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的父親小時候被她爺爺過繼給爺爺的哥哥,她稱為大爺爺,她父親從小是被大爺爺養大,現在大爺爺過世了,朋友的爺爺非得要求自己的父親給他養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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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心152380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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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落地繡才
理論上過繼給別人家的孩子,是沒有必要為自己的親生父母養老的,因為養父母把養大自己,恩深似海,養子們長大了就有了贍養養父母的責任和義任,這本來是無可厚非。但養和育之恩是同等重要的,親生母親的十月懷胎,千辛苦才生下你,同樣恩重如山,希望你在經濟力所能及的情況下,也要孝敬自己的親生父母,必竟血濃於水的親情是什麼力量也割不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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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律者老陳
原則上不需要的, 養子女與生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因收養關係的成立而消除。
關鍵看這個收養行為,是否符合收養法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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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呆萌的(二師兄)
這個要根據你的經濟和良心來定,因為在法律上你是沒有這個義務的,但中國的倫理太根深蒂固了,必究血濃於水,如果有那個條件話建議你常回家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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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唐朝勇3
你這問題腦殘呀?你如不懂回農村問一問你就有自然的答案了。自古有例,過繼後,不再亨有父母財產的繼承權,所以就沒有瞻養父母的義務了,但也有個例,比如父母這邊的兄弟姐妹們都不存在了,也可以自願的瞻養父母,但法律不予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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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棲心園主
當父母把孩子過繼給他人就決定了他們對孩子不負撫養義務,那同理,孩子長大也就不存在贍養其生父母的義務了,主動要求贍養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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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5977397191431
有個同事,原生家庭生了三個女孩,為了延續香火把這同事送給了人。長大後養父母也帶著地常走動,但叫不出來爸媽,並且說難道多我一個?以後也不會來往。可想而知心裡多恨親生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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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使用者務真求實
看你自己了,按常理說你已經沒有這個責任了,不過,父母初過繼給別人是有他們的理由和難處的,如果他們後來也對你好,那就要憑良心對他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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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80後歡樂的吃貨
養是情分。不養是本分。從小就遺棄不管不問,沒吃你一粒米,沒喝你一口水。憑什麼別人養大了,你坐享其成,不勞而獲。不要講十月懷胎,血濃於水。在以前計生條件差。生孩子完全是因為男歡女愛沒有及時避孕產生的後果。自己開心了,有了孩子就送人。老了還想坐享其成。從送出去那一刻親情就割斷了。不經歷別人的痛苦。也不要站在道德的制高點去講那些親情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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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福新公22世孫
親兄弟之間稱:過嗣。五服之內稱:過繼。服外或外姓之間稱:過養或收養。你說的情況屬於過嗣。生父要求贍養從情理上不過分,這種情況主要看你父親的經濟條件和態度決定,養是情分,不養是本分。你不是當事人,不要太多的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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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風雲線上
看情況,第一過繼給別人,只是認乾爹乾媽的話,當然要給父母養老了啊,如果當初因重男輕女或者重女輕男,把你送養,也從不關心看望你,那麼既然他們沒有盡到父母的責任和義務,但如果因為家庭條件或者家庭突遭不幸,或者另一家人能給予你更好的生活學習環境,成長過程中除特色原因不能看望你,心裡還是在乎你的,那麼你也要理解,也要撫養的。還有就是父母條件現在不錯,他們認你,也有遺產,那麼就看你自己了,要遺產,照顧他們,不在乎,那麼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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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金貴緣若童
從情理的角度上講,應該。天下無不是之父母,特殊條件下選擇了特殊的處理方法是可以諒解的。再試問,什麼事能大過生命?他們給了你生命,你不該用生命去回報嗎?
從愛和幸福的角度上講,也應該。即使不是父母,是陌生人。需要幫助時,我們力所能及的也要伸出緩手。何況那是父母,愛他們,你才會擁有更多的幸福。
從經濟及法律的角度上講,似乎是不應該的。但這是最冰冷的選擇。錢有花完的時候,法律在人情面前也有不清楚的時候。那時,你豈不茫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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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鴻福aaa
如果你的撫養義務是養父母盡的。你的贍養義務就是對養父母的,而不是親生父母的。當然因為血緣關係,你盡孝也符合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
我想長了心的人,都不會讓過繼給別人的孩子給自己養老,別人給你養孩子,是想給自己養老,不是養大了給你養老,這個問題你應該很清楚。你只生未養,不管出於什麼原因,你都是屬於棄養,孩子沒吃你沒喝你,在他成長過程還要揹負被人指指點點的自卑中,我的觀點是自己老了,就不要打擾那個不屬於自己的那個孩子了,即使他過得再好,跟自己無關,除非孩子自己願意,另當別論。即然能過繼別人一個孩子,那麼你一定還有兒女,就讓他們養你吧!如果自己身邊的兒女因特殊原因失去了,財產多的話,就留給那個孩子,順便讓他照顧你一下,反之什麼財產都沒有,你還是自生自滅吧,就當自己是孤寡老人,不要給那個不屬於你的孩子,徒添煩惱。希望你做一個有志氣的人!做事不要讓外人笑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