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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遇見你便好

    未婚同居和離婚同住,都沒有違法,但是從傳統道德觀念來講,又是挑戰道德界限。對於兩者哪一個更挑戰道德界限,仁者見仁智者見智,各人有各人的看法。兩廂情願不上法院,但是私底下肯定有閒話和議論。未婚同居更多地在年輕人發生,離婚同住更多地發生在成年人身上。我個人認為,離婚同住不合適,更難以接受,既然離了婚,說明雙方感情已破裂,下定了決心,那麼就不要住在一起,住在一起,天天見面煩死人,說不定又生出事端,何必呢?

  • 2 # 林萌

    這兩種情況都純屬非法同居,都同樣在衝擊著倫理與道德的界限…

    其實,兩性情感生活,已經超越了一些倫理習慣與道德底線。

    舊社會的“男女有別”的說詞,已經被“現代婚姻自由”與戀愛隨意的新婚俗“試婚”所代替:則是所謂的“婚前同居”。這些現象,或許也就是現在年輕未婚兩性戀愛的主題,或者說是嚮往興趣愛好意味相投的精神生活的探索。

    還有一種新興的現象:失單中老年人,不等再婚都隨意雙方自願重組家庭,同居生活。這些事情,多少都有給年輕人一些誤導的反面引導的味道!

    因此,按照原理:所有未註冊結婚的男女同住,都屬非法同居。末結婚的或離婚後的兩性同居一屋室的,性質都一樣,不分哪個更挑戰倫理道德與婚姻法界限!

    然而,現在的婚姻狀況,我們如何去看待那些未婚同居的普遍現象,才是對倫理道德與婚戀觀的規範。

    當然,現實給了我們一種豈止在思想品德上的挑戰,更多的是給精神文明與社會的衝擊。一些農村包括城市裡,都存在著非法同居的現實:甚至有的男女受舊社會風俗習慣“無後為大”的嚴重影響,往往都會戀愛時,“先同居體念愛情生活的幸福,既想著培養感情又可生育孩子,原後再去補辦登記結婚”。這種婚戀新潮現象大有人在。

    但是,話又往回說:婚姻法裡有一條這樣的規定“兩性男女經過自由戀愛,志向相投,雙方自願結合在一起生活,而且生有孩子的,已經形成事實婚姻關係。但必須去補辦婚姻登記註冊手續,領取結婚證,方可受婚姻法的保護。

    這就是人生中,幸與不幸最關鍵的一環→“婚姻家庭”也就是戀愛.婚姻家庭幸福快樂與否的問題。

  • 3 # 宏照永久腳踏車專賣

    未婚同居和離婚同住,都屬於非法同住,都是不道德的。前者是試婚,容易被人接受,後者是明知故犯,是無恥的,一般讓人接受不了,所以它更挑戰道德界限。

  • 4 # 雲淡風清9698

    沒有什麼道德界限。只要不傷害別人,只是一種個人的選擇生活的方式而已。如果兩個人都奔著結婚而去的,無可非議,最終修成正果,豈不是完美,要是最終分手,總比離婚分手傷害小。如果是離婚了再同居,說明彼此還是合適和需要的,只是離婚草率了,大不了復婚。其實,婚姻就是一張紙的區別,彼此尊重,彼此愛護,心裡有對方才是最重要的。

  • 5 # 繽紛雲朵Yp

    未婚是不可以同居的。可以談戀愛,年齡夠了就定婚。

    離婚同住是暫時的,一方住東屋,一方住西屋。原因時解決不了住房問題。時間會結束一切的。

  • 6 # 念晴7600668252

    未婚同居,隨著時代發展越來越被更多人民群眾所接受。雙方大多建立在自願基礎上,大部分以結婚為最終目的。

    離婚同住,很多時候給我的感覺是關係沒有搞清楚,雙方仍然有情感或者利益聯絡。比如為了給孩子一個表面上看完整的家,瞞著孩子。比如不想被社會其他人議論,或者不想影響共同的利益而選擇離婚不離家,甚至公開場合要繼續假扮恩愛夫妻。其實關係存在一些扭曲,貌合神離,給人感覺虛偽做作。首先從當事人雙方來說,就很考驗“演技”。內心早已分開,還要維持表面的恩愛和睦,應該是更挑戰道德界限的吧。

    個人觀點,說的不對請多指教。

  • 7 # 汴水秋葉

    上個世紀這個問題還有的談,道德、法律、理解呀,很多個角度。

    本世紀嘛,再談這個,容易被人說是少見多怪。

  • 8 # 玄觀歷史

    離婚不離家是我聽過最大的笑話!!結婚是為了幸福,離婚也是,離婚同住最不能接受!既然選擇了離婚,何必還像個夫妻一樣生活,騙自己還是別人,別儲存僥倖心理,離婚是每個人經過深思熟慮!很多人會找理由,離婚後,ta沒房子住,過得不好,乾脆就一起住好了,既然都離婚了,這些問題,關你什麼事,真是自作孽不可活

  • 9 # 健康長壽A66

    未婚同居和離婚同住都是法律所不允許的,做人要有道德底線。道德底線指的是人們應該遵循的社會公德的最低警戒線。法律是最低的道德要求。通俗地講,就是守衛人的最基本的尊嚴、良知的最低防線。

    所謂道德底線就是道德準則,所規定的道德主體活動的範圍。道德底線是:誠實,厚道,有良心,不損害他人和社會,遵紀守法。道德底線的某些部分與法律接壤。

    國家提倡戀愛自由,結婚必須領取結婚證明,未婚同居是對法律的踐踏,他不受法律保護。而離婚後仍然同住在一起,性質上和未婚同居基本上一樣,未婚同居沒有領取結婚證,而離婚是離證後又離,無論哪種情況,出現矛盾糾分是不受法律保護的。嚴重影響了社會的公序良俗。做人要對自己負責,更不要給他人帶來傷害。五十步笑百步都是不可取的,說話辦事要以法律道德準繩為基礎。樹立正確的戀愛觀,感情觀,為自己選擇一個合適的伴侶,在人生路上不迷茫。

  • 10 # 妖瞅瞅

    必要不傷害到別人,其實也沒什麼。總比婚內出軌或重婚要好。

  • 11 # 外向小羊qa

    過去未婚同居叫非法同居,

    現在騎電動腳踏車不戴頭盔違法。

  • 12 # 簡單曉琴

    當今年輕人遠離父母親比較多,在婚戀方面自由度也比較大,所以婚前同居的現象真的很多,很普遍。我覺得婚前同居就相當於試婚一樣,如果兩個人的性格,三觀在一起和諧的話,那麼可以進一步走向婚姻,如果兩個人不合適,在婚前同居時期,這些問題都會暴露出來,這是兩個人分手,總好過結婚後發現不合適再離婚要好,從這個角度上講,婚前同居有他的益處。

    但我無法理解的是已經離婚了,還要同居,為什麼?為什麼要做這麼矛盾的事或者是遮遮掩掩,並不是真正的想離婚吧。我覺得這是不成熟的表現,對離婚或許是衝動行事,並沒有經過深思熟慮。

    以上這兩種情況,也不存在什麼道德不道德,是你情我願,也不影響到其他人。我是不贊成離婚了還要同居的。

  • 13 # 珂豪K

    這個我還都遇到過,後者可能為了孩子得到完整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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