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識別與所認定的、需要採取控制措施的風險有關的執行與活動,使需要採取控制措施的執行和活動均處於有效的受控狀態,消除或降低施工現場的職業健康安全風險。2 適用範圍適用於公司承建的施工專案與所識別的、需要採取控制措施的風險有關的執行和活動的管理。3 職責3.1副總經理領導安全生產的管理。3.2質量安全部負責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3.3人力資源部負責職業健康安全培訓的管理。3.4工會負責對勞動防護用品的監督管理,負責女職工、未成年工保護、職業病的管理工作。3.5二級機構負責本辦法在所轄範圍內的實施。負責對專案經理部職業健康安全工作進行指導和檢查。負責對專案經理部職業健康安全工作進行考核評價。3.6專案經理部組織職業健康安全保證計劃的編制和實施;負責對分包方的職業健康安全工作進行監督管理;編制方案或措施以及組織方案或措施的實施;負責自有職工勞動防護用品的採購、發放和管理;負責安全防護措施的設定和驗收;負責安全技術交底及職業健康安全教育;負責化學危險品的管理;負責保衛消防、衛生防疫的管理。4 工作程式公司、二級機構和專案經理部應根據施工安全目標的要求配備必要的資源。4.1專案職業健康安全策劃4.1.1專案經理部應在進行施工策劃同時,對專案的職業健康安全進行策劃,編制專案職業健康安全保證計劃,經分公司/專案管理部審批後實施。專案職業健康安全保證計劃參照《專案環境/職業健康安全保證計劃指導》編制,內容包括工程概況,控制程式,控制目標,組織結構,職責許可權,規章制度,資源配備,安全措施,檢查評價,獎罰制度,應急預案,人員素質及培訓要求。4.2專案職業健康安全保證計劃的實施4.2.1專案職業健康安全技術準備4.2.1.1施工組織設計中應有針對的安全技術措施,並滲透到工程各階段、分項工程、單項方案和各工藝中。專業性較強的專案應編制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4.2.1.2對結構複雜、施工難度大、專業性強的專案,必須制定單位工程或分部、分項工程的安全施工方案。4.2.1.3對高空作業、井下作業、水上作業、水下作業、深基礎開挖、爆破作業、腳手架作業、有毒有害作業、特種機械作業等專業性強的施工作業,以及從事電氣、壓力容器、起重機、金屬焊接等特殊工種的作業,應制定單項安全技術方案。4.2.1.4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安全施工方案、單項安全技術方案由專案經理部編制,報分公司/專案管理部審批。4.2.2安全技術交底的實施4.2.2.1單位工程開工前,專案經理部必須將工程概況、施工方法、施工工藝、施工工序、安全技術措施,向相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4.2.2.2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前專案經理部必須對相關人員及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安全技術交底可單獨編制,也可在分項工程技術交底中明確。4.2.2.3兩個以上施工隊伍或工種配合施工時,專案經理部要按工程進度向有關方進行交叉作業的安全書面交底。4.2.2.4季節性施工前,專案經理部對相關人員及作業人員進行季節性安全技術交底,也可在季節性技術交底中明確。4.2.2.5各級各類書面交底要有時間、交底內容、交底人、接受交底人簽字,交底要統一保管入檔,以便檢查。4.2.2.6安全技術交底的內容:a)本施工專案的施工作業特點和危險點;b)針對危險點的具體預防措施;c)應注意的安全事項;d)相應的安全操作規程和標準;e)禁止性的事宜;f)發生事故後應及時採取的避難和急救措施。4.2.3職業健康安全教育4.2.3.1專案經理部要組織對新工人(包括新招收的合同工、臨時工、學徒工、農民工及實習和代培人員等)進行三級教育。4.2.3.2專案經理部對變換工種、換崗、新調入、臨時參加生產人員應進行上崗前安全教育。4.2.3.3專案經理部對進場作業的特殊工種作業人員除進行一般教育外,還須對其上崗資格證進行認可。4.2.3.4對新機具、新裝置、新工藝專案經理部應制定規程並組織對操作人員進行專門培訓。4.2.3.5 對從事有毒、有害作業的人員應由專案經理部在工作前進行塵毒危害和防治知識的教育後方可進入崗位。4.2.3.6 專案經理部應定期或不定期組織對專案管理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制度和安全紀律等強化安全意識教育。4.2.3.7專案經理部應組織日常性的職業健康安全教育,日常性的職業健康安全教育的形式有:每天的班前班後會上說明安全注意事項;安全活動日;安全生產會議;事故現場會;張貼安全生產招貼畫、宣傳標語及標誌等。4.2.3.8各類職業健康安全教育應形成和儲存記錄。4.2.4安全防護專案經理部根據安全規範和安全方案的要求設定安全防護設施,針對下列情況應採取安全防護措施:a)地基與基礎工程;b)腳手架工程;c)洞口五臨邊;d)高處作業;e)垂直運輸架;f)拆除工程。4.2.5勞動保護4.2.5.1勞動防護用品的管理4.2.5.1.1專案經理部負責專案自有職工勞動防護用品的採購、驗收及發放和保管。a)所採購的勞動防護用品必須選擇保證質量,各項指標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穿戴舒適方便,不影響工作的產品,必須是經國家指定檢驗機構和國家安全生產行政管理部門檢驗和認證的產品,具有《產品合格證》和《產品檢驗證》。b)專案經理部應根據企業安全生產和防止職業病危害的需要,按照不同工種不同勞動條件發放勞動防護用品,並造冊登記。勞動防護用品的發放標準執行行業、地方標準。進入施工現場人員應正確佩帶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4.2.5.1.2分包方勞動防護用品的管理執行《分包管理程式》。4.2.5.2專案經理部應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毒有害作業的勞動者進行健康檢查。4.2.5.3操作人員的身體狀況必須與安全作業要求相適應。危險大或有害的和特殊作業,作業人員要具備安全操作資格,接受體格合格審查。4.2.5.4專案經理部應採取預防傷亡事故和職業病發生的各種措施。安全措施和設施必須符合國家、地方和行業的規定,安全設施應經驗收後方可投入使用。4.2.5.5專案經理部應為施工人員辦理工傷社會保險。對於分包方參加工傷社會保險可在分包合同中明確。4.2.5.6專案經理部應按國家法律規定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4.2.6施工現場裝置機具的管理專案經理部應對施工現場的裝置進行檢查驗收,作好維護保養,安全設施和裝置齊全完好,嚴格按《建築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JGJ33—2001、《手持式電動工具的管理、使用、檢查和維修安全技術規程》GB3787—1993進行操作,操作使用過程中發現安全隱患要停止作業和使用。4.2.7臨時用電的管理專案經理部應根據《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1988編制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分公司/專案管理部審批後,專案經理部組織實施和驗收。4.2.8保衛、消防的管理專案經理部應根據公司有關規定製定專案保衛、消防管理制度,並落實相關責任人員。4.2.9安全色標管理專案經理部應在施工現場按《安全色》GB2893—2001、《安全標誌》GB2894—1996、《安全標誌使用導則》GB16179—1996規定的要求設定必要的安全標誌,對所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進行安全警示。4.2.10危險化學品的管理劇毒、易燃易爆、放射性等化學危險品,要設專庫專管。建立存放、保管、領用、回收制度、做到賬物相符。具體見危險化學品管理辦法。4.2.11環境衛生和衛生防疫專案經理部對食堂、宿舍的管理應制定相應的辦法。4.3安全檢查4.3.1專案經理部要依據安全策劃檔案、《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1999及相應的標準規範規程和法規的規定對專案經理部的職業健康安全工作進行日常檢查。並形成檢查記錄。4.3.2專案經理部應在施工前和施工過程中檢查安全措施的實施及安全設施的設定及使用是否符合策劃或規定的要求,及時發現實施中存在的問題和安全隱患,應分析原因並制定相應的整改防範措施。4.3.3二級機構每月要對專案經理部的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工作進行檢查,應對檢查結果進行分析評價,制定相應的整改或防範措施。並形成檢查記錄,上報公司質量安全部。4.3.4 由質量安全部牽頭,組織各有關部門每季度應對專案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工作進行檢查,應對檢查結果進行分析評價,制定相應的整改或防範措施。並形成檢查記錄,在公司質安通訊上通報。5 相關檔案5.1《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5.2《建築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5.3《手持式電動工具的管理、使用、檢查和維修安全技術規程》5.4《建築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範》5.5《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5.6《建築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範》5.7《安全色》5.8《安全標誌》5.9《安全標誌使用導則》5.10《建築安裝工人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1 目的識別與所認定的、需要採取控制措施的風險有關的執行與活動,使需要採取控制措施的執行和活動均處於有效的受控狀態,消除或降低施工現場的職業健康安全風險。2 適用範圍適用於公司承建的施工專案與所識別的、需要採取控制措施的風險有關的執行和活動的管理。3 職責3.1副總經理領導安全生產的管理。3.2質量安全部負責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3.3人力資源部負責職業健康安全培訓的管理。3.4工會負責對勞動防護用品的監督管理,負責女職工、未成年工保護、職業病的管理工作。3.5二級機構負責本辦法在所轄範圍內的實施。負責對專案經理部職業健康安全工作進行指導和檢查。負責對專案經理部職業健康安全工作進行考核評價。3.6專案經理部組織職業健康安全保證計劃的編制和實施;負責對分包方的職業健康安全工作進行監督管理;編制方案或措施以及組織方案或措施的實施;負責自有職工勞動防護用品的採購、發放和管理;負責安全防護措施的設定和驗收;負責安全技術交底及職業健康安全教育;負責化學危險品的管理;負責保衛消防、衛生防疫的管理。4 工作程式公司、二級機構和專案經理部應根據施工安全目標的要求配備必要的資源。4.1專案職業健康安全策劃4.1.1專案經理部應在進行施工策劃同時,對專案的職業健康安全進行策劃,編制專案職業健康安全保證計劃,經分公司/專案管理部審批後實施。專案職業健康安全保證計劃參照《專案環境/職業健康安全保證計劃指導》編制,內容包括工程概況,控制程式,控制目標,組織結構,職責許可權,規章制度,資源配備,安全措施,檢查評價,獎罰制度,應急預案,人員素質及培訓要求。4.2專案職業健康安全保證計劃的實施4.2.1專案職業健康安全技術準備4.2.1.1施工組織設計中應有針對的安全技術措施,並滲透到工程各階段、分項工程、單項方案和各工藝中。專業性較強的專案應編制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4.2.1.2對結構複雜、施工難度大、專業性強的專案,必須制定單位工程或分部、分項工程的安全施工方案。4.2.1.3對高空作業、井下作業、水上作業、水下作業、深基礎開挖、爆破作業、腳手架作業、有毒有害作業、特種機械作業等專業性強的施工作業,以及從事電氣、壓力容器、起重機、金屬焊接等特殊工種的作業,應制定單項安全技術方案。4.2.1.4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安全施工方案、單項安全技術方案由專案經理部編制,報分公司/專案管理部審批。4.2.2安全技術交底的實施4.2.2.1單位工程開工前,專案經理部必須將工程概況、施工方法、施工工藝、施工工序、安全技術措施,向相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4.2.2.2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前專案經理部必須對相關人員及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安全技術交底可單獨編制,也可在分項工程技術交底中明確。4.2.2.3兩個以上施工隊伍或工種配合施工時,專案經理部要按工程進度向有關方進行交叉作業的安全書面交底。4.2.2.4季節性施工前,專案經理部對相關人員及作業人員進行季節性安全技術交底,也可在季節性技術交底中明確。4.2.2.5各級各類書面交底要有時間、交底內容、交底人、接受交底人簽字,交底要統一保管入檔,以便檢查。4.2.2.6安全技術交底的內容:a)本施工專案的施工作業特點和危險點;b)針對危險點的具體預防措施;c)應注意的安全事項;d)相應的安全操作規程和標準;e)禁止性的事宜;f)發生事故後應及時採取的避難和急救措施。4.2.3職業健康安全教育4.2.3.1專案經理部要組織對新工人(包括新招收的合同工、臨時工、學徒工、農民工及實習和代培人員等)進行三級教育。4.2.3.2專案經理部對變換工種、換崗、新調入、臨時參加生產人員應進行上崗前安全教育。4.2.3.3專案經理部對進場作業的特殊工種作業人員除進行一般教育外,還須對其上崗資格證進行認可。4.2.3.4對新機具、新裝置、新工藝專案經理部應制定規程並組織對操作人員進行專門培訓。4.2.3.5 對從事有毒、有害作業的人員應由專案經理部在工作前進行塵毒危害和防治知識的教育後方可進入崗位。4.2.3.6 專案經理部應定期或不定期組織對專案管理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制度和安全紀律等強化安全意識教育。4.2.3.7專案經理部應組織日常性的職業健康安全教育,日常性的職業健康安全教育的形式有:每天的班前班後會上說明安全注意事項;安全活動日;安全生產會議;事故現場會;張貼安全生產招貼畫、宣傳標語及標誌等。4.2.3.8各類職業健康安全教育應形成和儲存記錄。4.2.4安全防護專案經理部根據安全規範和安全方案的要求設定安全防護設施,針對下列情況應採取安全防護措施:a)地基與基礎工程;b)腳手架工程;c)洞口五臨邊;d)高處作業;e)垂直運輸架;f)拆除工程。4.2.5勞動保護4.2.5.1勞動防護用品的管理4.2.5.1.1專案經理部負責專案自有職工勞動防護用品的採購、驗收及發放和保管。a)所採購的勞動防護用品必須選擇保證質量,各項指標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穿戴舒適方便,不影響工作的產品,必須是經國家指定檢驗機構和國家安全生產行政管理部門檢驗和認證的產品,具有《產品合格證》和《產品檢驗證》。b)專案經理部應根據企業安全生產和防止職業病危害的需要,按照不同工種不同勞動條件發放勞動防護用品,並造冊登記。勞動防護用品的發放標準執行行業、地方標準。進入施工現場人員應正確佩帶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4.2.5.1.2分包方勞動防護用品的管理執行《分包管理程式》。4.2.5.2專案經理部應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毒有害作業的勞動者進行健康檢查。4.2.5.3操作人員的身體狀況必須與安全作業要求相適應。危險大或有害的和特殊作業,作業人員要具備安全操作資格,接受體格合格審查。4.2.5.4專案經理部應採取預防傷亡事故和職業病發生的各種措施。安全措施和設施必須符合國家、地方和行業的規定,安全設施應經驗收後方可投入使用。4.2.5.5專案經理部應為施工人員辦理工傷社會保險。對於分包方參加工傷社會保險可在分包合同中明確。4.2.5.6專案經理部應按國家法律規定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4.2.6施工現場裝置機具的管理專案經理部應對施工現場的裝置進行檢查驗收,作好維護保養,安全設施和裝置齊全完好,嚴格按《建築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JGJ33—2001、《手持式電動工具的管理、使用、檢查和維修安全技術規程》GB3787—1993進行操作,操作使用過程中發現安全隱患要停止作業和使用。4.2.7臨時用電的管理專案經理部應根據《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1988編制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分公司/專案管理部審批後,專案經理部組織實施和驗收。4.2.8保衛、消防的管理專案經理部應根據公司有關規定製定專案保衛、消防管理制度,並落實相關責任人員。4.2.9安全色標管理專案經理部應在施工現場按《安全色》GB2893—2001、《安全標誌》GB2894—1996、《安全標誌使用導則》GB16179—1996規定的要求設定必要的安全標誌,對所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進行安全警示。4.2.10危險化學品的管理劇毒、易燃易爆、放射性等化學危險品,要設專庫專管。建立存放、保管、領用、回收制度、做到賬物相符。具體見危險化學品管理辦法。4.2.11環境衛生和衛生防疫專案經理部對食堂、宿舍的管理應制定相應的辦法。4.3安全檢查4.3.1專案經理部要依據安全策劃檔案、《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1999及相應的標準規範規程和法規的規定對專案經理部的職業健康安全工作進行日常檢查。並形成檢查記錄。4.3.2專案經理部應在施工前和施工過程中檢查安全措施的實施及安全設施的設定及使用是否符合策劃或規定的要求,及時發現實施中存在的問題和安全隱患,應分析原因並制定相應的整改防範措施。4.3.3二級機構每月要對專案經理部的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工作進行檢查,應對檢查結果進行分析評價,制定相應的整改或防範措施。並形成檢查記錄,上報公司質量安全部。4.3.4 由質量安全部牽頭,組織各有關部門每季度應對專案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工作進行檢查,應對檢查結果進行分析評價,制定相應的整改或防範措施。並形成檢查記錄,在公司質安通訊上通報。5 相關檔案5.1《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5.2《建築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5.3《手持式電動工具的管理、使用、檢查和維修安全技術規程》5.4《建築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範》5.5《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5.6《建築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範》5.7《安全色》5.8《安全標誌》5.9《安全標誌使用導則》5.10《建築安裝工人安全技術操作規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