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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塵埃讀歷史

    1935年11月13日下午,在天津東南城角草廠庵的居士林,發生了一件震驚中外的刺殺血案。一位30歲左右的女刺客,在佛門清淨之地,用勃朗寧手槍,打死了昔日威震東南的五省聯軍總司令孫傳芳。這個女刺客叫施劍翹。她為什麼要刺殺孫傳芳呢?施劍翹殺人後只關押了11個月即被國民政府特赦,這又是怎樣一回事呢?

    施劍翹為什麼一定要刺殺孫傳芳

    孫傳芳在十年前發動驅奉戰爭,將東南一帶張作霖的奉軍趕回黃河以北。奉系張宗昌率軍南下,與孫傳芳的五省聯軍鏖戰,欲奪回江南;張的先鋒官為山東幫辦、第四十七混成旅旅長、老將施從濱。施從濱率部在皖北與孫軍大戰,兵敗被俘。孫傳芳一時心血來潮,令人砍了施從濱(施劍翹的父親)的腦袋,結下惡果。

    施劍翹刺殺孫傳芳的歷史背景

    1928年6月,蔣介石率國民革命軍“二次北伐”打到北京。孫傳芳兵敗下野,逃往關外。1931年“九一八”事變以後,東三省淪入日寇的鐵蹄之下。孫傳芳舉家遷往天津,潛心禮佛。斗轉星移,時光似水,轉眼已是1935年歲尾。日本策劃華北五省獨立,時局處於風雨飄搖之中。日本特務機關令漢奸四處散發“擁孫倒蔣”傳單,蠱惑人心。孫傳芳為表示脫離政事,每星期二下午都去居士林聽經坐禪。孫傳芳戎馬一生,殺人如麻,下野之後卻皈依佛門,聽上去十分滑稽。

    1935年,日本策動華北五省自治,以逐步脫離南京中央政府的控制,將該五省作為和日本控制下的偽滿洲國保持密切關係的一個自治區域,以削弱南京政府的影響和控制。其計劃以北洋舊政客王揖唐出面主持自治政府以孫傳芳、曹汝霖為其副手。是年5月,日本特務還指使漢奸在天津等地散發“擁孫倒蔣”的口號。此舉令蔣介石與華北當局感到恐慌。蔣介石的中統特務對威脅蔣介石統治的異己分子和可能被日本利用、拉攏的前北洋失意政要,都採取了毫不留情的暗殺手段,即所謂北國鋤奸。但是帶有政治色彩的暗殺有很大的風險。

    施劍翹刺殺案的司法審判(一審)

    施劍翹殺孫傳芳之後,孫傳芳的長子孫家震以殺父之名起訴到天津地方法院。其時, 孫、施兩家各請律師,進行訴訟。

    施劍翹被赦免馮玉祥起到了關鍵作用

    馮玉祥與施家的關係:馮玉祥的老戰友是和他一起灤州起義的施從雲(當時已經犧牲),而施劍翹是施從雲的親侄女。

    馮玉祥有能力幫助施劍翹被赦免:

    國民黨第五次全國代表大會召開後,馮玉祥被選為大會主席團成員之一,後當選為五屆中央執行委員。 後來,馮當選為軍事委員會副委員長。在馮玉祥到南京的二十天裡,幾乎無日不與蔣介石在一起,馮當時的威望如日中天。

    1935年11月14日日記:“歸來,知施從濱的女兒在天津打死孫傳芳的事,叫施則凡(施則凡即施中傑,施從雲之子,施劍翹之堂弟,時給馮玉祥當副官)來問了詳細。”

    11月30日日記:“同施則凡、施中達二世兄去見焦易堂(焦易堂時為最高法院院長

    )、居覺生先生(時為司法院院長),專為大赦施劍翹女士之事。”

    馮玉祥的“後門”直接開到法律最頂峰,這個面子可謂不小。在這種情況下,天津地方法院於12月7日,援引鄭繼成殺張宗昌一案,判處施劍翹有期徒刑七年。(二審)

    然而,施劍翹對此判決不服,孫傳芳之長子孫家震對此判決也表示不服,認為量刑太輕。雙方都在活動,要求減刑或加刑。施劍翹朝中有人,通過施則凡向馮玉祥訴說獄中生活太苦,以謀求重新量刑。馮玉祥則通過關係,設法說服司法部門和政府大赦施劍翹。

    1936年9月21日日記:"傅沐波(即傅汝霖,時任立法院立法委員、憲法起草委員會委員、內政部常務次長)趙丕廉蒙藏委員會副委員長)先生請客,到居正)覃(振)王(即王用賓,時為司法行政部長>焦(易堂),各位談些特赦施劍翹女士之事。七年之罪已定,一也;文詞批的不好,二也;施從濱曾受國民軍委狀,三也;覃(覃振,時為司法院副院長說未見此件公事,四也;焦說大權應在司法院,五也;居、覃說下星期二可提出法院會議,六也。我說施則凡已往北方去,乃之江兄(即張之江,原馮玉祥手下大將領之去見宋(即宋哲元,原馮玉祥部的五虎上將之一,時為華北政務委員會委員長)為照(鄭)繼成之刺張(宗昌)之案也,可先優待之,若只食粗食,誠太傷心也。”

    司法部的大員當即表示:自己管轄的範圍之內沒有問題,只是特赦問題還須國民政府主席來頒發命令。馮玉祥拍著胸脯說“:林主席(當時的國民政府主席是林森,不是蔣介石)那裡我去想辦法!” 事後,馮玉祥寫了一封致國民政府主席林森的信,由馮玉祥的老部下,時任第五屆中執委員、軍事參議院參議鹿鍾麟跑腿,串聯了八位有頭有臉的人物簽名,其中包括國民黨元老李烈鈞、于右任、張繼等人,要求林主席特赦施劍翹。

    9月27日日記:“為施則凡之姐施劍翹特赦事寫一封信,請八位朋友署名,送林主席子超先生,為開臨時國民政府委員會事,因司法部已經通過故也。瑞伯(鹿鍾麟字瑞伯)跑了不少的路,可感謝也。”

    這樣天大的面子,林森也不能不給。1936年10月14日,國民政府主席林森釋出對施劍翹的赦免令:

    施劍翹因其父施從濱曩年為孫傳芳殘害,痛切父仇,乘機行刺,並及時坦然自首,聽候懲處。論其殺人行為,固屬觸犯刑法,而一女子發於孝思,奮力不顧,其志可哀,其情尤可原。現據各學校、各民眾團體紛請特赦,所有該施劍翹原判徒刑,擬請依法免其執行等語,茲據中華民國訓政時期約法第六十八條之規定,宣告原判處有期徒刑七年之施劍翹,特予赦免,以示矜恤。此令

    施劍翹出獄後不久便投身於抗日事業,這與她殺人的動機無關。但她刺殺孫傳芳,的確替蔣介石除去一個潛在的敵人,國民政府赦免她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只是這個面子卻給了馮玉祥。

  • 2 # 張生全精彩歷史

    1935年,大軍閥孫傳芳在天津佛教居士林被女刺客施劍翹刺殺身亡。按照當時的法律,施劍翹的謀殺行為,本應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甚至是死刑。但最終,施劍翹僅僅被關押了十一個月便被無罪釋放。

    (施劍翹劇照)

    這其中究竟有什麼隱情呢?

    施劍翹本名施谷蘭,是奉軍將領施從濱的女兒。1925年,孫傳芳與張宗昌為爭奪江蘇、安徽大打出手,施從濱正是奉軍第二軍的軍長。

    當時,施從濱奉命率軍南下,孫傳芳連發數封電報,要施從濱臨陣倒戈。施從濱感覺受到羞辱,他憋著氣孤軍深入,與孫傳芳的直系軍隊展開激戰。最終,施從濱所部大敗,他本人也遭到了孫傳芳的俘虜。

    無論孫傳芳是用計也好,真心實意招降施從濱也罷,但結果終究是孫傳芳勝了。施從濱對孫傳芳多有佩服,在見面後立即向他行了一個軍禮。而孫傳芳卻完全不領情。他命令手下將施從濱押送到蚌埠車站,並在那裡將施從濱公開斬首。並且在斬首之後,施從濱的頭顱還被掛在車站示眾三日。

    民國向來有不殺戰敗軍閥的潛規則,但不可一世的孫傳芳卻破壞了這個規則,這也最終導致了他引火上身。

    施谷蘭聽說了父親死訊,當即立誓要為父親報仇。但在當時的社會中,一個女人的力量是十分有限的。施谷蘭明白這個道理,她將復仇的希望寄託在堂兄施中誠身上。

    施中誠時任煙臺警備司令,是具有一定實力的。但在聽說施谷蘭有復仇念頭後,施中誠反而勸其打消復仇的想法。為此,施谷蘭與施中誠斷絕了兄妹關係,再也沒有往來。

    (孫傳芳舊照)

    1928年,在施從濱被害的三週年忌日那天,施谷蘭又一次看到了復仇的希望。當時,同鄉的施靖公是閻錫山的諜報股長。在聽說這個訊息後,施靖公當即表示願意為施谷蘭報仇。施谷蘭很快嫁給了施靖公,並隨夫遷入了太原。

    然而,一直到1935年,施靖公仍然沒有任何復仇的行動,施谷蘭非常不滿。在又一次要求為父報仇遭拒後,施谷蘭一氣之下,帶著孩子回到了孃家。

    在家中,施谷蘭為十年的漫漫復仇路感到憤懣而無奈,她作下了“翹首望明月,拔劍問青天”,並將自己的名字由施谷蘭改為“施劍翹”,以此來堅定自己的志向。

    同年,施劍翹的弟弟施則凡從日本陸軍士官學校留學歸來,姐弟兩人開始正式謀劃復仇事宜。當時,孫傳芳早已兵敗下野,隱居在天津。施劍翹思慮良久,最終決定前往天津,打探更多孫傳芳的情報。

    在施從濱被害十週年的忌日那天,施劍翹正好在天津日租界的觀音寺為父親上香。無意之中,施劍翹從富明法師口中得知,孫傳芳正是天津佛教居士林的居士。

    隨後,施劍翹費盡心思加入了居士林。在經過長期打探和觀察後,施劍翹終於瞭解到,孫傳芳每個週三和週六,必定會到居士林聽經。

    11月13日,施劍翹跟隨孫傳芳一起進入居士林的佛堂聽經。

    本來施劍翹坐在後排,離孫傳芳位置很遠。但她以背後的爐火過熱為理由,請求轉移到前排去,看堂僧人沒有多想,迅速答應了這一請求。

    (馮玉祥舊照)

    施劍翹站起身向前排移動,快步來到了孫傳芳身邊。就在眾人閉目誦經時,施劍翹再也忍不住了,她舉起衣襟下的勃朗寧手槍,對著孫傳芳的腦部連開兩槍,並且還在其腰部補射了一槍。

    孫傳芳死後,施劍翹站起身來,拿出了提前準備好的《告中國人書》,並大聲宣佈了自己的身份以及行刺目的。隨後,施劍翹向警察局自首。

    在審訊中,施劍翹對謀殺孫傳芳一事供認不諱。她說道:“如果父親是死在戰場之上,我沒有理由拿孫傳芳作仇人。他殘殺俘虜,死後懸頭,我才與他不共戴天。”在搞清楚事情的來龍去脈後,天津地方法院一審判決施劍翹十年有期徒刑。

    然而,孫傳芳的死以及施劍翹的事蹟,很快被各大報紙刊登。民間不少百姓稱讚她為“女豪傑”,紛紛要求政府特赦。

    在社會輿論壓力下,施劍翹一案很快有了第二次判決。這一次,河北省高等法院判處施劍翹七年監禁。不過,這個結果卻並不能讓民眾滿意。江寧、揚州、江都等各地的婦女會,包括安徽地區的一些師範團體,均表達了“希望政府特赦”的立場。

    這件事越鬧越大,很快驚動了國民政府的一些高層人物。最終,在馮玉祥、于右任、宋哲元等人的出面干涉下,國民政府主席林森發表了特赦施劍翹的公告。

    在刺殺孫傳芳後,施劍翹僅僅入獄11個月就被釋放。施劍翹一案,對於近代女性地位的提升,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參考資料:《民國軍閥檔案》)

  • 3 # 秉燭讀春秋

    這個問題我知道,施劍翹十年磨一劍,表面沒有依靠任何人,憑藉一個女兒身,在祭奠完父親施從濱被害十週年儀式後,她暗藏勃朗寧手槍,在天津教堂近距離射殺了北洋大佬孫傳芳。

    為什麼要暗殺孫傳芳?因為孫傳芳是殺死施劍翹父親施從濱的凶手,原來施從濱是孫傳芳的對手,軍閥混戰時,施從濱被俘,後被孫傳芳斬首示眾。

    ▲施劍翹

    施從濱是軍人,軍人的天職就是服從命令,犧牲在所難免,在那個動亂年代,其實無關誰對誰錯。施從濱為了主子而死沒錯,孫傳芳為了權勢殺了對手也沒錯。

    孫傳芳是當時的北洋三大軍閥之一,又是五省聯軍總司令,位高權重,殺死施從濱時,施劍翹當時年僅11歲,一個弱女子想報仇又有什麼辦法呢?

    最初施劍翹把為父報仇的希望寄託在家中男人身上,但是令她很失望,因為他的哥哥和丈夫都很在乎自己的前途,都不想和軍閥孫傳芳為仇作對,不但沒有人為她出頭報仇,而且勸她也放棄報仇。

    光陰似箭,十年一晃就過去了,劍翹也長成了大姑娘,但她始終沒有忘記為父報仇。於是出現了開頭說的那一幕。

    民國當局很快審理了劍翹殺人一案,當時媒體都為劍翹發聲,說她是巾幗女英雄,是感天動地的孝女,有鑑於此,法院判處施劍翹有期徒刑十年。

    當時訊息傳來後,全國婦聯聯名上書要求特赦施劍翹,民國政府的媒體也呼籲特赦她,奇怪了,沒讓施劍翹殺人償命,只是判處十年徒刑實則是法外開恩了。自古云:“殺人償命,欠債還錢”乃天經地義也。為什麼會有如此多的人為她喊冤呢?

    ▲孫傳芳

    其實看看當時歷史大背景就明白了,孫傳芳是軍閥中有實力的代表,是和蔣介石一較高下的人物,不過被暗殺時,孫由於失敗下野了,為了贖罪自己吃齋唸佛成了天津佛教的居士。

    孫傳芳是“落架的鳳凰不如雞,”沒有人同情他是一方面原因,另一方面就是蔣介石在暗中操縱,蔣忌憚孫傳芳虎倒威風在,害怕他東山再起,又害怕他投降日本人,畢竟孫傳芳有一定的影響力,(實際孫傳芳拒絕當漢奸)蔣介石必欲殺之而後快。

    蔣介石欲置之死地而後快,正好聽說施劍翹口口聲聲為父報仇,蔣介石指使軍統頭子戴笠祕密聯絡施劍翹,並且為她提供了先進的勃朗寧手槍,提供情報,借施劍翹之手,除掉了孫傳芳,也為蔣介石去了一塊心病。

    蔣介石隨後操縱輿論聲音,引起全中國人民的關注,共同呼籲特赦施劍翹,恰好這時施劍翹的叔叔施從雲的老友馮玉祥、當選民國政府的高官,馮玉祥對朋友的侄女豈能坐視不管,他聯合李烈鈞、于右任、宋哲元等人出面救援,呈請民國政府特赦施劍翹。

    1936年10月14日,在施劍翹入獄11個月後,時任中華民國政府主席林森向全國發表公告,決定赦免施劍翹,於是僅坐了不到一年牢的施劍翹被特赦釋放,施劍翹能夠很快被釋放,實際是各種勢力作用的結果,殺人有時不必償命。這就是所謂:“民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真實寫照。

  • 4 # 杜少說歷史

    電影《邪不壓正》裡裁縫店的女老闆關巧雲是個吸引人的角色:為了復仇,她做手術將裹的小腳放開。為了報仇,她帶著孩子離開了不能幫自己報仇的丈夫。為了復仇,她幫助利用男主角李天然。其實,這個角色並非是電影隨意創作的。歷史上,關巧雲的原型就是民國時期赫赫有名的女俠施劍翹。

    施劍翹原名叫施谷蘭,其父是奉系軍閥、山東督辦張宗昌手下第二軍軍長施從濱。其時,奉系軍閥首領張作霖正如日中天,四處擴張。奉系山東督辦張宗昌派施從濱進攻直係軍閥、東南五省聯軍總司令孫傳芳。結果施從濱失敗被俘虜,孫傳芳梟其首,並暴屍示眾三天。年僅20歲的施谷蘭從此立志復仇。

    畢竟其父是軍長,施家在奉系軍閥中有著一定的影響力。施谷蘭首先將報仇的希望寄託在了在奉軍中擔任煙臺警備司令的堂兄施中誠身上。但是施中誠並不想報仇,於是施谷蘭與其斷絕了兄妹關係。施谷蘭後來找到了堂兄在保定軍校的同學施靖公,後者答應為施谷蘭報仇,於是二人結為夫婦,並生了兩個兒子。轉眼十年過去,已經升為旅長的施靖公仍不為其父報仇,施谷蘭遂與施靖公離婚。

    施劍翹在大仇得報後主動自首。天津、上海等全國各大報紙都報道了“施從濱有女復仇、孫傳芳佛堂斃命”的新聞。一審,施劍翹被判處十年徒刑。但是,各大報紙都刊登了施劍翹的供詞,施劍翹稱“戰場上各為其主,兩軍陣前,她不怪孫傳芳。但其父被俘虜後遭梟首虐殺,她才與孫傳芳不共戴天。”一時間,全國皆稱其為“巾幗英雄”,“一代女俠”,要求政府特赦。在全國婦女協會、馮玉祥、宋哲元等將領的一致擔保下,入獄11個月的施劍翹被特赦出獄。

    1937年全面抗戰爆發後,施劍翹不改俠女本色,在湖南擔任抗敵後援總會慰勞組主任。後到四川繼續抗戰事業。在目睹了四川被日本轟炸後的慘狀後,她深知中國空軍的薄弱,於是發起了捐獻飛機的活動,並且最終籌得了購買三駕戰鬥機的資金。1946年,解放戰爭期間,施劍翹回到蘇州創辦學校,科教興國。在籌集資金期間,曾拜訪了周恩來、鄧穎超,和中國共產黨建立了深厚的友誼。後來,她將自己的兩個兒子(第一任丈夫施靖公的)都送入解放軍,恢復了家族職業軍人的傳統。曾經在民國時期拒絕了宋美齡邀請的施劍翹,在1957年(51歲),當選為北京市政協委員。1979年,一代傳奇女俠走到了生命的盡頭,時年74歲。臨終前,對小兒子留下遺言:“娘老了,但還有一個心願,如果健康許可,願為祖國統一盡一份力量,宋美齡我見過,蔣經國我也見過,我盼望祖國早日統一。”

  • 5 # 宋西門

    哈哈,這都是騙人的啦?一個小女子還能殺人?還能刺殺一個大軍閥?怎麼可能?我看,分明是軍統特務作案,然後讓那個女的去頂包,誰讓當年孫傳芳殺了她爹!這就叫冤有頭債有主,一報還一報,很公平不是嗎。特赦那是因為國民當討厭孫,所以殺得好,放了!

  • 6 # 溫讀

    (施從濱)

    還標榜著自己是替天行道,殺人手段救人心。

    (孫傳芳)

    身為養女的施劍翹,並沒有隨著時間忘記仇恨,正所謂君子報仇,十年不晚。

    1935年,下野後的孫傳芳為了躲避日本人的拉攏皈依佛堂,在11月13日,被施劍翹血濺佛堂,孫傳芳,一命嗚呼。

    這樣一個是隱忍十年,為父報仇的弱女子,而另一個是曾經惡貫滿盈,殺人如麻的軍閥頭子。

    (施劍翹)

    社會輿論,是站在了施劍翹這一邊,當時的社會各界都在強烈呼籲國民政府赦免施劍翹。

    因此,在當時的法院一審判決是判施劍翹有期徒刑10年,施劍翹不服,上訴天津高等法院,二審改判7年。

    (馮玉祥)

    在各界人士的輿論下,再加上馮玉祥的出面,在1936年10月20日,特赦了施劍翹。

    施劍翹重獲自由,這位傳奇女俠在之後的歲月裡,為愛國事業積極奔走,在抗日戰爭期間,他募集的款項能購置三架飛機。

    在解放後,曾擔任蘇州婦女聯合會的主席,1979年病逝於北京,享年74歲。

    以上。

  • 7 # 史論縱橫

    要說施劍翹刺殺孫傳芳一事,在當時也是鬧的人盡皆知,畢竟一個是三大北洋軍閥之一,一個是為父報仇的“女中豪傑”,因此,孫傳芳死後,此事件轟動一時,按照民國的法律,殺人最少被判處10年有期徒刑,甚至是死刑,為何判了施劍翹一年有期徒刑呢?

    其實,施劍翹伏法後,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但是申訴時改為七年,但是入獄11個月的時候,施劍翹民國宣告赦免了。

    關於施劍翹刺殺孫傳芳的原因,在於施劍翹的父親施從濱作為張宗昌的手下與孫傳芳作戰,結果施從濱兵敗被俘,被孫傳芳梟首於蚌埠車站,暴屍示眾三日。於是施劍翹勵志替父報仇,並且作詩:“被俘犧牲無公理,暴屍懸首滅人情。痛親誰識兒心苦,誓報父仇不顧身。”以明其志。

    後來孫傳芳兵敗北伐軍,又投靠張學良,九一八事變後,遷居天京,1935年被施劍翹刺殺。

    但是,我認為事情絕沒有那麼簡單,固然施劍翹殺孫傳芳心切,但是觀其殺人過程,以及事後的解決,尤其是施劍翹僅僅入獄一年後就被特赦就更加使殺人案撲所迷離。

    我個人認為,施劍翹刺殺孫傳芳很可能是受蔣介石指使,因為當時孫傳芳居住在天津,正處在日本勢力滲透的地方,當時,北洋下野的軍閥,曹錕、孫傳芳、吳佩孚等大佬都在那裡,他們都受到了日本的邀請,尤其是孫傳芳早年留學日本,和岡村寧次還是同學,岡村寧次還多次拜訪孫傳芳,希望孫傳芳投靠日本人。雖然孫傳芳當時沒有答應,但是,蔣介石不可能不提防,尤其是針對北洋這些老人,能除掉就除掉,但是這些老人在民國都有一定威望,蔣介石未必敢直接動手,因此,授意軍統,利用施劍翹替父報仇的心裡,提供給施劍翹手槍和孫傳芳的生活規律,以便其謀殺。

    其中施劍翹用於刺殺的武器,德產的勃郎寧手槍絕非一般人能擁有,戴笠經常給刺殺人員配備這樣的槍支,而我們知道,正常人在殺完人之後,一定會逃跑,而施劍翹則提前印好了《告中國人書》,將自己殺人的動機都寫了出來,殺完人之後,施劍翹將提前準備好的《告中國人書》和身穿將校服的施從濱照片拋向人群,大聲宣佈自己的姓名及行刺目的,並撥通了警察局的電話,決意自首。

    這樣在殺人後的冷靜素質,絕非一般人能夠達到,很可能是受過某種特殊訓練,極有可能就是在藍衣社(軍統的前身)培訓過。

    後來,僅僅在監獄一年,固然有社會上的輿論影響,其中有請示赦免的通告稱:孫傳芳曾南拒革命之師,又北窺齊魯之境,今施劍翹之事,直接以復父仇,間接即除國憝!

    但是,當時也有人呼籲要求司法獨立,堅持法外無情!

    所以,按照法律,根本就不應該再有特赦,很可能是再施劍翹刺殺孫傳芳之前,軍統方面早就安排好了退路!

  • 8 # 四川達州

    一、孫傳芳當初的行為比較出格

    1925年,孫傳芳俘虜施從濱,斬首並曝屍三日顯然出格了。這既違反了當時的混戰潛規則又令人無比同情施劍翹。所以民國媒體,諸多名人都在為敢作敢當的施劍翹求情。

    二,孫傳芳勢力已經完全消解,當時不過是個寓公,家庭成員面對洶湧而來的民意無力主張權力。國民政府也不會對這個以前的凶惡敵人有多大慈悲,在面臨諸多同情施劍翹的聲音時自會順勢給予輕判及特赦。

  • 9 # 秦右史

    1935 年 11 月 13 日下午3時前後,將滿30歲的安徽桐城女子施劍翹(原名施谷蘭)在天津東南城角草廠庵的佛堂居士林內,手持勃朗寧,連開三槍,狙擊了歸隱的孫傳芳。

    施劍翹殺人事實明確,其主觀方面,純為孝思衝激所致,與窮凶極惡者究有不同,合於上述自首減刑,處有期徒刑十年;勃朗寧手槍一支,以及上繳子彈三粒沒收。

    其實,處罰已經比較輕了,然而社會卻普遍同情施女,她為父報仇被媒體傳為美談。同時,河北高等法院接到被告施劍翹、原告孫家震的上訴書,雙方均對天津地方法院一審判決不服。1935年12月10日,江蘇省會婦女會致國民政府主席林森,認為:

    頗有影響的《大眾生活》雜誌也發表感言,說孫傳芳,假裝:皈依佛門,一面做和尚,一面當間諜,是今天“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明天“放下佛經,立地復屠”的典型之屠戶。

    李烈鈞、張繼等國府委員聯合也呈請政府特赦施劍翹。實際上,所謂俠義復仇乃公權力缺失的產物,施劍翹的復仇顯示了時局的混亂。在各方的憐憫與聲援之下,加上經報刊的大肆渲染,施劍翹搖身一變,從殺人犯變成了民族大義的代言人與巾幗英雄。

    國民政府鑑於實際情形,照顧社會情緒,也賣了馮玉祥等人一個面子——實際上表現了民國法制的不健全與近代轉型的掣肘。施劍翹被羈押了不到一年後,1936年10月14日,林森以國民政府主席的名義釋出了正式赦免令:

    施劍翹因其父施從濱囊年為孫傳芳慘害,痛切父仇,乘機行刺,並及時坦然自首,聽候懲處,論其殺人行為,固屬觸犯刑法,而一女子發於孝思,奮力不顧,其志可哀,其情尤可原。現據各學校、各民眾團體紛請特赦,所有該施劍翹原判徒刑,擬請依法免其執行等語,茲據中華民國訓政時期約法第六十八條之規定,宣告原判處有期徒刑七年之施劍翹,特予赦免,以示矜恤。

  • 10 # 月曉YB

    首先要說,孫傳芳的確是北洋大佬。但是,被刺殺之時,天下已經不是北洋的天下了。當時中國的合法政府是國民黨統治的中華民國。而國民黨因何崛起,高中課本交代的很清楚。國民大革命,北伐。北伐的物件便是孫傳芳,張作霖與吳佩孚。孫傳芳是站在國民黨的對立面的。所以,他的被殺,官方是不會有太多的表示的。

    再者,施劍翹一介女流,為父報仇。這就在道義上有了置高點。女子,為父報仇。報仇物件還是曾經的軍閥。而且這個軍閥曾經將施的父親施從濱的頭顱砍下來掛在城頭示眾。這就讓人們不僅同情施劍翹,更多了一絲欽佩。這在社會的輿論上,會引起很大的共鳴。中國是一個人情社會,更何況30年代的中國法制相當不健全。再加之一眾政府官員,連林森都出來出來為施求情,這對於量刑還是有很大的影響的。

    最後,為父報仇這個梗,太熟悉了。所謂的熟悉,是指太多人用為父報仇來殺人了。徐樹錚,張宗昌這二位大名鼎鼎的將軍,被殺原因皆是凶手為父報仇。但是,徐樹錚案的背後站著馮玉祥,張宗昌案的背後站著韓復榘,所以很難說施的背後沒有人指使。這種觀點在孫傳芳被害後就甚囂塵上了。

    綜上,施被判一年,還是可以被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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