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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9025201955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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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無名字……
說明書保修還沒過期就可以保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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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使用者1644891194934
如果沒出保修期,可以保修。
電動車非電器部分
A.車架、車把一年內脫焊、斷裂予以更換(外力撞擊,人為損壞不予“三包”)
B.減震前叉,彈簧斷裂、脫出,保修半年,屬人為或外力不當造成扭曲、變形等不予保修。
C.車圈介面開裂、斷裂無故變形(人為除外),保修半年。
D.電鍍件:車把、曲柄輪盤、軸皮、衣架、車銻等如發現鍍層起泡或大面積脫落,半年內予以更換。
E.前軸、中軸(包括檔、碗、軸棍)飛輪,如發現破損、碎裂,半年內予以更換。
F.抱閘內閘皮斷裂,半年內予以更換。
G.內胎自購車之日起15日內發現有沙眼、漏氣現象,可以更換(自行修補不予更換);外胎在三個月內發現有開裂等質量原因的,予以更換。
H.漆件三個月內發現大面積暴層脫落予以更換。人為破壞、劃傷或由於劃傷造成油漆脫落的不予“三包”
I.鞍座屬質量問題,保修半年。
電動車電器部分
A.電機:發生齒輪斷裂、軸承破損、外殼開裂,燒燬(人為因素除外)等故障,有刷電機保修兩年,無刷電機保修三年。
B.電池:在正常條件下,正確使用的電池如發生漏液、塑殼開裂,經檢驗容量低於額定容量的60%,保修12個月。
C.控制器:一年內發生效能故障予以保修,私自開啟內部者不予“三包”。
D.充電器:外觀無因外力造成的裂痕;未私自打內部、縫合貼標未被撕毀;附線完整的出現短路、斷路及其它影響使用的質量問題,一年內予以保修。
E.儀表一年內發生效能故障予以保修。
F.調速把:外觀無損傷,出線部位無斷裂,無自行拆卸現象,失去正常調速功能或模式轉換功能的視為質量問題,一年內予以保修。
G.功能開關:外觀無損傷,出線部位無斷裂,失去任何一項功能的(喇叭、大燈、轉向)視為質量問題,一年內予以保修。
H.斷電剎把:外觀無損傷,出線部位無斷裂,失去斷電功能,視為質量問題,一年內保修。
I.(注:凡閘把斷裂、轉軸邊斷裂一律為人為或外力碰、摔、掰等傷害,非質量原因不予以保修)。
J.電源鎖失靈、接觸不良保修半年。
K.喇叭不響保修三個月。
L.鋰離子電池、鎳氫電池:充不進電、放不出電、續行里程短等,保修一年。
不屬“三包”的範圍
A.使用者未按“使用說明書”的規定使用、保養及調整造成的故障
B.使用、保管不當或意外事故造成損壞的。
C.使用者自行改裝、拆修造成損壞,以及自行分解,使故障原始狀態破壞,無法進行技術鑑定和分析的故障。
D.不能出示有效憑證(有效發票、保修卡)的或卡物資料資料不符合的。
E.因不可抗拒力造成損壞的。
F.易損件、消耗件(保險管、燈泡、剎車皮、剎車線、車條、內外胎、腳蹬、橡膠套、整車塑膠件等)屬正常損耗品。
G.未經銷售商或服務商同意,自行修理的費用。
回覆列表
三輪車碰了一下,也可以修復保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