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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雁過留聲795

    不用。

    一般情況下,房子沒住,物業公司也找不到人交,自己也不會主動去交。

    即使物業公司上門催收了,還可以提供證據,比如水費電費12個月都是0,證明房子沒住,跟物業公司理論,一般物業還是講道理,不收物業費的。

    如果強制收你物業費,也可以透過調節,訴訟解決。

  • 2 # 圓月山莊

    需要。

    只要你購買了房子,都需要交物業費的,這個是霸王條款,沒有辦法。

    就像我房子空著,供暖費雖然不用全交,還得交部分過暖費。

    物業從買房當天就得交了

  • 3 # yao8890

    一、購買的商品房無人居住,也是需要交納物業管理費的。如果房屋長期閒置,可以協商物業管理公司或根據當地出臺的相關政策,打折收取。

    二、物業管理費在房屋實際交付後由業主買受人交納,一般是以購房者實際收房之次月開始繳納。

    三、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業主應當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

    四、物業在未實際交付給買受人佔有之前的物業服務費應由房產開發商交納,實際交付後應由業主買受人交納。一般實踐中,物業服務費是以月為單位交納的,實際操作中一般是以購房者實際收房之次月開始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

    五、業主從開發商處接收房屋時起,業主就對房屋有實際佔有、使用的權利,並享受物業服務企業的物業管理服務,至於業主由於某種原因未實際居住,不影響物業公司收取物業服務費。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物業服務企業已經按照合同約定以及相關規定提供服務,業主僅以未享受或者無需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為抗辯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 4 # 使用者9700344265496

    按照物業管理規定肯定是要交物業費的,物業管理部門肯定不會因為你是否居住給你減免物業費的,只要房子你買下來了交鑰匙了,無論你是否居住,只要具備居住條件了,你即便從沒去居住都得按規定繳納物業管理費,除非物業管理公司沒有按合同約定要求提供給業主相應的服務,那麼小區業主有權透過有效途徑拒交物業費。

  • 5 # 旕蹙戇

    無人住的房子需要交物業費麼?

    無人居住的房子還是需要交物業費的。因為不論入住不入住,逾期不交的話業主是要承擔逾期繳納的違約金的。

    根據有關解釋中的規定,物業服務公司企業已按照合同的約定以及相關的規定提供了服務,業主僅以未享受或是無需要接受相關的物業服務為抗辯理由的,那麼人民法院都不予支援。

    作為業主,繳納物業管理費是應當承擔的一項基本的合同義務。業主如果不居住房屋的話,應該提前跟物業公司妥善協商物業費的標準問題,如是協商不成的,仍應當按合同的約定繳納。

    物業費應該從什麼時候繳納?

    以業主到小區的物業管理處辦理入住手續,且業主取得了新房的鑰匙作為業主的入住的開始,那麼此時業主應該開始繳納物業管理費。

    業主辦理入住手續之後,物業管理公共性的服務費是由業主或是使用人來按月交納,對於已經購買了但是還沒有入住的業主,一年之內的按照物業管理公共性服務費標準的50%來交納,同時也為了儘量避免一些的業主長期將房屋閒置,又規定了一年之後仍未入住的,按照100%的物業管理公共性服務費用來繳納。

    國家法律法規並沒有規定了物業費須在多長時間內繳納一次,那麼物業費的繳納時間的問題可以在所簽訂的物業管理合同當中註明。

    根據物業管理的條例規定,在交房之前物業公司要跟開發商對房屋進行驗收,在驗收完成了後,物業公司就正式接管該小區的服務了,那麼小區已經竣工並且驗收合格之後的房屋的資料以及鑰匙都是必須要移交到物業公司的。

    業主在接到了開發商所發放的入夥通知書之後,根據入夥通知書上的時間來開始繳納物業管理費了,並且在該時間之後房屋的一切費用以及的責任都是由業主自己承擔。也就是說從那天之後開始,房屋的一切權利以及責任都歸業主。

    根據條例,業主應根據合同中的約定來交納物業服務的費用。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來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的責任。物業在未實際交付給買受人佔有之前,物業服務費是由房產開發商交納,而實際交付之後應由業主買受人交納。

    以上就是有關無人住的房子是否需要交物業費,還有應該從什麼時候開始繳納的內容了,透過以上的內容,我們也知道了即使是沒有進去住的還是需要繳納物業費的,如果沒有退房的意向那麼我們好不要拖欠交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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