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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小李帶你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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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雨打窗前芭蕉葉
如果說廣告單頁是產品的介紹,在包裝的時候加的,這個沒什麼,好多產品都有廠家介紹。如果是快遞公司包裝內加廣告單頁有些不妥,因為客戶買的是生產廠家的產品,理所當然人家要加廣告單頁,而不是買的快遞公司的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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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航線
中國是全球第一快遞大國,2015年快遞業務量突破200億件。巨大的快遞包裹投放量讓“包裹上貼廣告”的生意悄然興起。中新網記者發現,中國法律法規上沒有禁止這種商業行為。專家稱,應加強對快遞包裹上廣告內容的稽核,不得損害消費者的情感和經濟利益。
小廣告登上快遞包裹
5月底,陳先生收到的電腦顯示器快遞包裹上除了快遞單,還多貼了幾張商場與微店的廣告。他感慨“現在的廣告無處不在,連快遞都增加了這項業務”。
近幾年,快遞廣告業務悄然興起。百度百科出現了“快遞廣告媒體”的詞條,意思是快遞單上或者快遞包裹上做的商家廣告,是一種新穎的廣告模式。
快遞包裹貼廣告是否合法?
《廣告法》等法律沒有對快遞廣告做出明確規定。熊定中說,“由於法律上沒有禁止,所以不能說在快遞包裹上貼廣告是違法的。”
廣告內容誰來稽核?
如何確保廣告內容的健康與真實?《廣告法》規定,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依據法律、行政法規查驗有關證明檔案,核對廣告內容。
熊定中指出,快遞公司作為廣告發布者,有義務自己或外包給第三方來稽核廣告內容,如果釋出有問題的廣告,廣告發布者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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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藍天下的雄鷹
快遞包裝內加廣告合法,不違法,願意看就看,不看就不看,並不影響你接收快遞,廣告也能普惠一些智識,也能幫助到一部分有需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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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好看好玩頻道
從法治社會的角度看,對於企業是“法無規定即可為”,既然法律在快遞包裹上貼廣告沒有禁止性規定,這樣的廣告載體就稱不上是“違法”。同時還應該看到,隨著時代的發展和網際網路+下新型行業產業的不斷湧現,依附在新型行業或由新型行業衍生的相關產業也會更多。電商催生出快遞業的興起,快遞包裹又成了廣告載體。這既是市場經濟發展進步的使然,更體現出人們的創新智慧和對市場的敏銳。因此,用發展的眼光來看待“快遞包裹上貼廣告”,更可以鼓舞人們善於運用智慧去發現和開拓市場,創造出更多的發展機遇和空間。
然常言說“無規矩不成方圓”,儘管“快遞包裹上貼廣告”並不違法,但也不能無監管的任由其野蠻生長,除了運用現有的《廣告法》等相關規定保障其廣告的“綠色性”之外,更應當以不影響快遞包裹正常投遞和使用者寄收體驗為前提,對包裹上貼廣告的內容、數量和規格等量身定做立規矩,本著對新生事物“去糟存精”的態度對其加以規範。另外,儘管快遞企業在“包裹上貼廣告”獲益有限,但這種獲益還是建立在企業與使用者共同的資源之上,在給企業降低執行成本的同時,也應當兼顧使用者的利益和感受,既要惠及於投遞客戶,也要防止“包裹上貼廣告”演變成“廣告包裹”。
很顯然,儘管“快遞包裹上貼廣告”不違法,但也不能“越軌”,必須要接受嚴格的監管,特別是在廣告內容的稽核上,不能讓包裹貼廣告再淪為新的虛假違法的“流動牛皮癬”。總而言之,作為一種新的流動廣告載體,我們既要用積極的態度去面對,又要有對新生事物的開放的姿態去積極應對。政府相關部門應當為其量身定做一條成長髮展軌道,保障其依“軌”健康前行,對“快遞包裹上貼廣告”如此,對“網約車”如此,對時代發展過程中湧現的所有新型行業產業也都應當如此。
希望我這一點認知,能幫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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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直爽小影記錄生活
我覺得不可以,別的行業可以新增一些廣告,快遞還是別加了。快遞就只做好為消費服務送貨接單就可以,可別越弄越亂套了。多煩人呀,現在無論哪,商場買東西送你這個票那個票,一堆爛票。沒有一個可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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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開心閒人
糾結嗎?廣告無處不在,滿大街都是,有些影響人的感官,你卻無能為力,如果快遞包裹裡面有一張廣告,我到讓我無所謂,大家應該把時間精力放在有意義的事情上,不要糾結這個是否違法那個是否違法。於己於人都沒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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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崔大官人
快遞屬於收件方所有,快遞公司只有收攬,運輸和派送權。雖然法律上沒有明確禁止,但是在快遞包上出現第三方的廣告,收件方多數還是會比較反感的,客戶可能會因此以後選擇其他快遞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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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進取老王觀點
我認為這個問題要看有沒有這樣的規定,就不算違法。廣告本身就是讓透過各種渠道讓更多的人看到他的廣告,現在已經不是隻要做電視廣告,名人效益的代言廣告等傳統的廣告模式了,只要廣告的內容真實可靠,廣告的本身合法,就不違法。再說這樣的資源再利用,可以降低企業運營成本,對消費者也是有利的。快遞公司也會增加收入,換言之也會為了競爭廣告而降低快遞費。何樂而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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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通迴應:沒跟商家合作貼廣告
對此,四川省工商局工作人員表示,主要是看所釋出的廣告是否合法合規,根據工商部門事後監管原則,消費者可以向屬地所在工商部門進行反映,由工商部門調查瞭解。
而泰和泰律師事務所律師劉秀認為:“本案中貼廣告應該算是違規行為,本來是單純的送快遞服務,但搭售了商業廣告,不符合行業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