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我誰與從
-
2 # 使用者花開花落幾春秋
現在這個年頭跟誰搭夥過日子都不丟人,跟親家母打夥過日子,要比跟別人搭夥過日子好很多!互相之間沒有了算計,有的只是一腔熱情,一心一意幫孩子過好日子的願望,換句話說,親家之間搭夥過日子,跟原配夫妻也差不了多少!
和自己親家母在一起搭夥過日子,沒二心,基本能做到心往一處想,勁往一處使!因為這邊是自己兒子,那邊是自己閨女。你說二老能不一心一意嗎?這樣的結合,對孩子們來說:皆大歡喜沒有後顧之憂。
當然了什麼事都有個例外,跟自己親家母在一起過日子也有不好的一面!因為兩個老人假如性格不合分道揚鑣了!很有可能,城門失火殃及池魚!連帶著影響了小兩口的感情!也有可能因為二老的關係,造成小兩口反目成仇!我說的只是萬一,望三思!
-
3 # 隨緣放下朝霞滿天
我有個表叔,自從跟他親家母搭夥過日子,才真正過上了幸福的日子。
表叔年輕的時候,很喜歡玩,結婚以後也不知道怎麼上進,日子過得不寬綽。
表嬸子是一個不甘於平庸的人,她總是督促表叔努力賺錢,做和別人不一樣的事情,為此,她經常罵我表叔不爭氣。
表嬸子的埋怨和叫罵並沒有換來表叔的洗心革面,反而換來了表叔的對罵,兩個人經常吵架,甚至動手。
後來表嬸子生了兒子,我表嬸子的叫罵越來越厲害了,她不願意過那種窮日子,更不願意自己的兒子將來也過這樣日子。
表嬸子開始對錶叔是恨鐵不成鋼,後來對錶叔失望了,她堅決地選擇離婚,丟下表叔和兒子改嫁了一小富豪。
表叔在自己帶著孩子過的日子裡,慢慢地成熟起來,也意識到金錢的重要,但又覺得自己沒有什麼大本領,只能找了份收入不高的工作,安分守己的過日子。
關於愛情,表叔再也沒有奢望,一是因為他被前表嬸子傷得重,二是因為經濟壓力比較大,不敢奢望。
於是表叔單身了大半輩子,一心一意地照顧著兒子。
表叔的兒子長大了,孩子在他母親的幫助之下買了房子結了婚,一切都還順利。
很快表叔有了孫子,他一個大老爺們兒不會看孩子,也還沒有退休。正好孫子的姥姥王姨早年喪夫,也一直單身,她來自農村,也沒有工作,於是大家就讓孩子的姥姥來幫著帶孩子。
王姨是一個淳樸的勤勞的農村婦女,她一來到女兒家,不僅把孩子看得非常好,而且把家裡的家務全部承擔起來,讓大家非常省心滿意。
尤其是我表叔,他這麼多年都是自己下廚房,自從他親家母王姨來了之後,他每天下班回家就可以吃上熱騰騰的飯菜,吃完飯也不用和以前一樣忙著幹家務,他越來越感覺輕鬆和幸福。
週末的時候,他有時和王姨一起在樓下帶孩子,別人就說孩子的爺爺奶奶一起帶孩子真好,表叔和王姨開始聽了連忙解釋,後來表叔也不解釋了,只是笑呵呵的,弄得王姨臉紅紅的。
來自農村的王姨,總是對有正式工作的表叔特別敬重,言語當中也透著羨慕,這讓表叔由衷的自豪。
慢慢的表叔和王姨相處越來越融洽,但誰也沒好意思表明,後來表叔的姐姐看明白了,她先徵求了表叔兒子兒媳婦的意見,孩子們都特別支援,後來又徵詢表叔和王姨,他們也都很歡喜。
於是表叔和他的親家母舉行了一場簡單的婚禮,兩個經歷過苦難的人走在一起,格外珍惜,從此過上了溫馨幸福的生活。
寫在最後:如果愛情真的來了,和親家母搭伴過日子,還別樣幸福呢,沒有什麼丟人的。
和親家母搭伴過日子,因為有孩子,矛盾更少,越過越是一家人的樣子,其樂融融的。
-
4 # 劉丙潤
竟然還有人說這件事,一點也不丟人,我可告訴你實話,丟人丟到家了,你但凡有一分本事也不會做出如此下作的事情來。
有人可能會想,自己把兒子撫養長大,好不容易找了個物件,談幾年戀愛,然後結婚了。
突然之間發現自己早年的時候丟了老伴,而對方女兒家裡面也只有一個母親,沒有父親,我們兩家子既然已經組成了一個新的家庭了。
那麼幹脆作為兒子的父親和對方女兒的母親,合夥在一塊過日子不就更好了嗎?這簡直就是親上加親呀。
這種情況在過去那是連想都不用去想的事情,簡直就是丟人丟到家的。
但是現在好像還真的有這麼“時髦”的事情,要注意,這個時髦可是需要加引號的。
我們村子裡面好像有兩對,隔壁村子裡面也有一對,就是孩子結婚了之後,孩子的父母竟然也在一塊過日子了。
當然,作為外人也說不了什麼,你說如果這個老頭有個老婆,然後在外面又找了一個老婆,那麼這個老頭屬於不要臉了。
同樣的道理,老太婆如果自己本身有老伴在外面又找一個老伴,那麼這個老太婆的人品也有問題,可偏偏問題就關鍵在於老頭和老太婆兩個人都沒有自己的老伴,兩個人在一塊合夥過日子,究竟丟不丟人?
我為什麼說丟人呢?其實主要原因有以下幾點。
第1點搭夥過日子,在邏輯上說不過去。
咱們要明白什麼叫做搭夥過日子,如果說老頭和老太太結婚,他們兩個人組成一個幸福美滿的家庭,那麼這屬於二婚。
如果說老頭老太太在過去一段時間裡面有了兩次婚姻,三次婚姻,四次婚姻,甚至5次婚姻,那麼現在這個老頭老太太屬於什麼呢?
屬於3婚4婚或者5婚這些在明面上是能夠說得過去的,但是問題關鍵就關鍵在搭夥過日子上,但凡是搭夥過日子,其實就已經默認了,沒有領結婚證,但是在一塊生活了。
如果這件事情發生在年輕人身上,並且可以給這個行為稱之為未婚同居,那麼未婚同居可行不可行?
其實現在壓根沒有人管你這個事,你自己偷偷摸摸地做就行,別大張旗鼓的還滿世界炫耀去,就沒有問題。
不結婚或者暫且沒有結婚計劃的小夥子小姑娘在一塊住得多了去了,一般也沒有人在這方面較真。
但是我們要明白一點,那是因為人家這兩個人壓根沒有組成一個家庭,壓根就不屬於某一個家庭之中,但現在兩個老頭老太太未婚同居了,不得讓人笑掉大牙。
就算老頭老太太這個時候還沒有結婚,光棍一輩子了,未婚同居在一塊搭夥過日子都容易讓別人笑掉大牙,都容易讓別人在背後指指點點。
因為老年人的思想其實相對而言還是封建了一些,有一些事情明明很容易被年輕人接受,但是對於這些老人來說,他們就是接受不了。
非但自己接受不了,也不允許別人出現這樣的事情。
那如果真的出現搭夥過日子了,村子裡面的人怎麼看你,那不得背後指指點點,不得戳你的脊樑骨,不得四處說你的壞話,造你的謠給你穿小鞋嗎?
這種事情一般人能夠承受得住壓力嗎?一般人其實是承受不住壓力的,但凡承受住壓力的人那也不是一般人了。
第2點,搭夥過日子對於自己兒子女兒來說會很尷尬。
我們不妨想象一下,自己辛辛苦苦生了個兒子,好不容易把兒子養大了,對門生了一個女兒,把女兒撫養長大,結果兒子和女兒兩個人王八看綠豆看上眼了,過了幾天直接結婚了。
結婚之後在一塊過日子,這屬於一套正經流程。
但是在這套正常的流程之外,還有一個非正常的流程,什麼流程呢?男孩子的父親和女孩子的母親也在一塊了。
而且這兩個人在一塊之後還沒有結婚證,兩個人完全沒有任何的流程,就突然在一塊生活了。
明面上說是為了相互照顧,但是這種相互照顧,你讓自己的兒子和女兒怎麼想?兒子和女兒能夠在村子裡抬得起頭嗎?
有人就說了我不在村子裡面居住,好不好?我直接在城市裡居住,城市裡面不知道對門叫什麼名字,不知道對面有幾個人。
但存在這種情況大多數是年輕人,老年人他們一般還是願意在小區裡面一塊聊聊天,甚至小區裡面的跳廣場舞。
在這種情況之下,你不妨想象一下,你正在和自己老伴跳舞呢,人家旁邊有人指指點點地說,這個老頭怎麼不檢點,這個老太婆怎麼怎麼樣做了一些噁心的事。
這種事情不怕被人說,怕的就是所有的人都說。
然後我們再來想象一下,一般結婚之後自己的女兒過一個月回門,然後逢年過節的時候也要看望一下父母,看望一下雙方的父母。
過年的時候在誰家裡過年,但是現在你完全不需要考慮這些問題了。
拜託,我的父親和她的母親已經在一塊過日子了,過年的時候去誰家,都是去我的家。
一旦成了這種情況,你想一下自己的女兒尷尬不尷尬,自己的兒子又尷尬不尷尬。
第3點,正常的流程是什麼?
然後我們再來考慮一下,兒子的父親有這方面的訴求合理嗎?合理的。
因為人不是聖賢,每一個人都有自己的七情六慾。
那麼女兒的母親有這方面的訴求合理嗎?答案也是合理的。
既然雙方都有這樣的訴求,那麼在一塊過日子合理不合理呢?單純地講道理的話,合理,沒有問題,說破天都是合理的。
但是要注意這個合理可不是這樣的合理,它需要走完所有的流程,自己兒子的父親和自己女兒的母親,兩個人有想法。
那麼有想法就去辦結婚證,把結婚證拿下來,拿結婚證堵所有人的嘴,而不是單純的一句搭夥過日子。
另外我們會發現,越是鄉下越是農村,對於老年人戀愛問題就越顯得糾結。
為什麼越顯得糾結呢?因為老年人就算有想法,也不敢有太過格的動作。
因為老年人他們的思想終究是受到了限制,他們的思想裡面終究有一些事情是想幹不敢幹,能做不能做,處在一個非常糾結的狀態當中。
對於老年人來說,我們只能這樣勸告,如果你有自己喜歡的人,如果你有中意的姑娘,或者你有自己這一輩子願意終身託付的人,那麼你放心大膽的去追求,放心大膽的去付出。
但是在追求和付出的過程當中,你要走正規途徑,同時你要做好心理準備,那就是被周邊的人指指點點,被背後的人戳脊梁骨。
但是如果你是自己兒子的父親,是自己兒媳婦的公公,你是自己女兒的母親,你是自己女兒物件的婆婆,當這樣一個複雜的關係出現在面前的時候,我只能說慎重慎重再慎重。
因為婚姻可不是簡簡單單一句我愛你,或者你愛我就能夠解決的,婚姻的背後是一套非常複雜的邏輯。
是愛與付出,當這種愛與付出,付出到了自家人身上了,婆媳矛盾將來真的出現了,如何解決。
別到時候真的一拍兩散,兒子兒媳婦不在一塊過日子了,公公婆婆也不在一塊過日子了,就因為一點芝麻大小的事。
注意我講的這個可不是隨便說說的,是真的有可能的。
你不妨想象一下,自己將來女兒和女婿發生矛盾了,兒子和兒媳婦發生矛盾了,你該幫?
你只要幫其中任何一個人,那麼你就是和整個家庭在作對,因為這不是兩個家庭組成一個家庭,這是4個家庭組成了一個家庭,背後的複雜,超乎想象。
對於自己孩子來說,他們的追求幸福之路就會變得難上加難,因為有人就有矛盾,人越多矛盾就越大。
尤其是這種近距離的人,產生了近距離的矛盾,那就更沒得說了。
平常一個婆媳矛盾就有可能把天都攪出個大窟窿來,你就更不用說婆媳矛盾,本身又是母女之間的矛盾,這種矛盾能解決嗎?能解決才有鬼。
反正,我對於有這種想法的人抱有很大的質疑。
小夥伴們,你們如何看待與親家母搭夥過日子這件事呢?覺得丟人嗎?
-
5 # 書寫人間情
62歲的老王,32歲喪妻,這年,家裡徵收分了60萬,他先後找了幾個老伴都不合適,還損失了2萬元,這天,兒媳婦對公公說:“不如,讓我母親嫁給我吧!這樣,我們也放心。”老人不好意思拒絕,10年後,兩位老人上演了一場離婚大戰
10年前,窮了一輩子的老王,家裡徵收獲得了50萬,兒子還出錢給他蓋了一棟4層小樓房,光是裝修就花了上百萬,兒子怕他一個人寂寞,沒人照顧,還貼心地將鄉下岳母娘接來跟他一起生活,撮合他們結成夫妻,這本是親上加親的好姻緣,卻讓老王苦不堪言。
老王再婚這10年,多次提出要離婚,但是都被老伴阿梅拒絕,後來,兩人為了眼不見心不煩,老王住2樓,阿梅住4樓,吃飯也是各顧各的,就好比是一對鄰居。
這天,老王越想越氣憤,娶個老婆回家,自己在外面工作了一天,回來還要吃盒飯,這樣的老婆要她幹嘛? 不做飯就算了,平時自己花點錢,買什麼東西,也會被她訓叨個半天,這婚必須趕緊離,一個人還能圖個清靜。
老王多次跟阿梅協商無果, 打電話到電視臺尋求幫助。
其實老王也是個苦命的男人,他23歲結婚,前妻給他生了一兒一女,誰想,兩人只在一起生活了10年,前妻就因病去世。
當時,大兒子8歲,女兒5歲。 老王一個大男人又要賺錢養家,又要帶孩子,他的父母均已離世,生活過得很是艱難,他每天拼命地工作,只能勉強解決溫飽,供孩子唸書,所以對於再婚這件事,從不敢去想。
那個時候,他一心只想著把一雙兒女撫養長大,對他來說,孩子遠比他的個人幸福重要。
子女們長大以後,都有了體面的工作,收入還不錯,後來,他們家又被徵收,家裡的條件一下子好起來了,此時的老王已經55歲,子女們也希望父親能為自己活著,找一個老伴度過餘生。
老王經人介紹認識了一個45歲的離異女人,相處不到半個月,就被對方騙走了15000元,後來,老王又斷斷續續相親了幾個,那些人似乎都是衝著他的徵收款,老王雖然腦子清醒了很多,他不願意再被人騙,所以又單身了幾年。
這天,老王的兒子小華,突然靈機一動,對妻子說:“不如讓你媽媽,嫁給我父親吧! 這樣,也不用擔心我父親的錢被騙走,他們還能相互有個照應,再說,你媽一個人在鄉下,日子也不好過。”
妻子麗麗覺得這個主意確實不錯,只要兩位老人同意,她沒有意見,於是,他們分別跟兩位老人做思想工作。
阿梅是一個地道的農村婦女,她生了四個女兒,丈夫去世後,她一個人在家裡,很是孤單,將來老了,身邊連個照顧的人都沒有。
阿梅原本並沒有打算再婚,當女婿提出要她嫁給親家公時,她不好意思拒絕,想著兩人親上加親,結婚以後肯定不會有什麼矛盾,反正都是為了子女好。
老王這邊就由兒媳婦麗麗說,老王和阿梅只是見過幾次面,對她瞭解並不深,也是礙於情面,勉為其難地答應了。
兩人領了結婚證,最開始關係還不錯,阿梅每天變著花樣給老王做好吃的,照顧他的飲食起居,不過時間一長,阿梅發現了老王的很多缺點。
阿梅是個比較節約,過日子精打細算的人,不會亂花一分錢,但是老王卻是出手闊綽,總是買一些沒用的東西回家,比如家裡就兩個人,他能一次買200根牙刷,他說便宜。
吹風機家裡也有,他卻又買了三臺,說好用。 三樓沒有住人,堆滿了他買得亂七八糟的東西,總之,他買東西就是看心情,全然不顧用不用得著。
阿梅看不慣就要說,老王當家作主幾十年,自然不願意身邊有個人這樣管著自己,在他看來,自己花錢是合情合理,並沒有隨便亂買,將來都是用得著。
兩人因為這些小事有了隔閡,事實上,老王雖然亂買東西,但是他年過70歲,還在外面上班給別人種樹,每個月能賺3000元左右,他是從不會在家裡閒著。
這天,老王得知女兒辭了工作,家裡準備蓋房子正缺錢,他也沒有跟兒子商量,直接轉了12萬給女兒,因為在此之前,他已經轉了20萬給兒子,對他來說,男女都一樣。
阿梅將此事打電話告訴了女婿,小華回家和父親大吵了一架,覺得他腦子糊塗了,這麼多錢怎麼能給妹妹呢?她畢竟是嫁人了,以後養老還得指望他這個兒子。
父子之間因為此事,很長一段時間沒說話,老王認為阿梅很自私,就是想讓自己把錢省下來,給自己的女兒,因此對她意見很大。
阿梅也是個性格好強的人,不願意為了此事跟老王道歉,兩人整天吵架,老王嫌阿梅飯菜做得不好吃,自己在外面買外賣,後來,阿梅一氣之下搬到了四樓,跟老王分居,兩人分開4年。
吃完飯,阿梅見老王在水果店裡買了480元錢的水果,分成了五袋,送給了並不是很熟悉的鄰居,想到自己結婚這麼多年,老王都沒有這麼大方對待自己,她自然不舒服,兩人大吵了一架。
有錢了也不能這麼亂花呀? 老王的態度還是:“我有錢,樂意怎麼花是我的自由。”
阿梅面對執意要離婚的老王,比他更委屈,我嫁給你,又沒有花過你一分錢,當初女婿之所以把我接過來,就是讓我管好這個家,看到老王亂花錢不管那就是失職,這也是她身為妻子的義務。
如今這位老人鬧成這樣,又該如何收場呢?
而這段時間,他脾氣會異常暴躁,也不愛睡覺,一天只能睡3-4個小時,話特別多,還有就是特別愛花錢,每次都會花2萬元左右買東西。
小華的奶奶就曾是因為這種病去世的,而老王早在十幾年前症狀就跟他的母親差不多,但是性格好強,固執的他,一直很抗拒吃藥,他認為自己沒有病,兒子也沒有辦法,後來漸漸有了經驗 ,他發作15天左右,不用打針吃藥也能自己恢復正常。
既然知道父親有病,為什麼還要讓岳母娘嫁給他呢? 小華的解釋父親好幾年才會發病,只要照顧得好應沒事,他也沒有考慮那麼多,想著兩位老人在一起,彼此有個伴,那心情自然就好很多,哪裡知道會弄成這樣。
之前,阿梅一直不知道老王有這樣的病,每次老王鬧脾氣的時候,她也不甘示弱,導致老王病情加重,現在得知真相,她主動跟老王承認錯誤,說道:“老頭子,是我錯了,以後我都聽你的,不跟你吵了,好不好?”
老王態度有所緩和,沒有再說離婚的事。 為了開啟他的心結,阿梅解釋當初之所以打電話給女婿告訴那12萬錢的事,就是擔心這種再婚家庭,經濟上面的事說不清楚,萬一哪天老王突然走了,一下子少了12萬元,她是怎麼也說不清楚,畢竟她有4個女兒。 只是想跟女婿提前說清楚,並不是反對老王把錢轉給女兒,她並沒有意見。
阿梅說:“既然他有病,我就該理解他,以後替子女們好好照料顧他,他年紀輕輕就沒了老婆,養大了一雙兒女,這輩子也不容易。”
這對老人,經過溝通,終於能夠握手言和,雖然子女們當初讓他們結婚,其實也是自私地為自己考慮,但是,當我們看到兩位老人冰釋前嫌,說明他們相處的這10年不知不覺已經離不開對方,有了感情。
結語:
與親家母搭夥過日子丟人嗎?
說實話,像這樣尷尬的關係結婚,個人感覺還是弊大於利,如果兩位老人鬧了矛盾,也極有可能波及到子女的婚姻,又或者是子女的婚姻出現問題,也會讓老人夾在中間左右為難。
這樣捆綁式的婚姻就是牽一髮而動全身,再說,多少還是有些彆扭,不過,話說回來,只要兩位老人相處愉快,也就不用太在意別人的眼光,不偷不搶兩人都是單身的情況下結婚,合情合理合法。
但是文中這對小夫妻,感覺他們這麼做,還是為了自己考慮,說到底,就是擔心老人的錢被別人騙走了,表面上是為了岳母娘好,可是連父親有病也不說出實情,故意隱瞞這樣顯然不地道。
好在兩位老人日久生情,雖然總是吵架,但是已經習慣了彼此的陪伴。只能說老王很幸運,誤打誤撞找了一個善良,賢惠的老伴,得知他患病,不離不棄,願意去包容理解他。
人至暮年,有人問你粥可溫?有人與你共黃昏,這是可遇不可求的幸福。
-
6 # 廣東的重慶女人
如果是孩子們都同意,自己兩個人有意思,就可以了,不存在丟人,我有個鄰居家就這樣,女方的爸爸走了,男方的媽媽走了,來一起帶孩子,他們兩個人完全是兩口子的行為,反正兩個孩子也沒多的親人,也是自己的父母,也要給他們養老,財產都是自己的,不像同外人結婚,還有財產糾紛,不用拿證也是一家人,都愛孩子,沒有一點矛盾,我覺得挺好的。
回覆列表
不丟人,我有個朋友就是這樣的。
我朋友李秀華四十多歲就死了丈夫,之後一直是她自己帶著女兒生活。
女兒考上大學以後,家裡就剩下她一個人,的確冷冷清清太孤獨。我們都勸她有合適的可以找一個,她自己也說有合適的就找,沒有也不勉強。
但是,幾年過去了,她始終沒找到。
讓她高興的是女兒在學校交了個男朋友。兩個人畢業後都留在西安工作了。
女兒對李秀華說,希望她把家裡的房子賣了,拿賣房子的錢做首付,他們再貸款在西安買個大房子,以後媽媽就和他們一起住,老了也不怕沒有人照顧。
李秀華想著反正自己就一個人,如果將來能和女兒女婿住一起也不錯。但她擔心女婿的父母萬一不願意怎麼辦?
她把自己的想法對女兒說了。女兒說,她男朋友還有一個姐姐,男朋友父母兩個身體都不錯,他們不願意到西安來的。
既然這樣,李秀華就把自己的房子賣了,親家又給添了一些錢,女兒女婿又貸了一點款,在西安買了一個一百三十多平米的房子。
女兒結婚後,很快就生了孩子。李秀華幫助他們帶孩子,日子過得忙忙碌碌但是也很幸福。
沒想到女兒的婆婆忽然腦梗去世了。女兒女婿回家處理完親家母的後事回來時,把親家公也帶來了。
女婿說他媽媽剛走,他爸爸一個人在家裡太難過了,帶他過來人多熱鬧一點。
這樣,白天女兒女婿上班後,就剩下了他們兩個親家在家裡。因為有孩子,李秀華感覺還好一些,如果沒有孩子,就太彆扭了。
但有時候兩個人一起帶孩子出去,還是會引起別人的誤會。有的人會直接問她:外公也來啦?她馬上糾正說:這是孩子的爺爺。
後來李秀華把這種彆扭對女兒說了,女兒就對女婿說,還是讓你爸爸回去吧,不然他和我媽在一起總讓別人誤會。太難為情了。
沒想到這句話倒給女婿提了醒了,他好像發現新大陸一樣很興奮,說:就讓我爸和你媽在一起吧!現在時興老年人一起搭夥過日子,咱們本來就是一家人,這樣不是更方便嗎?省了很多麻煩事。
在女婿的鼓勵下,李秀華就和親家一起過了。後來她對我們說了這件事,我們都認為這樣最好了,他們這樣的結合不會鬧矛盾,也能長久過下去。
後來外孫子大了,李秀華的後老伴就決定回老家賣房子去,他說賣房子的錢拿來在郊區買個小點的房子,他們兩個就搬出去住了,和孩子們住一起畢竟不方便。
現在,李秀華和她的親家已經搬出去住了,日子過得開心又幸福。其實,兩親家搭夥過日子才是最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