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人,有時候把自己當一個“外人”,可以省去很多事,也會減少不必要的麻煩,可有的人卻偏偏喜歡把自己當成了“自己人”,結局往往不會太好。
妹妹結婚的那天,媽老是叮囑我的妹妹,自己保管好彩禮,不要隨便拿出來,我知道媽心裡想的是什麼,是為了自己的女兒好,怕嫁到人家會吃虧,沒有錢的話。
離開妹妹家,在回去的路上,我對我媽說,以後這樣的話,儘量少說為好,既然妹妹已經結婚,不傻也不是孩子,結婚了,就是她們夫妻兩個人之間的事情,就少參與為好,以後別說了,要是讓妹老公知道,不知道他心理裡會怎麼想。
這樣的場景,網友們你們在現實遇見過沒有?相信很多人遇見,這是家人之間的互動,如果換成朋友,那就更加應該注意。
我一個朋友,經常打電話給我,說自己的孩子不聽他的話,教育孩子,說了等於沒有說一樣,還說老婆輸了很多錢,在我面前訴苦,換成你,你會怎麼做呢?
很多人會選擇出謀劃策,會說朋友孩子不好,會說朋友老婆不好,如果這樣做,最後的結果往往是裡外不是人,把人得罪了,自己啥好都沒有得到。
朋友的孩子是什麼情況,其實我一清二楚,因為我們兩家在一起吃過幾次飯,每次朋友的老婆都在孩子面前數落自己老公的不是。
媽媽向著孩子,爸爸教育孩子,媽媽經常阻攔,孩子會覺得自己的媽媽對自己更加好,所以孩子只聽媽媽的,再加上媽媽經常在自己面前數落自己爸爸的不是,爸爸又沒有反應,孩子以為爸爸默認了。
孩子的模仿能力強,就跟著自己的媽媽數落自己爸爸的不是,作為爸爸感覺孩子不懂事,就不計較,長此以往,當爸爸教育孩子的時候,孩子怎麼可能會聽爸爸的話?
當朋友打電話或當面在我面前訴苦孩子不聽他話時,我只說了一句話:“從你家庭教育孩子的方式上找原因”,話已經說的很透,朋友如果明白,自然明白,不明白,我也不會多說。
朋友的老婆月薪3000元左右,是我朋友月薪的1/3左右,就這樣,還看不起自己的老公,覺得自己有多了不起一樣。
有時候我心裡就想,有這個實力和本事,自己找一個更好地去,就怕無論從身材還是相貌,不夠格,不夠格,那就別裝,恰恰相反,她還喜歡裝。
說白了,就是喜歡裝,感覺自己有銀行卡,好像身份檔次高了一樣,現在有銀行卡又不是什麼了不起的事,沒有那富貴的命,卻有那富貴的病。
有一段時間,朋友愛人被人家騙進一個群,學人家炒股,本身就沒有什麼學歷,還想做發財的夢,結果被騙了幾十萬,她把男方家裡親戚的錢借了個遍,關鍵還瞞著自己的老公,直到催款的人把電話打到我朋友的手機上,朋友才知道自己的老婆被騙了幾十萬,細問之下才知道還問自己的親屬借了很多錢。
朋友就感覺特別的煩,聯絡我訴苦,我問她,老婆到底欠了多少錢,朋友告訴我,她老婆不告訴他。
聽到這裡,我心想,這事要是發生在我家,那是不可能的,被騙沒有關係,把事情全部情況說清楚,如果不說,指望我幫忙,那是不可能的事情,事情已經出了,還想隱瞞著,這叫什麼事?
我心裡這樣想的,他也是我的好朋友,聽到這樣的事情,其實我心裡也生氣,但是我對朋友說,事情已經發生,慢慢來,急也沒有用,我總不能說,你老婆太過分了,必須讓老婆把實際情況說出來,要不然怎麼樣怎麼樣。
在現實生活當中,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朋友或親屬,當朋友和親屬和你訴苦的時候,涉及到他的家人,你會選擇怎麼做呢?
我覺得遇到這樣的情況,不管是朋友還是親屬,一般我把自己當“外人”的角色處理。
賭就是賭博。如果當做娛樂,玩點小的無所謂,如果是大的,就要勸自己的朋友,如果朋友不聽,可以選擇告訴朋友的家人。
與之性質差不多的一件事,如果親屬的孩子還沒有成家,問你借幾千,或上萬,你會不會告訴一下親屬?
我認為應該告訴,防止孩子在外面學會,如果孩子拿著錢去賭博,事後親屬知道了,說不定會怪你,當時借給孩子錢,怎麼不和親屬說一聲?
在現實生活當中,大家一般都會選擇告訴親屬,不是擔心孩子不還錢,而是擔心孩子學壞。
賭博的危害非常大,不僅輸得傾家蕩產,還有可能背上一大屁股債,很長一段時間都不能東山再起。
所以,如果說身邊有賭博的朋友,我們儘量還是勸他及時收手,不聽就告訴他的家屬,不管到什麼時候,家屬都不會怪你的。
嫖就是嫖娼。是指除了夫妻關係之外,不正當的兩性關係,你如果去勸別人,對方不聽也就算了,最好不要告訴對方的家屬。
夫妻雙方,沒有誰可以容忍對方嫖娼的,如果告訴了家屬,必然是矛盾一場,如果不告訴,說不定還沒有矛盾。
這個時候矛盾可大可小,男方會感覺很沒有面子,女方會得理不饒人,若為此事鬧得離婚了,最終原因還是因為告知了朋友家屬的緣故。
告訴了朋友的家屬以後,朋友的老婆知道自己的老公在外嫖娼,還被別人知道了,若自己還和自己的老公在一起過,自己臉上也無光。
矛盾小的話,床頭吵架,床尾合,說不定,一個晚上的溫存以後,兩個人關係就好了。
這個時候,你自己呢?把朋友得罪了,朋友的老婆還怨恨你,可以說裡外不是人,這就叫勸嫖兩不落。
雖然感覺自己的出發點是好的,別人未必這麼想,到最後,又有多少人領這個情?說到底自己就是個“外人”。
每個人都有朋友和親屬,為朋友或親屬好,方式方法卻不一樣,自己權衡好。
當需要把自己當做“自己人”時,就當自己人,比如說朋友或親屬參與賭博;當自己需要把自己當做“外人”時,就當外人,比如說朋友參與嫖娼。
在現實生活當中,大家遇到過類似情況沒有,你們是怎麼做的,最終結局如何?
做人,有時候把自己當一個“外人”,可以省去很多事,也會減少不必要的麻煩,可有的人卻偏偏喜歡把自己當成了“自己人”,結局往往不會太好。
妹妹結婚的那天,媽老是叮囑我的妹妹,自己保管好彩禮,不要隨便拿出來,我知道媽心裡想的是什麼,是為了自己的女兒好,怕嫁到人家會吃虧,沒有錢的話。
離開妹妹家,在回去的路上,我對我媽說,以後這樣的話,儘量少說為好,既然妹妹已經結婚,不傻也不是孩子,結婚了,就是她們夫妻兩個人之間的事情,就少參與為好,以後別說了,要是讓妹老公知道,不知道他心理裡會怎麼想。
這樣的場景,網友們你們在現實遇見過沒有?相信很多人遇見,這是家人之間的互動,如果換成朋友,那就更加應該注意。
我一個朋友,經常打電話給我,說自己的孩子不聽他的話,教育孩子,說了等於沒有說一樣,還說老婆輸了很多錢,在我面前訴苦,換成你,你會怎麼做呢?
很多人會選擇出謀劃策,會說朋友孩子不好,會說朋友老婆不好,如果這樣做,最後的結果往往是裡外不是人,把人得罪了,自己啥好都沒有得到。
朋友的孩子是什麼情況,其實我一清二楚,因為我們兩家在一起吃過幾次飯,每次朋友的老婆都在孩子面前數落自己老公的不是。
媽媽向著孩子,爸爸教育孩子,媽媽經常阻攔,孩子會覺得自己的媽媽對自己更加好,所以孩子只聽媽媽的,再加上媽媽經常在自己面前數落自己爸爸的不是,爸爸又沒有反應,孩子以為爸爸默認了。
孩子的模仿能力強,就跟著自己的媽媽數落自己爸爸的不是,作為爸爸感覺孩子不懂事,就不計較,長此以往,當爸爸教育孩子的時候,孩子怎麼可能會聽爸爸的話?
當朋友打電話或當面在我面前訴苦孩子不聽他話時,我只說了一句話:“從你家庭教育孩子的方式上找原因”,話已經說的很透,朋友如果明白,自然明白,不明白,我也不會多說。
朋友的老婆月薪3000元左右,是我朋友月薪的1/3左右,就這樣,還看不起自己的老公,覺得自己有多了不起一樣。
有時候我心裡就想,有這個實力和本事,自己找一個更好地去,就怕無論從身材還是相貌,不夠格,不夠格,那就別裝,恰恰相反,她還喜歡裝。
說白了,就是喜歡裝,感覺自己有銀行卡,好像身份檔次高了一樣,現在有銀行卡又不是什麼了不起的事,沒有那富貴的命,卻有那富貴的病。
有一段時間,朋友愛人被人家騙進一個群,學人家炒股,本身就沒有什麼學歷,還想做發財的夢,結果被騙了幾十萬,她把男方家裡親戚的錢借了個遍,關鍵還瞞著自己的老公,直到催款的人把電話打到我朋友的手機上,朋友才知道自己的老婆被騙了幾十萬,細問之下才知道還問自己的親屬借了很多錢。
朋友就感覺特別的煩,聯絡我訴苦,我問她,老婆到底欠了多少錢,朋友告訴我,她老婆不告訴他。
聽到這裡,我心想,這事要是發生在我家,那是不可能的,被騙沒有關係,把事情全部情況說清楚,如果不說,指望我幫忙,那是不可能的事情,事情已經出了,還想隱瞞著,這叫什麼事?
我心裡這樣想的,他也是我的好朋友,聽到這樣的事情,其實我心裡也生氣,但是我對朋友說,事情已經發生,慢慢來,急也沒有用,我總不能說,你老婆太過分了,必須讓老婆把實際情況說出來,要不然怎麼樣怎麼樣。
在現實生活當中,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朋友或親屬,當朋友和親屬和你訴苦的時候,涉及到他的家人,你會選擇怎麼做呢?
我覺得遇到這樣的情況,不管是朋友還是親屬,一般我把自己當“外人”的角色處理。
為什麼說“勸賭休勸嫖,勸嫖兩不落”?
賭就是賭博。如果當做娛樂,玩點小的無所謂,如果是大的,就要勸自己的朋友,如果朋友不聽,可以選擇告訴朋友的家人。
與之性質差不多的一件事,如果親屬的孩子還沒有成家,問你借幾千,或上萬,你會不會告訴一下親屬?
我認為應該告訴,防止孩子在外面學會,如果孩子拿著錢去賭博,事後親屬知道了,說不定會怪你,當時借給孩子錢,怎麼不和親屬說一聲?
在現實生活當中,大家一般都會選擇告訴親屬,不是擔心孩子不還錢,而是擔心孩子學壞。
賭博的危害非常大,不僅輸得傾家蕩產,還有可能背上一大屁股債,很長一段時間都不能東山再起。
所以,如果說身邊有賭博的朋友,我們儘量還是勸他及時收手,不聽就告訴他的家屬,不管到什麼時候,家屬都不會怪你的。
嫖就是嫖娼。是指除了夫妻關係之外,不正當的兩性關係,你如果去勸別人,對方不聽也就算了,最好不要告訴對方的家屬。
夫妻雙方,沒有誰可以容忍對方嫖娼的,如果告訴了家屬,必然是矛盾一場,如果不告訴,說不定還沒有矛盾。
這個時候矛盾可大可小,男方會感覺很沒有面子,女方會得理不饒人,若為此事鬧得離婚了,最終原因還是因為告知了朋友家屬的緣故。
告訴了朋友的家屬以後,朋友的老婆知道自己的老公在外嫖娼,還被別人知道了,若自己還和自己的老公在一起過,自己臉上也無光。
矛盾小的話,床頭吵架,床尾合,說不定,一個晚上的溫存以後,兩個人關係就好了。
這個時候,你自己呢?把朋友得罪了,朋友的老婆還怨恨你,可以說裡外不是人,這就叫勸嫖兩不落。
雖然感覺自己的出發點是好的,別人未必這麼想,到最後,又有多少人領這個情?說到底自己就是個“外人”。
最後想說:
每個人都有朋友和親屬,為朋友或親屬好,方式方法卻不一樣,自己權衡好。
當需要把自己當做“自己人”時,就當自己人,比如說朋友或親屬參與賭博;當自己需要把自己當做“外人”時,就當外人,比如說朋友參與嫖娼。
在現實生活當中,大家遇到過類似情況沒有,你們是怎麼做的,最終結局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