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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不怕小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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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阿拉叮叮
失業保險領取是有條件的,並有相關的注意事項,根據樓主的提問,我將相關的政策給你做個解答。
失業人員享受失業保險金條件
失業人員享受失業保險金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
(二)在法定勞動年齡內非本人意願中斷就業;
(三)已經辦理失業登記,並且有求職要求。
透過這三條資訊,可以看到,領取失業保險的關鍵點是繳納保險要滿一年,這一條目前看來樓主是符合條件的,第二點非本人意願中斷,樓主公司是因為倒閉,也是非本人意願。總體看來是符合條件的。
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情形
(一)重新就業的;
(二)從事個體經營,已領取工商營業執照的;
(三)靈活就業且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的;
(四)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五)超出法定勞動年齡的;
(六)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或死亡的;
(七)入學、服兵役的;
(八)被判刑收監執行的;
(九)移居境外的;
(十)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當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門或者機構介紹的適當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訓的。
如果題主想辦理失業保險,以上停止領用的情形不要出現。
辦理程式
1.單位及時停保:用人單位在與職工終止、解除勞動關係後十五日內,到參保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終止、解除勞動及社保關係變更手續,並填報《終止、解除勞動關係及社會保險關係變更申報花名冊》。注意在停保原因上要寫明是公司提出解除或協商一致解除。
2.現場辦理:失業人員至戶籍所在區或街道(非本市戶籍失業人員至居住區或街道)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領,經辦機構錄入資訊,列印失業保險待遇申領表,告知辦理結果。或者如果所在區域有網上辦理途徑,也可以在網上進行辦理。
其他
每個地區在領取失業金的執行細節及辦理途徑會略有不同,為了防止辦理過程中出現多跟腿的情況,建議樓主優先電話諮詢,進一步確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全國諮詢熱線是12333。
問題所示,因為公司倒閉而導致的失業(非自願辭職),如果這次失業前失業保險繳納滿一年,同時符合其他幾個條件時,可以領取失業保險。
舉例:以上海地區為例,假如你在這次公司倒閉失業前,已累計繳納失業保險滿7年,本次失業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下,可領取的失業保險金如下:
1、以前沒有領取失業保險金記錄:
領取期限:繳費7年,可領取7*2=14個月的失業保險金
領取金額:1815*12+1452*2=24,684.00元
如果在領取失業保險金10個月後重新找到工作入職,應在第11個月停止領取。
2、以前領取過5個月的失業保險金:
領取期限:繳費7年,累計可領取7*2=14個月,扣除已領取的5個月,本次可領取9個月的失業保險金
領取金額:1815*9=16,335.00元
失業保險金:主要是指失業保險支付給符合一定條件失業人員的最基本生活費,是對失業人員在一定失業期間的一種臨時補償,為保障失業人員最基本的生活需要。
以上海地區為例,看下失業保險的相關詳細注意事項:
領取失業保險金所需的五點條件:
其他注意事項:
1、“失業”具體指的是“非本人意願而被迫中斷就業“。也就是說只有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而導致的失業情況才符合條件。由於用人單位過錯,例如因用人單位剋扣、拖欠工資,或者不按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勞動報酬等,員工提出辭職也算符合條件。
2、假如是非上海戶籍的從業人員失業,需要將失業保險關係轉到戶籍所在地,在戶籍所在地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
領取失業保險金所需的各類資料:
失業保險金的領取標準:(上海地區為例)
上海從2019年4月1日起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月最低工資標準從2420元調整到2480元。相應的失業保險金也從2019年4月1日開始調整如下:
領取過失業保險金的會在勞動手冊上等級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
失業保險金可領取期限:
失業保險金的領取期限與已交失業保險的累計年限和已享受的失業保險的年限相關。
一次核定領取的期限最長不能超過24個月。
失業保險金可以分批領取,但累計不能超過24個月。
注意事項:
1、失業人員重新就業、服兵役、移民、退休等情況下,應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
2、因用人單位不按照規定參加並繳納失業保險費等原因,失業人員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其失業保險待遇損失總額的二倍給予賠償。
失業保險時單位和個人繳納0.5%,繳納金額不高,平時大家都不太注意,但到符合條件的失業時,最多可以領取24個月的失業保險金,累計也是比不小的金額,在失業狀態下還是能有一定的保障作用。能享受的權利不要放棄,不要怕申請手續複雜,多查多問多跑,就能拿到失業保險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