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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棲雲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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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黃詩進佳麗
如果結婚只是為各自的父母為目標的,就不適合結婚!各人不婚在父母豪照顧父母終老就行了,不需要互相彼此傷害後再離婚!如果無孩子還稍好點,如果有孩子的對孩子身心健康不好。人的婚姻家庭生活內容很多,很鎖碎,怎樣安排很考人智慧和情商!三思而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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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圖圖樂好好活
夫妻雙方各自把父母放第一位,最後都基本離婚,女方的責任更大一些。很多女人相當自私,拿著男人辛苦掙來的錢孝敬父母理所當然。男人想動用自己辛辛苦苦掙來的錢孝敬父母,女人通常都會翻天。鬧的次數多了,男方忍無可忍,無需再忍,剛好女人年老色衰,生孩子身材嚴重變形,男方也就找到了換人的合法理由了。如果女人心態放端正,表面功夫做足,善待男方父母,即使男方要變心,公婆都會看在孫輩份上維護孩子媽的利益的。現代女人喝的毒雞湯太多,對男方父母苦大仇深,害己害娃。離婚再婚,到別家,還是有公公婆婆,還是有婆媳茅盾。所以女人婚後端正心態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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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仁愛608
孝敬父母是天經地義,夫妻之間應該不分彼此,各自把父母排在第一位,不是共同一起來對待,那麼就存在一定的問題。
以前我們村有一對夫妻就是真實的例子,男的有三兄弟是家裡的長子,單親家庭,父親很早就過世了,結婚後就分開過,還有二個弟弟跟母親,後來二弟當兵留在部隊,小弟三十多才娶個有殘疾的老婆,日子過得比較困難,老母親就自己一個人過,生活費用二兒子給,糧食小兒子負責。
大兒子當大隊幹部,倆個大的孩子也出去工作了,日子過得比全村人都好,有一天不知是否是良心發現還是什麼,大兒子打一籮米給老母親,他老婆看見後,也馬上挑兩大籮筐谷給她孃家,男的知道沒說,後來每拿一次東西給母親,老婆都要拿一樣的東西給孃家,不管孃家需要不需要的都給,累次多了變成夫妻之間沒有共同語言,各自積怨。從40多歲開始各過各的,50多變成仇人,60多隔遠看見都眼紅到相殺,後來子女把他倆分開,一個在外面一個在老家,就連過年全家都沒在一起。
說說像這樣的夫妻雖然沒離婚幸福嗎?所以夫妻之間應該以家庭為重,不分彼此家庭才會幸福,包括雙方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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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風中漂流瓶
結婚以後就應該把自己的小家庭放在第一位。擺錯位置,自然不會有好結果。同時也希望年輕人能夠獨立自強、感恩明理。也希望老年人能少管閒事,寬鬆大度。兩代人做好溝通,互相理解,日子才能越來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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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厚德易米
你這個是偽題目了,把離婚的原因全賴在“夫妻各自把父母放在第一位”上面。
成年人都結婚了最起碼的要求是自己為自己的事負責。
如果知道了還結婚,那是自己對自己不負責。
如果不知道就結婚,那是草率,怎麼看都是自己對自己不負責任的表現。
結婚有時確實需要運氣,
但起碼的態度是自己對自己的選擇負責,不要推卸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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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慢慢2181126
多次回答了這樣的問題,在所有的關係中,夫妻關係是第 1 位,親子關係是第 2 位,和父母的關係是第 3 位的,如果說和父母的關係凌駕於夫妻關係之上,都是父母說了算,那結婚的意義何在,小家庭的凝聚力在哪?夫妻關係不密切了,還能過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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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不尊敬自己長輩的婚姻都可以不要,因為你也有老去的那一天。不搞什麼父母或者夫妻哪個第一位這種傷感情的事情。一家人和睦相處才是治家之道。也是家庭之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