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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科研需要堅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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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情緒加油站
具體病情我不太懂,所以僅從民法典關於侵權責任的角度幫你分析一下。如果醫院盡到了能力範圍內的檢查和治療,那麼醫院沒有過錯,因為醫院或者醫生的水平受多方面限制,病人對此不能苛求。如果病人有證據證明,病情惡化是醫生的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行為導致的,可以起訴醫院承擔侵權責任。如果醫院存在偽造、篡改病歷或者隱瞞、銷燬診療書或者醫療事故行為,那麼醫院承擔過錯推定責任,即醫院必須自證清白,否則就被認為是有過錯,從而向病人承擔侵權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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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殘風62102943
人家的意思是什麼?人家的意思就是,醫生忽視了,然後確診晚期了,如果醫院有責任,醫院就該幫他治好,然後治療費得全算醫院的,還要有什麼精神損失啊!營養費啊!護理費啊!子女扶養,老人贍養,死後喪葬費,(只能想到這麼多了,你自己再補充完整。)都應該醫院負責,誰叫醫院耽誤了,如果早發現就不會是晚期,還可以救一下,可惜這個責任我沒有辦法幫你定醫院有責任與否,還有建議你可以請律師告一告,當然告之前,你要把事情經過詳細描述清楚,要不,會證據不足,要不可以斷章取義,發動輿論,讓全部鍵盤俠幫你顛倒黑白,讓醫院在輿論壓力下崩潰,讓主管醫生跳樓,明確醫生黑心,就可以拿賠償款了,好了只能給這麼多建議了。再多想不出來了,畢竟網路上我只看到這麼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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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8庫提來
搞他,先搞病歷,前面兄弟說了,絕對沒完整的完美的病歷,實在完美,就告他們玩忽職守,沒職業道德,為什麼不徹底查,大爺有的是錢,不怕花,人查出癌症全是他們責任,要抱著徹底撕破臉皮,責任全是醫院的勇氣,擺花圈,放靈堂,不行就政府告,要讓全世界都知道,咋不是無賴,咋不是不要臉,無恥的是別人,那麼你訛個幾百萬估計都沒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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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oldman12
那個指標只有連續檢測才有意義。我見過各種的,超標幾倍查了一年也沒查到哪有癌,有的癌症病人臨死前的檢查都是正常的,當然這是個例,但不要被這種指標嚇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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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cxbo20
不用管責任了,不要放棄,好好過每一天,珍惜值得珍惜的人,調節自己情緒,誰來了可以賴著不走呢,什麼癌症都有自愈的可能,樂觀積極剩下的交給命運。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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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胚抗原高就一定是肺癌麼?肺癌就一定癌胚抗原高麼? 醫生忽視了就一定有責任麼?顯然這個答案都是顯而易見的。需要綜合來看,片面資訊基本沒辦法說明任何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