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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92332173369

    第一種:如果是直播賺取的酬金是打到平臺賬戶上,再由平臺向支付工資薪金一樣,支付給網紅,那麼網紅的收入就是平臺支付的,平臺應該代扣代繳。網紅就不需要自己再交納了。

    第二種:如果這個錢直接進了網紅的個人賬戶,那就要網紅自己申報繳納了,平臺不經手一分錢,按照現行的法律依據是不負有代扣代繳義務的。而且個人交稅要比平臺交稅的比例高。

    在2016年《網際網路直播服務管理規定》明確各地網信部門的監管職責,稅務部門和網信部門之間應該加強涉稅資訊交換共享以及行政管理的協作。網紅們將實名納稅,透過人臉識別技術,進行實名認證。所以未來從事網際網路工作的“李佳琪”們也免不了為國家稅務貢獻自己的一份力量。

  • 2 # 吉月文

    李佳琦和一般的主播不太一樣,他應該已經開立了公司。開辦公司以後直播收入作為公司的主營業務收入,扣除公司運營的成本,剩下來的就是稅前淨利潤。在提供服務的過程當中,需要繳納增值稅。稅前淨利潤按照法律規定繳納所得稅。從公司層面上講,這就是最主要的兩種稅。

    從個人層面上講,李佳琦可以以工資形式從公司收入當中提取一部分,還可以以股東身份,從公司獲得分紅。這兩種方式都要繳納個人所得稅。不過計稅方式有一定區別。

    當然從個人避稅的角度來講,是有一定操作空間的。比如現在最常見的避稅方法就是將個人的生活成本全部計入公司當中,這樣就可以起到抵稅的作用。一般的操作是把房,車等本人實際所需的生活物資,掛到公司名下。在提取工資的時候,雖然是老闆,但是隻在所得稅規定的免稅範圍最高限內提取,這樣的話就避免了兩次繳稅。還有就是在一些特殊的低稅率地區註冊公司,但是這一招現在不太好用了,因為國家正在嚴格管理。霍爾果斯之所以有那麼多的公司註冊,其實也就是因為這個原因。這些是合法的手段,也有一些非法的逃稅手段。比如以向外捐贈的名義,將一部分利潤套取出來。稅法規定對外捐贈,在一定限度以內可以抵稅。還有就是大股東以個人名義向公司借款,但不支付利息或者只支付很低的利息,從而在事實上轉移了企業的利潤。

    年收入破千萬的主播基本上都已經開辦了公司,套路應該都差不多這些東西,其實也不用他們自己去考慮。現在有專門的稅務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可以針對這些人的需求,提供各種各樣的專業諮詢服務,說白了就是為他們設計一個完全合法的最小繳稅的方案。透過總體規劃設計以後他們的稅負應該不會太高。比直接繳納個人所得稅的稅率要低很多,這也就是開公司比干個體更省錢的重要原因。

    至於普通主播,他們的收入差距內部分化是比較大的,有些人可能一年也就幾千塊錢,有些人也許也能上百萬,但是大部分沒有自己的團隊。對於他們來說只繳納一種稅,那就是個人所得稅。收入較低的一般應該都是平臺代繳的。收入較高的可以和平臺進行一定程度上的議價,應該會簽訂一些合作協議,在繳稅上可能會有一定的自主權。但具體怎麼樣應該是因人而異的,不好一概而論。

  • 3 # 資本高易

    另外還會加強對網紅名人所在經紀公司的監督與檢查。

    網紅主播年收入動輒幾十萬元、上百萬元,收入之高令人瞠目結舌,其個稅也可謂驚人!

    目前國內市場上共有數百家直播公司,各方資本紛紛湧入,使用者數量已經達到2億,大型直播平臺每日高峰時段同時線上人數接近幾百萬,同時進行直播的房間數量超過上萬個。直播平臺已進入爆發式增長期,但在稅收遵從度方面還有待提高。

    當前,主播和直播平臺一般有三種合作方式:

    第一種,有的主播是和平臺直接簽約;

    第二種,是平臺和經紀公司合作,由經紀公司來協調主播來進行直播;

    第三種,則是普通人直接使用直播軟體進行直播。

    直播平臺的頭部主播一般都是和平臺直接簽約,此時主播獲得的收入則為工資薪金所得,應該按照3%到45%的稅率來繳稅,由平臺代扣代繳。比如A網紅當月收入10萬,平臺按照國家個稅徵收稅率來發放,該網紅應該要扣掉45%,即是要扣掉29920元,最後網紅到手的錢只有70080元。

    網紅主播們直播得到的薪酬越高,交的稅也是越來越高,尤其是現在的當紅主播每次的直播收入都是以萬來計算的。稅務局一般徵稅都是從形成收入的來源查起,雖然徵稅的物件是獲得收入的主播,但是在平臺形成的收入,不管是以什麼樣的方式提現,稅款都應該由平臺來代扣代繳。

    平臺如果想考慮長遠發展,稅務紅線堅決不能觸碰,如果存在僥倖心理偷稅漏稅,不僅影響平臺的發展,而且觸犯稅務法律,後果將會很嚴重!

  • 4 # 創客會NET

    一般像這種高收入人群都是會成立公司或者個人獨資企業。企業繳稅或者繳納個人所得稅。

    在中國一些城市和地區可以成立個人獨資企業,享受核定徵收。大大降低賦稅。

    透過的網路平臺產生的收入,十分容易監管和記錄。不會造成任何的偷逃稅款的行為,只是說稅收高的情況下,如何進行籌劃。

    幫助高收入人群做稅收策劃也是目前一個非常大的創業機會和創業專案。

    有其他關於如何稅收策劃的問題可以向我提問。

  • 5 # 財會小童

    在“6.18”的時候,淘寶直播帶動成交超過了130億,還未到來的雙11,估計又是一波高潮。

    這些網紅主播有著驚人的帶貨能力。18秒賣出防曬霜10000瓶,直播5分鐘,賣光15000支口紅。甚至某女神一年的直播成交額,超過了5家女裝上市公司的營業收入。

    驚人的帶貨量自然帶了來了超高的收入,那麼這些收入的稅收也就帶來了新的問題。

    其實,對於網紅主播怎麼交稅,前幾年就有關不少探討。

    所以,不管網紅們收入有多高,都還是應該按照相關規定扣繳稅款。

    個稅的徵收是按照徵稅物件來確定的,所以,也就要區分網紅們的收入是以什麼形式來取得的。

    我們以一家電商直播供應商平臺為例,假設某網紅主播某月帶貨1500萬,提取佣金20%,那麼這些收入,有一部分會用於交稅,一部分會用於給平臺佣金,還有一部分可能要給培訓他的MCN公司,剩下的,才是其個人的收入。

    平臺在支付的時候,就會按照勞務報酬所得扣除個人所得稅。當然,具體是按照工資薪金還是勞務報酬,視具體情況。總之,平臺是具有代扣代繳義務的。

    如果主播個人自己成立企業的,那麼要按照企業經營所得來繳納個人所得稅或者企業所得稅。

    隨著科技進步與個稅的改革,在稅收徵管的環節,都變成了實名制。因此,要想偷稅漏稅也並不容易,特別是透過平臺經營的,平臺的納稅意識也逐漸增強,納稅逐步走向正規化。所以,作為一名普通大眾,也不必太為高收入的網紅們擔心納稅的問題了。雖然收入高,該交的稅也會交。

  • 6 # 老甘聊創業

    方式一:註冊個人獨資企業,以工作室名義對外承接業務

    以李佳琦和薇婭為首的頭部網紅,月收入達上百萬,在網紅經濟火爆的今天,已不是什麼新鮮事。如果主播以個人名義談合作、接廣告,那麼賺來的錢就屬於勞務報酬所得。按百萬身價來看,怎麼都得交40%的個稅。

    為了規範業務,同時也為了節稅。身家比較高的網紅主播通常會註冊個人獨資企業,以工作室的名義對外承接業務以及廣告,這樣個人“勞務報酬所得”就轉變成了個獨的“經營所得”。

    以“口紅一哥”李佳琦為例:合規寶透過企查查瞭解到,李佳琦作為法定經營者及投資人100%創辦了上海李佳琦文化傳媒工作室,以工作室名義對接承接廣告及業務。

    個人獨資企業能達到什麼樣的節稅效果?給大家舉個例子:

    某資深自媒體大咖,每年出席各類會議講座,獲取講課費超過400萬,未稅籌最佳化前,整體合規要交160萬左右的稅費;稅籌最佳化後,利用核定徵收只需要納稅16.4w,到手383.6w。

    方式二:靈活用工,單月收入10萬以下僅交0.6%個稅

    改變用工屬性:將原來的與自由職業者直接結算服務費的模式,轉變為與合規寶落地服務公司結算專案總包服務費,由合規寶落地服務公司與自由職業者個人結算個人報酬,相關納稅義務全部由合規寶落地服務公司承擔;全部納稅成本包含在支付給合規寶落地服務公司的服務費中,間接享受部分地區獨有的稅收優惠政策!

  • 7 # kjjhfdsaafhk

    電視購物換個套路!年輕人的精緻生活!負債也要買買買!買吧!至於說繳稅嘛!禁不起查的!令人作嘔的公鴨嗓!男不男女不女叫潮流!年輕人真會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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