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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1220686403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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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4107415666561229
在國內的航班上,目前中國民航局規定,充電寶額定能量不超過100Wh,無需航空公司批准;而最大不超過160Wh可以經過航天公司的批准之後攜帶,換算之後大致充電寶容量在27000mAh以下都是可以攜帶的。以下是詳細介紹:
1、關於在飛機上攜帶充電寶,民航局釋出了一個《關於民航旅客攜帶“充電寶”乘機規定的公告》,其中對於充電寶的容量有以下的規定:
2、充電寶額定能量不超過100Wh,無需航空公司批准;額定能量超過100Wh但不超過160Wh,經航空公司批准後方可攜帶,但每名旅客不得攜帶超過兩個充電寶;
3、嚴禁攜帶額定能量超過160Wh的充電寶;嚴禁攜帶未標明額定能量同時也未能透過標註的其他引數計算得出額定能量的充電寶;
4、Wh與我們一般充電寶產品上的mAh的換算為,100wh充電寶容量為27000mAh,因此一般20000mAh的充電寶是能夠帶上飛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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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那邊林
高鐵對於充電寶的規格沒有什麼限制。而坐飛機對於充電寶的規格品牌是有限制的,比如飛機上不能攜帶超過2萬毫安的充電寶,而且必須是有生產廠家的品牌充電寶。其他都不允許攜帶的,而高鐵列車相對寬鬆一些,對於充電寶應該沒有什麼限制,過安檢時所有的物品都是放在行李箱內,安檢員只是在螢幕上透過螢幕看一下,你行李箱裡只要沒有違禁品,一般就都可以過了。
充電寶額定容量超過2萬毫安輸出電壓為5v的規格不得上飛機,強行帶入要被機場沒收。
充電寶託運或手提登機時,執行民航總局關於攜帶鋰電池的相關規定,這個規定是根據額定能量值(瓦特小時)對電池進行區分的。毫安只是電池容量,充電寶能否上飛機不能以此為標準。很多乘客透過計算發現,常見充電寶基本在手提行李登機的允許範圍內。
據機場最新規定,充電寶超過2萬毫安不得上飛機,要被機場沒收,根據民航安全要求,旅客乘機時,充電寶等鋰電池產品,其單塊額定能量值最好不超過100wh(瓦特小時),且必須隨身攜帶,不能託運。根據“初中物理”計算得出,2萬毫安的充電寶額定能量值“正好”是100wh,因此不能上飛機。
旅客乘機時,充電寶確實按照民航總局關於攜帶鋰電池的規定進行辦理手續,執行的標準是充電寶的額定能量值(瓦特小時),小於100瓦特小時的可以登機;額定能量值在100至160瓦特小時的充電寶,登機需經航空公司同意;大於160瓦特小時的不允許登機。
多款市面上常見的充電寶,“容量”大多在3000到15000毫安之間,個別充電寶“容量”為2萬毫安。而大多數充電寶標示的電壓在3至4伏之間。
根據額定能量值的公式,2萬毫安的充電寶在電壓為4伏的情況下,額定能量值為20000毫安×4伏=80瓦特小時,小於100瓦特小時,符合民航總局的規定。
另外,就算是2萬毫安的充電寶,電池電壓是5伏,得出的額定能量值是100瓦特小時,經過航空公司批准,也是可以上飛機的。如果只看電池的“容量”是很片面的,電池的電壓和容量一般在充電寶上會有標註,乘客只要自己一算就知道符不符合規定了。如果沒有任何標註的充電寶,將不被允許登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