們家的徵收款和房產。老兩口商量完之後,立刻採取了行動,他們把房本之類的重要檔案都悄悄藏起來,並上了鎖。
之後,胡玉蘭又擔心女兒傻傻分不清人心好壞,一心向著張懷義,便在生活上不動聲色地將兩人拉開距離,並藉口李婷身體原因,讓他們分房睡。
很快,張懷義就覺察到岳父母對自己的態度起了變化,心懷不快的他,更加消極怠工,大白天也在家喝酒。有時候越想越憋屈,喝完酒他又把怨氣撒在李婷身上,好幾次還動手打她,這也讓岳父母對他的意見更大了。
但張懷義還覺得自己委屈呢,平心而論,當初他娶李婷確實有私心。因為那時他已年過40 ,收入不穩定,又一直單身,聽說胡玉蘭家老房子要徵收,也正好在招上門女婿,便覺得這是個機會。
誰知道結完婚後,根本不如自己所料。岳父母防他跟防賊一樣,利用他的名額得到多一份的徵收款後,就翻臉不認人。老房子徵收時,明明家裡每個人都分得了80個平方,但胡玉蘭壓根沒跟他打過商量,就把房子賣掉了。
為了這件事,他也和岳父母爭論過,但岳父母卻以他對這個家從沒有做過半分貢獻,也不關心女兒孫女的生活為由,什麼也不肯分給他。
後來這樣的爭吵越來越多,有次張懷義外出一天再返回家時,竟發現岳父母將大門反鎖,不讓他進去了,隨後就又爆發了一場更劇烈的爭吵。
張懷義越發覺得,這場婚姻就是一場騙局,他純粹是被老兩口給騙了、利用了。不僅生的孩子隨岳父姓,徵收款和房產也全在他們手上,他沒撈到半點好處也就罷了,現在還因為他沒了利用價值,就想趕他走。天底下哪有這麼好的事?
雙方因此吵得不可開交,混亂中,張懷義把家裡的椅子都給砸爛了,還動手打傷了岳父,致使岳父手腕脫臼,額頭上也留了疤。
看到這一幕的李婷,也因此對張懷義懷恨在心,她一想到之前張懷義也這樣打過她的頭,就恨得咬牙切齒,覺得自己非要和他離婚不可。
但吵得再兇,張懷義也不想就此離婚。他向胡玉蘭提出,他想帶著李婷和女兒出去單過,讓胡玉蘭給他們一套80平米的房子住。但胡玉蘭不肯,李婷也堅決表示要與他離婚,雙方因此僵持不下。
他說他只是名義上的上門女婿,岳父母從來都不信任他,像買房裝修等大事,甚至日常生活裡的瑣碎事,老兩口從不和他商量,他也沒半分話語權,他們一家人完完全全把他張懷義排除在外。就連妻子李婷,自2014年起,也在岳母胡玉蘭的教唆下,與他分房睡。
張懷義說自己過得跟單身漢沒什麼分別,他的生活開支依然由自己承擔。這些年裡,他能力有限,靠打工總共也只存下2萬塊錢,但因為父親的後事,花得一分不剩。
如今他全身上下只有100多塊錢,只抽得起7塊一包的軟白沙,要是離了婚更是一無所有,連住的地方都沒有。所以才會和岳父吵急了眼,還動了手。
並且,當初張懷義託人上門說親的時候,也並不是一開始就那麼爽快地談妥了,而是在確定他們家老房子要徵收後,才急忙敲定的婚事。
張懷義辯解,他根本不像岳父說的那樣,這些年裡他一直零零散散打著零工,收入雖然不多,但也陸續有進賬,勉強能負擔起女兒的學費。
他願意娶李婷,一方面是由於他太窮娶不上媳婦,而他看見李婷生活也能夠自理,就沒挑剔那麼多;另一方面,他確實想過依靠岳父母幫助自己改善經濟條件,卻也沒有奢望更多。
張懷義還表示,他和李婷的婚姻走到這個地步,純粹是由於岳父母干涉太多,他覺得如果可以帶著妻女出去單獨生活,或許會更好。
但李婷在被問到是否願意繼續和張懷義生活時,卻表現出強烈的反對,甚至一度情緒失控,大哭大叫,她向在場的人不停地打著手勢,表示她一定要和張懷義離婚。
看到李婷如此激烈的反應,張懷義只得勉強同意了離婚。但他同時提出,由他來撫養女兒,妻子每年給他一半的生活費,以及分他一套房子住。
因為,當初確實是在張懷義和李婷結婚後,老房子才徵收的,為此張懷義還特地把戶口轉到了岳父家,他也因此分到了相應的徵收款和房產面積。只不過,名義上雖然分給了他,實際上都捏在岳父母手上。
但調解員告訴他,由於李婷存在智力缺陷,屬於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她不需要承擔撫養女兒的責任,因此也不會出那一半的生活費;另外,李婷的女兒每月都可以領取政府發放的補助金,足以支付她日常的開銷了。
至於張懷義要求的住房問題,在調解員的努力協調下,胡玉蘭老兩口也答應過戶一套80平米的房子到孫女和張懷義名下,但張懷義只有居住權,沒有抵押、買賣權。
縱然張懷義心有不甘,但略做思考後,他還是同意了這些條件。
也許,很多人看到這個故事,都會嘲笑張懷義別有用心,貪圖利益做上門女婿,結果偷雞不成反蝕把米。但不可否認的是,岳父母也的確存在很大的問題,他們從頭到尾都沒有把張懷義真正看作是自己的女婿,而是事事防備他,惹得矛盾大大激化。
這段失敗的婚姻,主要原因其實不是妻子的智力問題,而是其中充滿了算計,插手的人太多,每個人又各有所圖。
即便是正常人的婚姻,如果彼此之間沒有信任,也遲早會走向離婚的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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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多麗絲Doris
35歲男子和妻子結婚四年。他白天做廚師,晚上跑滴滴。妻子卻不工作,不做家務,每天遛狗、看電視。他每月給妻子6000元。妻子懷孕一個月後,他卻堅決要和妻子離婚。
妻子懷孕,丈夫卻要求打掉孩子,並與她離婚,妻子求助於記者
35歲的李坤從小生活在農村。他和妻子王慧透過婚介所相識。王慧從小在城市長大,她在家中排行最小。夫妻倆結婚四年,沒有孩子。之後,王慧懷孕了,她喜出望外,把這個好訊息告訴了李坤,可是李坤卻對她不管不問,堅決要她打掉孩子,還要與她離婚。無奈之下,王慧求助於記者。
王慧懷孕本是一件喜事,可是她的丈夫為什麼要讓她打掉孩子,並且堅決與她離婚呢?
其實,她與丈夫結婚半年時丈夫就曾經提出過離婚,後來兩人同意生一個孩子來鞏固夫妻之間的感情。如今懷孕了,丈夫卻再次提出離婚,並離開了家。
李坤卻回答:我管她才怪呢!
李坤回到出租屋裡,他大罵妻子。他說和妻子已經分居兩個月了,妻子卻說自己懷孕了,他直言孩子不是他的。
過了一會兒,警察局的民警趕來了,王慧說,自己懷著孕被丈夫打了。
李坤告訴民警,他不想看見妻子,這個孩子不是他的。民警問他有什麼證據證明孩子不是他的,妻子懷孕期間是受保護的。
王慧說上個月兩個人還在一起過。李坤卻不耐煩地表示妻子每次來找他就是吵鬧,要錢。
李坤錶示,他和妻子認識兩個月就奉子成婚了。結婚後,王慧意外流產,他曾提出兩人分手,可是王慧一直糾纏不休。
李坤說,他是農村人,而妻子王慧是城市人。兩人交往兩個月後,王慧說自己懷孕了。兩人奉子成婚。他給王慧5萬元彩禮,兩人去民政局領了結婚證。
結婚後,王慧不出去工作,也不做家務。家裡亂七八糟,廚房裡的廚具凌亂地擺在上面,她每天就是看看電視,玩玩手機,溜溜狗,吃吃零食。而李坤卻很辛苦,白天做廚師,晚上跑滴滴。每天拖著疲憊的身體回到家裡卻吃不上一頓熱飯熱菜,還得做家務。
並且,王慧還要求李坤不和父母聯絡,不讓給父母錢。而王慧卻說,公婆長期向李坤要錢。
李坤錶示,他和妻子結婚四年,自己所有的收入都交給了妻子,對岳父也是盡職盡責。
王慧表示,四年前,32歲的她透過婚介所和李坤相識,由於年齡大了,就不再挑剔,和李坤相識兩個月後奉子成婚。由於感情基礎薄弱,兩人婚後矛盾不斷。並且公婆很依賴兒子,希望兒子為他們養老。公婆也支援兒子離婚。
讓人迷惑不解的是,李坤作為家中唯一的兒子,怎麼父母也支援他離婚呢?
王慧哭著說,其實她看不上農村出身的李坤,因為自己先天性顎裂,她降低了自己的擇偶標準。她的唇顎裂從外表看不出來,裡面顎裂,給自己的說話帶來了一些問題。給自己應聘工作和找物件都帶來了一些麻煩。她曾做過前臺收銀和寵物美容的工作。
他每天辛苦賺錢,妻子什麼事都不做,他要養活妻子和父母四口人,他感到疲憊不堪。
兩人結婚四年來,王慧yin產兩次,意外liu產兩次。李坤要求生下孩子,可是王慧卻自作主張放棄孩子,逼著李坤簽字。王慧的這種行為讓李坤對她越來越反感,夫妻之間的感情越來越不好。
之後,李坤的父親意外骨折,病情嚴重,父親要求李坤回去,可是王慧卻和他各種吵鬧,不讓他回去。逢年過節,父母過生日時,王慧也不讓他回去。她說:你沒有必要回去。你回去幹嘛,你回去又要花錢。你怎麼能拿錢給你家裡。王慧對自己父母的態度徹底讓李坤心寒了,兩人關係破裂。
李坤帶著記者回到老家,父母訴說兒媳的不是
李坤帶著記者回到老家,聽聽父母的意見。來到老家,李坤指著空蕩蕩的婚房說,結婚的第二天,妻子就把婚房的傢俱、電器全部搬回孃家了,只剩下自己父母買的婚床和櫃子。從那之後,再也沒有回過老家看望自己的父母。
李坤拿出自己繡的十字繡“和氣生財”,他是一個很細心的人。還有父母為他們買的娃娃圖畫,父母一直想早點抱上孫子。
李坤的父親表示,他們無法接受兒媳不顧阻攔兩次yin產。老人說,兒媳不來看望他們,他們也沒有什麼意見,她不應該打掉兩個孫子,而且還辱罵他們。去年得知兒媳懷孕後,老人親自給親家打電話,讓他勸說兒媳不要再打掉了,可是沒想到兒媳又把孩子打掉了。
李父懷疑王慧不是真心想和兒子過日子。李坤的父親去看望兒子兒媳,沒想到兒媳卻把他趕了出來,真是太心狠了。
李坤錶示,王慧一直看不起他。王慧曾對他說:你找到我是八輩子修來的福分。我家這麼好的條件,我父親有房子有存款,你憑什麼不和我好好過日子,而你只是一個農村人。
李坤的母親說,王慧一打電話就罵她。她自己不捨得吃,把自己養的雞、鴨、雞蛋都讓兒子拿去給兒媳吃,她都丟掉。
李坤的父親說,自己骨折住院,讓兒子去醫院簽字,可是兒媳卻百般阻攔兒子不讓回來。並且只要兒子一回來,兒媳就要回來鬧事,已經鬧過三四次了,打電話罵他們已經無數次了。李父直言這日子無法再過下去了。
在父親生病住院最需要李坤的時候,由於要照顧妻子的情緒,李坤沒有去醫院,他感到愧對父親。李坤父母對於他們的婚姻也不看好。
王慧說起
可是,王慧為什麼要多次打掉腹中的胎兒呢?
王慧出生於城市工薪家庭,父母有穩定的退休工資。她是家裡最小的女兒,姐姐也有工作。家人不僅不需要她贍養,甚至還可以給予她幫助。
而林坤生活在農村,他有兩個姐姐,他是家裡唯一的兒子,他要贍養父母。他們思想上的差異,使他們之間矛盾不斷。
王慧說,我當初就不應該和他結婚,他應該找一個和他一樣打工的女人,或者那個女人也願意養他父母的。而我應該找一個父母不用兒女贍養的男人。
如今,對於腹中的孩子,王慧又會做何選擇呢?
王慧說,我不會再yin產了,哪怕孩子有問題也不會了。因為兩個人鬧離婚,越鬧到後面,她越不平衡。丈夫對她太無情無義了。
哪怕孩子不健康她也要把孩子生下來,讓李坤養,讓他每個月要源源不斷地將錢投入進去。她就是為了報復丈夫。
李坤一次次在婚姻裡逃避、退讓,可是換來的卻是妻子一次次無理取鬧,他已經不勝其煩。
司法所工作人員勸說王慧放棄孩子,可是王慧卻堅持說我要生下來,一定要他負責,要他有個拖油瓶。
工作人員說,你拿一個孩子作為報復丈夫的工具是不合適的。
王慧又提出讓李坤給她10萬,她打掉孩子,雙方和平離婚。
李坤聽了王慧的話很生氣,說:我還要問你要錢呢,5萬彩禮錢還給我。
在調解員的勸說下,最終雙方達成一致協議:雙方離婚,王慧打掉腹中胎兒,李坤補償王慧4萬元,今後雙方互不干擾對方的家庭、生活和工作。
結語:
1.王慧和李坤婚前缺乏瞭解,沒有感情基礎就奉子成婚,造成婚後的各種矛盾。
2.兩人三觀不合。成長的環境不一樣,一個來自農村,一個來自城市。王慧認為父母應該倒貼兒女,不應該問兒女要錢。而林坤來自農村,他需要為父母養老。
3.男方遇到問題喜歡逃避,雙方沒有及時溝通化解矛盾,從而導致矛盾越積越深,到了不可調和的地步。
4.丈夫勤勞能幹,而妻子懶惰,不工作、不做家務。讓丈夫感受不到家庭的溫暖。
5.妻子的思想有問題。當雙方感情無法繼續下去的時候,她竟然想用孩子作為報復丈夫的工具。孩子是無辜的,既然把他生下來,就要給他一個健康的生長環境。她這種想法是極自私和不負責任的想法。
什麼情況非離婚不可?
1.夫妻之間沒有愛,只有無休止的爭吵。就像王慧和李坤一樣,兩人一見面就要吵鬧不休,讓人感到厭煩。
2.妻子太強勢,無理取鬧,不讓丈夫去看望父母,孝敬父母,即使父親生病住院也不能去。這樣的沒有孝心的兒媳,非離婚不可。
3.王慧自以為是,自作主張地兩次引產,從來不考慮丈夫和家人的感受。這是一種極端自私的表現。這樣的婚姻非離不可。
4.妻子看不起丈夫和家人。處處為難丈夫,這樣的婚姻也沒必要維持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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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海棠依舊笑春風4tv5
李靜出生在湖南一個偏僻的小山村,19歲那年就嫁給了鄰村的一個小夥子。
婚後不久,發生的一系列小事就讓李靜後悔早早結婚了。因為丈夫在她和婆婆發生矛盾時,從來不會站在她這邊。
丈夫下班回來買回好吃的也是先拿給婆婆,吃過晚飯李靜去洗碗,丈夫和婆婆坐在沙發上看電視,母子兩人不時傳來開心的談笑聲。
晚上小兩口在臥室裡,婆婆會突然闖進來,讓李靜很是尷尬,李靜和丈夫提過幾次,可是丈夫卻說她小題大做,不尊重母親。
最終,李靜忍無可忍,提出了離婚。
有了這次失敗的婚姻經歷以後,李靜對於婚姻不再那麼渴望了。
此後,她把全部精力用在打拼事業上,好忘記曾經的婚姻給她帶來的傷害。
李靜開了一家美容店,幾年過去,潑辣的李靜就把店裡生意做得紅紅火火。
一個人單身過了整整10年,李靜手裡也攢下了一筆不小的積蓄。還給自己買下了一套房子。
29歲那年,李靜去參加朋友的婚禮,在婚禮上李靜結識了新郎的表哥王強。
王強37歲,身高185釐米,高大英俊,一表人才,只是因為家裡窮一直沒能娶妻。
婚禮當天,王強和李靜坐在一張桌子上,兩人的座位也是挨著的,當過兵的王強看起來很紳士,兩人聊得相當愉快,婚禮快結束時,兩人互相留了聯絡方式。
沒多久,王強開始追求李靜,李靜一開始也猶豫過,王強告訴她這讓他早就想到了,
他現在一事無成哪個女人會願意嫁給他,現在這個時代還有哪個女人會願意陪著男人白手起家呢?
李靜感受到了王強的真誠,還有李靜確實也對王強挺有好感的,她覺得這就是老天安排給她的緣分。她也不是一個嫌貧愛富的女人,她願意陪著王強一起奮鬥。
李靜給王強發了一條簡訊。
“我就是不嫌棄你窮,願意陪你一起白手起家的那個女人”。
就這樣,兩人相識三個月以後閃婚。
婚後,李靜履行了自己的承諾,她出資給王強盤下了一家快遞站,然後又購置了一輛貨車和一輛小汽車給王強開。
有了妻子的支援,王強幹勁滿滿,快遞站很快就走上正軌。一個月營業收入最少三四萬。
恰好在這個時候,李靜懷孕了。
王強告訴妻子,這個年齡懷孕可不能大意,要在家裡好好養胎,賺錢的事就交給老公好了。
李靜暗暗高興,想著自己果然沒有嫁錯人,王強處處為她著想,於是李靜毫不猶豫把營業中的美容店轉了出去,安心在家做全職太太。
王強每月把快遞站的營業收入10000元交給李靜10用作生活費,兩輛車的貸款加上日常開銷,原本一萬元也夠了。
可是王強時不時還會回來再和李靜要回去3000多,王強的藉口是店裡資金週轉不過來,李靜沒有懷疑過王強,每次他回來要錢都是如數給了他。這讓李靜慢慢開始覺得日子捉襟見肘,她開始對王強有了怨言。
錢不夠花,李靜就和王強提出每月能不能多給她一些,可是王強說快遞站每月花費也不少,你一個女人在家裡每月10000也不少了。嫌錢少你可以做陪聊去,我朋友的女朋友做陪聊可賺錢呢。
那天晚上,兩人第一次發生了爭吵,彼此之間也有了隔閡。
後來,李靜也就不再開口和王強要錢了,她自己手裡還有存款,錢不夠花時就花自己的存款。
李靜舍不得買肉,孃家媽媽心疼女兒,每週會從集市上買了肉給女兒送過來。
臨產期到了,李靜要王強陪她去醫院,醫院告知兩人要先交2000元押金。
李靜手裡實在是沒錢了,就管王強要,王強說沒錢,李靜頓時大怒,快遞站一個月好幾萬。老婆要生孩子了,竟然說沒錢。
最後,在李靜的不依不饒下王強勉強給李靜轉過來1000元。
李靜徹底崩潰了,她萬萬沒想到王強竟然連2000元都拿不出來,衝動之下她衝上去抓傷了王強,死死拖住他不讓他走,王強不得已又打電話從朋友處借了1000元給了李靜。李靜這才放王強走了。
而王強這一走,就再也沒有回來過。
生孩子,王強都沒有露面,是孃家媽媽在醫院裡照顧的李靜,看著別的產婦有老公噓寒問暖,李靜心裡哇涼哇涼的。
出院以後,李靜被孃家媽媽接回去坐月子,整個月子期間,王強始終沒露過面,李靜的眼睛都哭腫了。
白天,要給孩子洗衣服,洗尿布,晚上整夜給孩子餵奶,李靜的頭髮開始一把一把脫落,她的精神也面臨崩潰的邊緣,給王強打電話,王強卻把她拉黑了,完全置老婆孩子於不顧。
可是就算李靜留下了遺言,王強還是沒有露面。
送走朋友以後,李靜把孩子交給母親,怒氣衝衝就說要去找王強算賬。
李靜母親越想越不對勁,擔心女兒的安危,於是,就給電視臺打了電話,求助他們幫忙找找李靜。
等了足足三個小時,王強終於回來了,李靜看到王強開的是一輛紅色的汽車,情緒立馬又激動起來。
李靜說她原本買來給王強開的是一輛白色的汽車,後來因為她要求王強還那輛車的貸款,王強幹脆不開那輛白色汽車了。
而是一個月另外花幾千元租一輛紅色汽車,這讓李靜無論如何也不能理解。
王強:天地良心,我每月給她10000多呢,是她花錢太大手大腳了好吧,我朋友的老婆一個月幾千塊就夠了。
王強:我那是開玩笑的,不是認真的。
李靜在旁邊聽到王強的話,又一次氣得發抖,她怎麼不說說我每月還要還車貸呢?還有說的是每月給我10000元,可是每次你不是都拿回去3000多嗎?
王強:我懷疑李靜和別的男人有一腿,她經常和那個男人出去聚會吃飯。
面對李靜同學的坦然自若,王強又無話可說了,轉而又說起李靜太強勢了,他和李靜在一起太壓抑了。
李靜哭著說:是我太強勢還是你當初誤把我當成了富婆。
王強:說什麼呢你?我要是真的想找富婆有的是富婆等著我呢?哪裡輪得到你。
1.王強母親當初嫌棄家裡窮,和王強父親離婚改嫁了,王強母親到了那邊以後又生了幾個孩子,而母親自從離開家以後再也沒有回來過,這讓王強潛意識覺得二婚的女人才會更加珍惜婚姻。
2.他從小就挺佩服做生意的女強人,長大以後他就想著要娶個做生意的女人當老婆,而李靜恰好又符合這一點。
王強:孩子必須跟著我,我有兩個姑姑,我可以拜託兩個姑姑幫我帶孩子。
李靜:休想,孩子必須跟著我,而且你要是不拿撫養費,孩子從此和你沒關係,孩子跟我姓。
王強:你這個女人到底講不講理,真是不可理喻。
勸說王強還是把孩子給李靜帶最合適,因為李靜還在哺乳期,孩子確實離不開母親,就算是讓法院判,法院也會把孩子判給李靜的。
孩子跟著李靜,1—3歲王強每月給撫養費5000元,3—18歲每月給撫養費3000元,那輛白色汽車歸李靜所有,開店的4萬多元和小貨車的3萬多王強還給李靜。
兩人對於這個結果都很滿意,約定第二天就去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
至此,李靜的二婚生活僅僅維繫了2年多,就又一次結束了。
有人問:什麼情況非離婚不可?
我覺得像李靜和王強這種情況,就非離婚不可了,因為兩個人缺乏對彼此的瞭解,結婚時就很草率。
當初王強看中的是李靜會做生意,有經濟基礎,能幫助他這個窮小子大展宏圖,而沒有考慮過兩個人性格方面的問題。
而李靜呢?其實是一個很不錯的女人,潑辣能幹,只是在識人方面確實是存在問題的,第一次婚姻她找了個媽寶男,出了問題她不是想著怎麼去解決問題,而是毫不猶豫馬上離婚。
按理說下一次婚姻她應該要慎重了,這也是她10年都沒有選擇再婚的原因。
可是第二次婚姻,她又被王強表面的儀表堂堂所迷惑,想當然以為王強是一個能靠得住的男人。
她傾盡所有,幫助王強開店發展事業,又給他配了車,她想當然地以為王強會感激她的付出,會給予她應得的回報,只是沒想到快40歲的王強單身習慣了,根本沒有一個男人應該有的責任感,不說別的,就說他在女人生孩子最無助最脆弱的時候,卻不管不顧這一點,哪個女人不心寒,哪個女人能受的了。
我覺得,王強從小沒有母親在身邊,他缺乏母愛,所以才找了二婚的李靜,他把李靜對他付出的一切當做理所應當,他安然地享受著李靜帶給他的一切,卻從來沒有想過他作為男人,該怎樣去關心李靜,該怎樣承擔起一個父親應盡的責任,這一切,他都沒想過,他除了工作,就是是每天沉迷於遊戲中不可自拔,這樣的男人實在是不適合走入婚姻。
所以,什麼情況非離婚不可?
1.不論男女,沒有責任感,在婚姻裡一味索取卻不懂付出,對於妻子或丈夫的付出理所應當,這樣的婚姻非離不可。
2.男人痴迷遊戲,女人痴迷打麻將,還像單身時為所欲為,絲毫不顧及這個家,也不理會孩子,這樣的婚姻非離不可。
3.出過軌的另一半,就像是吃了蒼蠅一樣讓人噁心,這樣的婚姻也非離不可。
4.在媳婦和婆婆發生矛盾時,男人不分青紅皂白,一味指責妻子,偏袒母親,甚至聽信朋友說的妻子就像衣服,可以隨時換一件,而母親只有一個,要沒原則對母親好,這樣的婚姻也非離不可。
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奉勸所有在婚姻裡的朋友們,要彼此珍惜,理解,尊重,要有最基本的原則和底線,一旦進入婚姻,不要輕易談離婚,特別是有了孩子以後,不到萬不得已不要走到離婚那一步。不然最受傷害的只能是無辜幼小的孩子!
借用馬伊琍的一句經典語錄:戀愛容易,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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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這樣的“款丈夫”必須離婚不可。
吳明大專畢業,畢業以後在機關工作,小娜畢業於承德師範音樂系,後來兩個人透過別人介紹,相識了,談了兩年的戀愛,他們結婚了,他們的結合令人羨慕,生活雖然不富裕,但是都有穩定的工作,彼此恩愛,一年以後,他們生下了一個可愛的兒子,日子過得很幸福。
改革開放以後,看到周邊的同學,好多人都發財了,吳明也坐不住了,於是他也辭職下海經商了,他很精明能幹,才兩三年的光景,他也跨入了款爺的行列。
有錢以後,家裡大變樣,該換的都換了換,該買的都買了,對小娜也不錯,買了各種的黃金首飾,小娜的渾身上下,也變得渾身金光閃閃的了。
吳明一面辛辛苦苦的掙錢,又一面大把大把的往外扔錢,他認為,以前沒有錢,真是白活了,如今有錢了,就應該好好的享受,小娜還像以往一樣,安安穩穩的過日子,帶兒子。
吳明每天出入大飯店,歌廳,KTV包房,一甩手就是上千元,小娜每天都為他擔驚受怕的,因為他經常整夜不回家,夜生活豐富的地方,經常有打架鬥毆的,嚇得小娜整夜睡不著覺。
吳明兜裡有了錢,人長得又高大英俊,出手又特別大方,還有一張能說會道的嘴,特別討女性的喜歡,所以在她的身邊時不常都有不少女人,圍著他轉,一聲吳老闆,吳哥的叫著,吳明早已把妻子,兒子拋到了腦後。
吳明對此樂此不疲,後來乾脆在女人堆裡打滾,常常拈花惹草,漸漸地,他成了一個“大眾情人”後來乾脆長期不回家,小娜根本就撈不到人影,對兒子也不管不問,以前是兩口子打架,冷戰幾天也就好了,現在可倒好,吳明,只要月月給小娜送回錢來,其他的一概不管,想和他好好溝通,他覺得和小娜無話可說,小娜總算明白了什麼是喪偶式婚姻。
對於吳明的所作所為,小娜再也不能無動於衷了,她真心實意地規勸他,希望他能懸崖勒馬,迴歸家庭。
畢竟已經有了兒子,讓他以家庭為重,可是吳明呢,任憑你怎麼說,就是我行我素?痴心不改,每天還是花天酒地。
看到吳明真的是無藥可救了,小娜只好主動地向他提出離婚,對於小娜的舉動,吳明是萬萬沒有料到的,他驚恐的吼道:你竟然敢和我離婚,你知道有多少人羨慕你,嫉妒你,想取代你的位置,你瘋了嗎?
吳明瞪大眼睛繼續說道:你也是一個有文化的人,現在已經是什麼年代了,男人找幾個情人又不違法,能算什麼過錯,如今只有那些沒有本事的男人,掙不來錢的男人,才老老實實的守候著家庭呢?
聽了他這一番赤裸裸的表白,厚顏無恥的邏輯,小娜對於丈夫殘存著的一線希望,徹底破滅了。
吳明的話,讓小娜感到自尊心,受到了極大的傷害和侮辱,實在忍無可忍,這婚不離是不行了,本來是想看在孩子的面上,只要他知道錯了,還可以原諒他。
吳明不同意離婚,小娜起訴離婚,好多人都不理解,總說:看在兒子的面子上,也不能離婚;吳明多能幹呀,又能掙大錢,幹嘛離婚呀,該忍就忍吧。
對於小娜提出的離婚,吳明也大惑不解,有錢還不行?你到底想要什麼?和我離婚,你會不會後悔?
小娜認為,一個人的人格與尊嚴才是最重要、最珍貴的財富,既然他都不尊重你,為何還要苦苦守著這樣的婚姻呢?
既然吳明喜歡當“大眾情人”,那就我走我的陽關道,你走你的獨木橋,都不是一路人,也不會走同一條路。對於吳明這樣一個“大眾情人”的“款”丈夫,作為一個有文化,有修養的現代女性,對丈夫的這種行為豈能容忍與遷就?必須離婚。
我們為小娜能夠果斷地改變自己的生活之路而拍手稱快。男人有點錢了,總想家裡紅旗不倒,家外彩旗旗飄飄,決不能慣著他們,你們說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