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看不同地區的政策是怎麼樣的。普遍來說,餘刑在3個月以內,是不用去監獄的,直接留所服刑至刑滿釋放。
但有的地區可能監管的制度比較嚴格,或者一些其他的因素,一般剩餘刑期在1個月以上的,都需要去監獄服刑。
就比如,有些新開的監獄,裡面的服刑人員比較少,為了讓整個監獄運作起來,因此,只要刑期在1個月以上的都收。
同樣,很多犯罪率比較低的城市,監獄裡面比較空,也需要大把的犯人來充實,畢竟監獄沒什麼犯人還叫監獄?
其次,某些地方看守所的管理制度比較嚴格,比如不允許有外勞人員或者減少外勞人員,而這些已決犯沒有外勞的機會,自然要安排出處了,自然都拉去監獄。
而且有些地方政策就是“剩餘刑期在1個月以上的,必須去監獄服刑”,因此,政策那樣,自然按照政策服刑。
不過,去監獄比在看守所好多了,最起碼吃的好睡的好,還有地方可以運動活動的,在看守所如果不能做外勞,一天呆在那20平的小地方,那可真心算是“坐牢”了。
這個看不同地區的政策是怎麼樣的。普遍來說,餘刑在3個月以內,是不用去監獄的,直接留所服刑至刑滿釋放。
但有的地區可能監管的制度比較嚴格,或者一些其他的因素,一般剩餘刑期在1個月以上的,都需要去監獄服刑。
就比如,有些新開的監獄,裡面的服刑人員比較少,為了讓整個監獄運作起來,因此,只要刑期在1個月以上的都收。
同樣,很多犯罪率比較低的城市,監獄裡面比較空,也需要大把的犯人來充實,畢竟監獄沒什麼犯人還叫監獄?
其次,某些地方看守所的管理制度比較嚴格,比如不允許有外勞人員或者減少外勞人員,而這些已決犯沒有外勞的機會,自然要安排出處了,自然都拉去監獄。
而且有些地方政策就是“剩餘刑期在1個月以上的,必須去監獄服刑”,因此,政策那樣,自然按照政策服刑。
不過,去監獄比在看守所好多了,最起碼吃的好睡的好,還有地方可以運動活動的,在看守所如果不能做外勞,一天呆在那20平的小地方,那可真心算是“坐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