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目標
認真落實《訴訟費用交納辦法》、《刑事訴訟》、《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及相關司法解釋,我院《訴訟收費“五個嚴禁”規定》要求,以實現一人一案一賬號目標,達到日清月結,賬目、賬款、票據、案號、裁判文書確定的訴訟費相符。堅持多元化專項檢查方式,集中力量和時間再次開展訴訟收費等專項檢查。
二、專項檢查範圍
2016年12月21日至2017年9月30日受理的各類民(商)事案件、行政案件(含非訴審查)、刑事案件罰金,執行案件執行費、案款。
三、專項檢查內容
(一)執行訴訟收費“五個嚴禁”規定情況
1.是否存在超出國務院《訴訟費用交納辦法》規定的收費範圍收取送達費、郵寄費、租車費、燃油費、差旅費等費用問題;
2.是否存在違反國務院《訴訟費用交納辦法》規定的標準,提高或降低收取案件訴訟費用問題;
3.是否按我院《關於執行訴訟費用司法救助規定的具體辦法》(資安法〔2016〕44號)規定辦理訴訟費用減、免、緩交手續;經批准緩、減、免交的訴訟費是否在結案時收取或移送執行部門執行;
4.是否存在不開票收費或打“白條”收費及收費不開具《人民法院訴訟費專用票據》問題;
5.是否按規定退費,退費手續是否齊全;
6.是否存在由辦案人員直接經手收取鑑定費、公告費、評估費等費用;
7.是否建立部門訴訟費臺賬。
(二)執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規定》情況
1.2016年案件款清理後,是否兌現完畢;
2.執行款的收付是否逐案登記,是否建立明細賬;
3.由本院保管的查封、扣押物品,是否指定專人負責,逐案登記;執行款物的收發情況是否每月核對。
4.是否對執行款進行歸集管理,案號、款項、被執行人或交款人是否一一對應;
5.發放執行款,是否採取轉賬方式。
(三)執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財產刑若干問題的規定》情況
2017年1月以來,自判決指定的期限屆滿第二日起,對於沒有法定減免事由不繳納罰金的,是否強制其繳納。
四、牽頭領導、牽頭部門和協辦部門
牽頭領導:黨組副書記、副院長黃永友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肖 陽
牽頭部門:縣紀委派駐縣法院紀檢組、監察科、訴訟服務中心、辦公室(財務室)
協辦部門:民事審判第一庭(交通事故合議庭)、民事審判第二庭、行政審判庭、執行局(庭)、審判管理中心、刑事審判庭、辦公室、各人民法庭。
五、方法步驟
專項檢查自2017年10月9日開始,11月底結束。
(一)動員部署及自查(10月9日至16日)。各部門要結合自身實際,在10月10日前對照方案召開動員大會進行安排。於10月16日前將自查臺賬交專項檢查領導小組辦公室(監察科)。
(二)整改落實(10月17日至20日)。各部門要針對自查梳理問題,制定整改方案,明確責任、細化任務、倒排時間、整改問題,完成一件銷號一件。於10月21日前將整改臺賬和專項檢查自查情況書面報院專項檢查領導小組辦公室(監察科)。
(三)專項檢查(為期一個月)。院專項檢查領導小組,採取查看臺賬資料、隨機抽查電子卷宗和紙質卷宗、回訪當事人等方式,對各部門專項自查梳理、整改情況督查。
六、工作要求
(一)壓緊壓實責任。各部門要切實履行“一崗雙責”,認真擔負起訴訟收費等工作的責任,各部門負責人作為第一責任人,要密切配合牽頭部門開展專項檢查工作,分管(聯絡)領導要認真履行從嚴治院的政治責任,確保專項檢查工作實效。黨組將把專項檢查工作作為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內容,對在專項檢查中應付了事、搞形式、走過場,該發現問題未發現,發現問題瞞報、漏報或者整改不徹底的部門,予以嚴肅問責。
(二)明確工作職責。成立專項檢查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負責抓好組織協調、統籌推動、監督檢查、專題報告等工作。各部門負責人為本部門專項檢查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負責本部門專項檢查工作的組織實施。分管(聯絡)領導為責任領導,應當督促部門嚴格按照要求開展專項檢查工作。
(三)注重治理實效。本次執行檢查的工作開展情況納入相關業績考核和目標考核。各部門要著重在抓問題整改上狠著力,在形成長效制度機制上做文章,在規範訴訟費等收取上見成效。要堅持邊檢查邊整改,注重實際效果,堅決防止思想不重視、工作走過場、擺花架子、做表面文章等問題。縣紀委派駐紀檢組將對整治敷衍塞責、弄虛作假、問題隱瞞不報的嚴格督促整改,對整改不徹底的,及時啟動問責程式,以強有力的措施,推動專項檢查有序推進、有效開展。
一、工作目標
認真落實《訴訟費用交納辦法》、《刑事訴訟》、《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及相關司法解釋,我院《訴訟收費“五個嚴禁”規定》要求,以實現一人一案一賬號目標,達到日清月結,賬目、賬款、票據、案號、裁判文書確定的訴訟費相符。堅持多元化專項檢查方式,集中力量和時間再次開展訴訟收費等專項檢查。
二、專項檢查範圍
2016年12月21日至2017年9月30日受理的各類民(商)事案件、行政案件(含非訴審查)、刑事案件罰金,執行案件執行費、案款。
三、專項檢查內容
(一)執行訴訟收費“五個嚴禁”規定情況
1.是否存在超出國務院《訴訟費用交納辦法》規定的收費範圍收取送達費、郵寄費、租車費、燃油費、差旅費等費用問題;
2.是否存在違反國務院《訴訟費用交納辦法》規定的標準,提高或降低收取案件訴訟費用問題;
3.是否按我院《關於執行訴訟費用司法救助規定的具體辦法》(資安法〔2016〕44號)規定辦理訴訟費用減、免、緩交手續;經批准緩、減、免交的訴訟費是否在結案時收取或移送執行部門執行;
4.是否存在不開票收費或打“白條”收費及收費不開具《人民法院訴訟費專用票據》問題;
5.是否按規定退費,退費手續是否齊全;
6.是否存在由辦案人員直接經手收取鑑定費、公告費、評估費等費用;
7.是否建立部門訴訟費臺賬。
(二)執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規定》情況
1.2016年案件款清理後,是否兌現完畢;
2.執行款的收付是否逐案登記,是否建立明細賬;
3.由本院保管的查封、扣押物品,是否指定專人負責,逐案登記;執行款物的收發情況是否每月核對。
4.是否對執行款進行歸集管理,案號、款項、被執行人或交款人是否一一對應;
5.發放執行款,是否採取轉賬方式。
(三)執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財產刑若干問題的規定》情況
2017年1月以來,自判決指定的期限屆滿第二日起,對於沒有法定減免事由不繳納罰金的,是否強制其繳納。
四、牽頭領導、牽頭部門和協辦部門
牽頭領導:黨組副書記、副院長黃永友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肖 陽
牽頭部門:縣紀委派駐縣法院紀檢組、監察科、訴訟服務中心、辦公室(財務室)
協辦部門:民事審判第一庭(交通事故合議庭)、民事審判第二庭、行政審判庭、執行局(庭)、審判管理中心、刑事審判庭、辦公室、各人民法庭。
五、方法步驟
專項檢查自2017年10月9日開始,11月底結束。
(一)動員部署及自查(10月9日至16日)。各部門要結合自身實際,在10月10日前對照方案召開動員大會進行安排。於10月16日前將自查臺賬交專項檢查領導小組辦公室(監察科)。
(二)整改落實(10月17日至20日)。各部門要針對自查梳理問題,制定整改方案,明確責任、細化任務、倒排時間、整改問題,完成一件銷號一件。於10月21日前將整改臺賬和專項檢查自查情況書面報院專項檢查領導小組辦公室(監察科)。
(三)專項檢查(為期一個月)。院專項檢查領導小組,採取查看臺賬資料、隨機抽查電子卷宗和紙質卷宗、回訪當事人等方式,對各部門專項自查梳理、整改情況督查。
六、工作要求
(一)壓緊壓實責任。各部門要切實履行“一崗雙責”,認真擔負起訴訟收費等工作的責任,各部門負責人作為第一責任人,要密切配合牽頭部門開展專項檢查工作,分管(聯絡)領導要認真履行從嚴治院的政治責任,確保專項檢查工作實效。黨組將把專項檢查工作作為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內容,對在專項檢查中應付了事、搞形式、走過場,該發現問題未發現,發現問題瞞報、漏報或者整改不徹底的部門,予以嚴肅問責。
(二)明確工作職責。成立專項檢查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負責抓好組織協調、統籌推動、監督檢查、專題報告等工作。各部門負責人為本部門專項檢查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負責本部門專項檢查工作的組織實施。分管(聯絡)領導為責任領導,應當督促部門嚴格按照要求開展專項檢查工作。
(三)注重治理實效。本次執行檢查的工作開展情況納入相關業績考核和目標考核。各部門要著重在抓問題整改上狠著力,在形成長效制度機制上做文章,在規範訴訟費等收取上見成效。要堅持邊檢查邊整改,注重實際效果,堅決防止思想不重視、工作走過場、擺花架子、做表面文章等問題。縣紀委派駐紀檢組將對整治敷衍塞責、弄虛作假、問題隱瞞不報的嚴格督促整改,對整改不徹底的,及時啟動問責程式,以強有力的措施,推動專項檢查有序推進、有效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