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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4185041563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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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3954084403864雪靈
柔道,即王道,意謂自己要效法漢高祖劉邦的統治之術,把“黃老無為”學說,作為穩定社會秩序的指導思想。不搞霸道,不單憑武力和強權去管理國家。
“吾理天下,亦欲以柔道行之。”“柔能制剛,弱能制強。柔者德也,剛者賊也。弱者仁之助也,強者怨之歸也。”
以上兩段話,均為漢光武帝劉秀治理天下的準則。
柔道,即王道,意謂自己要效法漢高祖劉邦的統治之術,把“黃老無為”學說,作為穩定社會秩序的指導思想。不搞霸道,不單憑武力和強權去管理國家。
“吾理天下,亦欲以柔道行之。”
“柔能制剛,弱能制強。柔者德也,剛者賊也。弱者仁之助也,強者怨之歸也。”
以上兩段話,均為漢光武帝劉秀治理天下的準則。前者出自《後漢書?光武帝本紀》,後者則見於同書《臧宮傳》。柔道,即王道,意謂自己要效法漢高祖劉邦的統治之術,把“黃老無為”學說,作為穩定社會秩序的指導思想。不搞霸道,不單憑武力和強權去管理國家。光武帝這種治世原則,具體表現在恤民和安民等方面。茲將其要點,述之如下:
一、解放奴婢。從建武二年至十四年間(26—38),劉秀曾先後六次下達解放奴婢的命令。奴婢是由破產農民轉化而來的。奴婢的大量存在,使社會勞動人手轉向貴族、官僚、地主、商人的家內雜役,對於國家稅收和發展生產,都是不利的。劉秀在詔令中指出:凡因貧困而“嫁妻賣子”者,在王莽時“沒入為奴婢”者,還有“被略為奴婢”者,均可免去奴婢身分,而轉為庶人。詔令又規定:不得虐殺奴婢,“天地之性人為貴”,“其殺奴婢,不得減罪”.“敢炙灼(燒傷、烙痕)奴婢”者“論如律”。他又下詔釋放犯人,規定“非犯殊死,一切勿案,見徒免為庶人。”這些措施,均大大的優待了、增加了社會勞動力,對於恢復和發展社會經濟起了重大作用。
二、復員軍隊和安置流民。建武七年(31年),統一戰爭勝利結束以後,劉秀馬上作出大量遣散地方軍隊的決定,使大批勞動力回到農業生產上來。他還鼓勵流亡在外的人民迴歸故鄉,向政府登記戶口,要各級官府關心他們的生活,把國有的荒地、苑囿,分配給這些貧民,並將山林川澤,租借給他們,又規定在三五年內,可以享受免除租稅的待遇。這些惠民的做法,對於發展生產和安定社會,是十分有利的。
三、裁省官吏。建武六年(30年)六月,劉秀下令說:“夫張官置吏,所以為人也。今百姓遭難,戶口耗少,而縣官吏之職,所置尚繁”,於是,僅這一年內,便裁併了400多個縣,減少了大小官員數萬人,節省了國家財政的開支,對於澄清吏治,大有好處。
四、減免賦稅。在進行統一戰爭期間,劉秀曾實行“以十稅一”之制。後來,劉秀對留守的軍隊實行屯田,以減少政府開支。在軍屯取得成效以後,“其令郡國見收田租,三十稅一,亦如舊制。”這種“三十稅一”之制,是西漢“文景之治”時的重要表現。劉秀重行此制,正是當時國庫充足、社會安定的表徵。
五、實行度田。所謂“度田”,就是要清丈全國土地和檢查全華人口。建武十五年(39年),劉秀下令各州郡開始“度田”。由於遭到豪族大族的激烈反對,劉秀曾以“度田不實”為由,將河南尹張伋和十多個郡守,下獄處死,重申度田之令。但是,“郡國大姓及兵長群盜處處並起,攻劫在所,害殺長吏”.(《後漢書?光武帝紀》)使得度田只好擱置不行。
總之,東漢王朝建立以後,劉秀“解王莽之繁密,還漢世之輕法” (《後漢書?循吏列傳?序》)做到一切從寬從簡,以緩和社會矛盾。他所實行的上述措施,在使得耕地日廣,糧食增加,府庫充實,百姓安居樂業,出現了歷史上的“光武中興”的局面。
正是:
柔者德也,剛者賊也。
弱者仁之助也,強者怨之歸也。
如是之故,光武理天下,
以柔道行之也!
來自: 秀水拖藍 > 《東漢(25-220)》

“吾理天下,亦欲以柔道行之。”
“柔能制剛,弱能制強。柔者德也,剛者賊也。弱者仁之助也,強者怨之歸也。”
以上兩段話,均為漢光武帝劉秀治理天下的準則。前者出自《後漢書?光武帝本紀》,後者則見於同書《臧宮傳》。柔道,即王道,意謂自己要效法漢高祖劉邦的統治之術,把“黃老無為”學說,作為穩定社會秩序的指導思想。不搞霸道,不單憑武力和強權去管理國家。光武帝這種治世原則,具體表現在恤民和安民等方面。茲將其要點,述之如下:
一、解放奴婢。從建武二年至十四年間(26—38),劉秀曾先後六次下達解放奴婢的命令。奴婢是由破產農民轉化而來的。奴婢的大量存在,使社會勞動人手轉向貴族、官僚、地主、商人的家內雜役,對於國家稅收和發展生產,都是不利的。劉秀在詔令中指出:凡因貧困而“嫁妻賣子”者,在王莽時“沒入為奴婢”者,還有“被略為奴婢”者,均可免去奴婢身分,而轉為庶人。詔令又規定:不得虐殺奴婢,“天地之性人為貴”,“其殺奴婢,不得減罪”.“敢炙灼(燒傷、烙痕)奴婢”者“論如律”。他又下詔釋放犯人,規定“非犯殊死,一切勿案,見徒免為庶人。”這些措施,均大大的優待了、增加了社會勞動力,對於恢復和發展社會經濟起了重大作用。
二、復員軍隊和安置流民。建武七年(31年),統一戰爭勝利結束以後,劉秀馬上作出大量遣散地方軍隊的決定,使大批勞動力回到農業生產上來。他還鼓勵流亡在外的人民迴歸故鄉,向政府登記戶口,要各級官府關心他們的生活,把國有的荒地、苑囿,分配給這些貧民,並將山林川澤,租借給他們,又規定在三五年內,可以享受免除租稅的待遇。這些惠民的做法,對於發展生產和安定社會,是十分有利的。
三、裁省官吏。建武六年(30年)六月,劉秀下令說:“夫張官置吏,所以為人也。今百姓遭難,戶口耗少,而縣官吏之職,所置尚繁”,於是,僅這一年內,便裁併了400多個縣,減少了大小官員數萬人,節省了國家財政的開支,對於澄清吏治,大有好處。
四、減免賦稅。在進行統一戰爭期間,劉秀曾實行“以十稅一”之制。後來,劉秀對留守的軍隊實行屯田,以減少政府開支。在軍屯取得成效以後,“其令郡國見收田租,三十稅一,亦如舊制。”這種“三十稅一”之制,是西漢“文景之治”時的重要表現。劉秀重行此制,正是當時國庫充足、社會安定的表徵。
五、實行度田。所謂“度田”,就是要清丈全國土地和檢查全華人口。建武十五年(39年),劉秀下令各州郡開始“度田”。由於遭到豪族大族的激烈反對,劉秀曾以“度田不實”為由,將河南尹張伋和十多個郡守,下獄處死,重申度田之令。但是,“郡國大姓及兵長群盜處處並起,攻劫在所,害殺長吏”.(《後漢書?光武帝紀》)使得度田只好擱置不行。
總之,東漢王朝建立以後,劉秀“解王莽之繁密,還漢世之輕法” (《後漢書?循吏列傳?序》)做到一切從寬從簡,以緩和社會矛盾。他所實行的上述措施,在使得耕地日廣,糧食增加,府庫充實,百姓安居樂業,出現了歷史上的“光武中興”的局面。
正是:
柔者德也,剛者賊也。
弱者仁之助也,強者怨之歸也。
如是之故,光武理天下,
以柔道行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