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骨科專家郭樹章
-
2 # 奮發船帆V
任何醫療機構都有醫療垃圾處理制度和方法,切下來的任何組織器官都按照醫療垃圾歸類來處理,是不可能和生活垃圾一起處理的。
-
3 # 63年行水laoduan
在我們農村,由於事故或者病變而被截下來的肢體,家屬會要求留下來,做一個木質盒子埋在自己的家中,等人去世後放在棺材裡,手臂放在手的位置,腿部放在腿的位置,稱為全人,也是家人的願望吧!
-
4 # 醃缽滴滷
前幾年我一表哥騎機車被泥頭車壓了、一條腿截肢.回來帶回老家放在一個木頭盒子裡用生石灰包裹..過了二年就去世了、後來一起下葬的……算是一個全屍吧……哎挺好的一個人才50來歲..
-
5 # 踏雪尋芳Z
在醫院裡,我們常常看到這樣的場景,醫生託著一個盤子,盤子裡裝著病人身上切下來的器官,給病人家屬看。那你知道,病人做完截肢手術後,斷肢是會給患者家屬還是留在醫院裡嗎?
其實醫生一般不會擅自處理從病人身下取下來的任何東西,不管是牙齒、結石,還是斷肢,他們都會詢問病人家屬是否要帶回去。如果患者家屬需要的話,可以想醫院提出申請,登記好資訊後帶回家去。而如果患者家屬不需要的話,一般醫院會把斷肢送往太平間。
作為醫療廢物,由專業人員統一進行焚燒處理,或者是徵得病人的同意後,用福爾馬林液泡起來作為標本,供年輕的醫生學習。如果是病變組織,像腫瘤引起的截肢,斷肢則可能會被送往病理科進行檢驗,當然雖然醫院允許患者家屬將斷肢帶回家處理,但我們一般並不建議這麼做。
因為病人的斷肢可能是由某種疾病造成的,比如感染壞疽等等。斷肢上很可能攜帶有病菌,貿然帶回家可能會造成細菌病毒的傳播,交給醫院來處理會更安全妥當。如果要帶回家,一定要認真聽從醫生的意見,弄清楚正確的處理方法,以及注意事項不可以隨意丟棄哦。
-
6 # 大商齊魯
這個大夫會徵求家屬的意見,如果不要醫院會處理,在老家農村父母等近人會把肢體包好找個地方埋上但不能起土球,等人百年後再扒出來和屍體合為一個整體進行火化或埋葬!
-
7 # 破帽遮臉過鬧市
好像是2001年5月的一天,因為一些事情自己用一把缺斧頭砍了四斧才把左手小指齊根砍下,送醫院時雖然斷指帶去醫院了給醫生看時斷指己經發白,醫生說接不了要我自己處理問我要不要,直接丟醫院垃圾桶了
-
8 # 阿白6265
首先,不要認為醫院會把切除下來的肢體進行買賣牟利,因為,出現病變的人體肢體,並沒有任何用處,相反,如果不進行藥物處理,就會引發傳染病等致命疾病。所以,醫院在切除病變的肢體後,都會用作醫療用途,而不是用來牟利賺錢,一般來說,這樣的病變肢體除了用於研究外,也不會有任何用處。明白了這個道理,自然就會知道醫院會把切除下來的人的肢體用來做什麼了。人體的各種疾病對於醫生來說,真正能夠控制的不多,所以,即便是醫生也要不斷進行研究。
-
9 # 從骨到筋
談到這個,說幾個我剛畢業時候的趣事。本人99年畢業,那時候對於截肢下來的肢體不像現在管理這麼規範,現在我們做完截肢後,截下來的肢體要有專門的部門去處理,拿去做無害化處理(說白了就是拿去燒掉,類似殯儀館火化),想當年可不是這樣哦,估計大家聽了都大吃一驚——當年我們截完肢以後,截下來的肢體要自己去找地方埋,沒錯!是醫生隨便找個地方埋!這個是真的,因為當時管理確實沒那麼規範,我們術前當然會問病人截下來的肢體怎麼處理,大部分都是說由你們來處理(也有說要拿回去的,少),那一般我們會問病人家屬要個2-30塊錢幸苦費(不是紅包哦)。手術做完了,你總不可能叫你的上級主任們去做這個事啊,然後一般就是我,扛著一把鏟子,一手擰著一個大袋子(裡面有什麼自己腦補),去醫院後門附近那裡(我們醫院還蠻大的,有很多空地,那時候後門附近還沒怎麼開發),找個地方,開始挖坑,挖到覺得足夠深了,把袋子往裡面一扔,把土蓋上,完事。病人家屬給的幸苦費一般不拿回去(感覺晦氣),直接找個地方花掉。有一次我去埋一個大腿,那時記得是夏天,很熱,我穿個手術外出衣(長袖的),到老地方找了個空點的地方就開挖,挖著挖著突然聽到後面樓上有人叫我:xxx,你在幹什麼!我回頭一看,沒人啊(其實是一個手術室的護士在樓梯間那裡叫我,因為視窗很小,我看不到她),我嚇一跳,以為見鬼了,當然也回了一句:我在埋一個大腿!然後趕緊繼續挖,挖夠深了把腿丟進去埋了。後來過幾天我才知道是誰叫的我,那時真的嚇我一跳。還有一次我在值班,晚上突然有警察找我,我說我沒犯什麼事啊,結果那警察問我:在醫院旁邊的河裡找到一支手,不是你們亂丟的吧?我說沒有啊,我們都埋起來的。那警察就走了。所以剛畢業那時對這方面的管理真的不是很規範,到現在規範了,也不用我們自己去埋了
回覆列表
正常情況下,接下來的肢體會問一下病人或病人家屬的意見,如果他們想帶走就交給家裡人了。如果患者或家屬同意醫院處理,通常是按照醫療廢物給予焚燒無害化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