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不同煩享

    維個屁的權,自己不要物業,就要接受一切不便與後患,一個家庭沒有家長,沒有家規,兄弟姐妹都會發生矛盾,吵吵打打,家庭不和睦,更別說是一個小區,人上一百,形形色色,各懷鬼胎,共產黨管理中國,靠的是什麼?

  • 2 # 海風116067626

    這確實是一個比較現實的問題。

    沒有業委會這個組織,業主就無法建立與開發商、前期物業、居委會、街道辦、物業行業行政部門之間的有效橫向聯席和溝通,某些問題難以解決,某些權益也難以維護。

    那麼,在沒有業委會的前提下,業主該如何去最大限度的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呢?“送錦旗”?拒繳費?這些似乎都不太理性。

    一、找行業主管部門投訴

    物業這個行業涉及的面很廣,非常瑣碎。看似都是貓拉狗尿的小事,但處理不到位的話,就可能演化為大事,這就是所謂的“物業無大事,但物業又無小事”。

    如果相關部門能切實以老百姓的利益為重,我們的小區會和諧的多。

    按《物業管理條例》,區(縣)級以上的房地產行政部門應及時處理物業管理活動中的各類投訴。此外,物價、城管、規劃、消防、園林乃至公安,各管一攤。

    業主可根據具體情況,分別向不同部門投訴物業的違規及不作為事項。

    二、找媒體

    媒體的力量是無窮的,這條路如果利用得當,往往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找法院

    這條路雖然週期長,困難大,勞力費心,但這是解決問題的根本出路;

    對於某些物業管理糾紛,即便你小區有業委會,也必須通過訴訟來實現訴求。

    隨著相關法規的日趨完善,業主一方必須善於拿起法律武器來有效維權。

    四、建議推廣“物業管理委員會制度”

    參見剛剛出臺的《北京市物業管理條例》,個人感覺其最大的亮點在於,創造性的設立了所謂的“物業管理委員會”制度。

    這項制度簡而言之就是:

    當小區無法召開業主大會或者無法選舉產生業委會時,可以由屬地鄉鎮(街道)推動成立物業管理委員會,作為一個臨時性組織行使業主的權力,從而維護好業主的利益。

  • 3 # ManOldDog

    由於專案的開發節奏,導致在一部分單元交房時,小區也沒能形成封閉式管理,在這段時間裡,發生了幾起入室盜竊很多起電動車電瓶被盜事件!加上開發商遲遲沒有完成配套建設,又加上物業公司是開發商的!業主跟物業的積怨更加深了!從一開始的反饋問題,到後面小範圍抗議,到最後的大面積拒交物業費,矛盾不斷升級!

    這時的物業不慌不忙,也不催你交款!他默默的把人員做了極限削減!就留了兩個保安跟一個行政!這麼一拖就是三年,期間由於沒有繳費,道路路燈停了,電梯沒有維保,電梯停了,沒有人搞衛生,簡直像個垃圾場!

    業主不繳費,我自然沒辦法服務,你不服務,業主憑什麼繳費?三年下來,已經進入死迴圈!

    等到業主委員會成立後,業主開始動議撤換物業公司!這時物業公司依然不慌不忙,你要我走可以,把欠費交清就走!不然全部告上法庭!

    這時業主才搞清楚物業公司的套路。三年來,幾乎就是兩三個保安加個行政的成本,可以收齊所有欠費!還要加滯納金!(一萬隻草泥馬在蹦騰)

    業主基本上分為了三批,第一批在接到物業公司威脅後,主動交齊了欠款。第二批收到法院傳票後交齊了欠款,第三批上庭打官司輸了,交清了欠款!

    至此,套路物業公司在幾乎沒花成本的情況下爽爽收回三年的物業費!

    如上所述,由於物業公司是服務於整個小區的,而對服務的標準或底線大家都不一樣,往往在沒出重大問題之前,大家都不會直接想到撤換物業!因為撤換物業是一個浩大的工程。首先需要有【業主委員會】,然後是由業主委員會發起【全員投票】,以決定是撤換物業公司,再然後是【選擇多家新的物業公司】進行給大家投票,最後才是【物業公司簽約入駐】。整個環節中,有任何一個環節出現投票不通過都會導致流程停滯,甚至是重新開始!即便是有了業主委員會,有些小區幾年都換不了物業!

    ——————————————————————

    所以可以得出以下經驗:

    1.首先,儘快成立業主委員會,這樣才能形成一個合法的主體與之溝通維權.

    2.對於物業公司態度要明確,可以溝通解決,儘量還是不要換,流程太麻煩,而且眾口難調!如果溝通解決不了,就當機立斷!千萬不要拖,拖久了就會變成一部分不交物業費,物業公司有藉口更噁心,最後吃虧的還是業主

    3.一旦關係破裂,想要協商是不可能的!只有通過法律手段解決!這個時候就需要提前取證!如物業保安不夠,保潔不夠,發生盜竊,等等!而且需要的是證據鏈,法院只看證據,就算你全體業主出來作證也沒用!這裡解釋一下證據鏈,指的是一段時間,某些問題的系統性證據!足以支撐舉證物業公司不作為!否則根據物業合同,最後業主不僅沒有得到服務,還要受氣補繳物業費!

  • 4 # 求實—為業主說法論道

    沒有業委會,業主如何對物業違約不達標、不作為現象進行維權?

    一、沒有業委會,業主對物業違約的維權都是蒼白無力,見不到較好效果,頂多是一些雞毛蒜皮的事情可以得到一些解決。

    二、沒有業委會,物業服務的標準和物業不達標、不作為的標準怎麼認定?100個業主可能就會有87個調,讓物業公司怎麼適從?

    三、沒有業委會,怎麼制定《業主管理規約》?怎麼與物業公司簽訂物業服務合同和物業服務標準、物業服務價格?

    四、沒有業委會,業主共有的權益收益怎麼收取納入業主共有的維修資金?

    五、沒有業委會,怎麼辦理業主共有產權證?怎麼辦理小區人防車位《人防工程平時使用證》?

    六、沒有業委會,一旦小區的公共場所、設施裝置需要中修、大修和更換怎麼動用維修資金?維修資金花完後怎麼繼續籌集維修資金(業主大樓養老金)?

    所以,各個小區成立業主委員會是十分必要的!也是不可缺少的!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封建社會提倡的“忠臣”指忠於什麼?和珅算“忠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