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譚是律師,正在追《庭外》這部劇,另外那一部就不看了。
老譚說一說庭外這部劇把:
首先這部劇應該不是行業內背景的人寫的劇本,因為和現實還是有差距的,在第一篇中夏雨演的法官確實挺帶感,但是後面的追車戲明顯就不符合現實情況和邏輯了,一個法官不可能去那樣飆車辦理警察的案子,而且手法都是違法行為,幹了多年法官的人怎麼會採取那種非法的手段處理事情,這明顯是編劇或者導演為了燃起來的自嗨行為了。不過之前那個森律師在大門口對魯法官說的那句話確實是真實寫照,律師的職權被限制了,所以在個案中很多情況下要實現公平與正義只能指望具有良知具有高度法治精神的法檢人員,如果沒有遇到,那麼刑事案件在事實混雜不清的情勢下犯罪嫌疑人是很難得到公平與正義的判決結果的,這點毋庸置疑是符合中國的司法現狀的,律師在調查以及辦案過程中的許可權是被極大限制的,對於這一點能否改變或者會不會改變,在將來仍然是存疑難以確認。
其次,老譚再說一說正在播放的第二篇,這一篇也是個死刑複核程式,主角是羅晉,羅晉表演還是中規中矩,但那個新執業的女律師就顯得過於出位了,一個剛剛執業的女律師是不可能有底氣去與老律師談判的,現在律師界新律師最缺的就是安源,而一個新執業的律師基本上就是依託於老律師給案子給你,老律師給你百分之二十已然不錯了,哪有你談判的空間,而且羅晉作為執業多年的老律師全國優秀律師在與新執業律師談分成的時候竟然處於下風,這明顯是劇本編劇不瞭解法律行業的現狀然後是在“寫小說”了,再來說一說羅晉對那幾個案件的辦案思路,一看就知道這是在看了國外律政劇之後編劇自我設想的案件辦理思路了,比如說一開始的基金案和後面的性騷擾案都是典型的很缺乏技術含量邏輯很勉強的辦案思路,因為把對方的律師想的過於低能了,基金案沒有證據你那麼說,對方律師會完全想不到嗎?對方律師事前難道不會把事情瞭解透徹然後讓你去詐他,沒有證據你說什麼都立不住腳,這在庭審中辦案律師都清楚,因為大家都會說一些沒有證據的臆想或推斷,那是因為手中證據本就不足,但在庭上又必須要發表辯論意見和觀點,但這些都只是場面話,對方一句話請你拿出證據來否則你的陳述將因為缺失證據而不被採信,一句話就解決問題了。後面那個性騷擾案對方律師擺明都知道你沒有證據證明性騷擾了憑什麼要當事人和解,當事人就是要打贏官司證明自己清白,官司贏了什麼汙點都沒有,而且性騷擾對一個學術人員影響有多大,這個命題本身就是一個跑偏的理解,因為打官司很多時候是證據以及雙方背後實力的較量,羅晉說的那些影響可能存在,但真正會達到那麼嚴重的影響事實情況恐怕未必,這種靠恐嚇的手段迫使對方低頭的手段,也只有那低能的律師中了圈套。至於後面那個工傷案子,老譚看了就更加覺得無語了,什麼阻礙消防通道,什麼沒有設定警示標牌的說辭對於案件的解決有多大,真的會嚴重到相關部門上門來嚴格執法,老譚看未必,現在執法部門都是被動的,而且真到時候也是促使你們雙方協商調解解決,這個和工傷事故本身又有多大的關係,至於會影響到最終的和解嗎?反正那個案件到最後的思路和調解解決都顯得條理不清,思路混亂,而迫於和解的原因也顯得相當勉強,如果當事人能夠聚集一幫人堵在飯店門口抗議那還是真的有條件迫使老闆和解,你拿什麼消防什麼警示標語這些來說事,說白了老司機都會認為你是窮途末路了在嚇唬人,你給法官壓力讓法官判決的時候對你有利,這才是我們律師在工傷案件辦理過程中遇到的會出現的情形。
所以說行外人編劇寫出的作品就像是寫“小說”,經不起內行人的推敲,所以看看就好,不要入戲過深,而白夜追兇老譚覺得還是寫實感要強一些,白夜之後老譚還沒覺得哪部刑偵罪案題材的電視劇能超越,經典仍然經典。
老譚是律師,正在追《庭外》這部劇,另外那一部就不看了。
老譚說一說庭外這部劇把:
首先這部劇應該不是行業內背景的人寫的劇本,因為和現實還是有差距的,在第一篇中夏雨演的法官確實挺帶感,但是後面的追車戲明顯就不符合現實情況和邏輯了,一個法官不可能去那樣飆車辦理警察的案子,而且手法都是違法行為,幹了多年法官的人怎麼會採取那種非法的手段處理事情,這明顯是編劇或者導演為了燃起來的自嗨行為了。不過之前那個森律師在大門口對魯法官說的那句話確實是真實寫照,律師的職權被限制了,所以在個案中很多情況下要實現公平與正義只能指望具有良知具有高度法治精神的法檢人員,如果沒有遇到,那麼刑事案件在事實混雜不清的情勢下犯罪嫌疑人是很難得到公平與正義的判決結果的,這點毋庸置疑是符合中國的司法現狀的,律師在調查以及辦案過程中的許可權是被極大限制的,對於這一點能否改變或者會不會改變,在將來仍然是存疑難以確認。
其次,老譚再說一說正在播放的第二篇,這一篇也是個死刑複核程式,主角是羅晉,羅晉表演還是中規中矩,但那個新執業的女律師就顯得過於出位了,一個剛剛執業的女律師是不可能有底氣去與老律師談判的,現在律師界新律師最缺的就是安源,而一個新執業的律師基本上就是依託於老律師給案子給你,老律師給你百分之二十已然不錯了,哪有你談判的空間,而且羅晉作為執業多年的老律師全國優秀律師在與新執業律師談分成的時候竟然處於下風,這明顯是劇本編劇不瞭解法律行業的現狀然後是在“寫小說”了,再來說一說羅晉對那幾個案件的辦案思路,一看就知道這是在看了國外律政劇之後編劇自我設想的案件辦理思路了,比如說一開始的基金案和後面的性騷擾案都是典型的很缺乏技術含量邏輯很勉強的辦案思路,因為把對方的律師想的過於低能了,基金案沒有證據你那麼說,對方律師會完全想不到嗎?對方律師事前難道不會把事情瞭解透徹然後讓你去詐他,沒有證據你說什麼都立不住腳,這在庭審中辦案律師都清楚,因為大家都會說一些沒有證據的臆想或推斷,那是因為手中證據本就不足,但在庭上又必須要發表辯論意見和觀點,但這些都只是場面話,對方一句話請你拿出證據來否則你的陳述將因為缺失證據而不被採信,一句話就解決問題了。後面那個性騷擾案對方律師擺明都知道你沒有證據證明性騷擾了憑什麼要當事人和解,當事人就是要打贏官司證明自己清白,官司贏了什麼汙點都沒有,而且性騷擾對一個學術人員影響有多大,這個命題本身就是一個跑偏的理解,因為打官司很多時候是證據以及雙方背後實力的較量,羅晉說的那些影響可能存在,但真正會達到那麼嚴重的影響事實情況恐怕未必,這種靠恐嚇的手段迫使對方低頭的手段,也只有那低能的律師中了圈套。至於後面那個工傷案子,老譚看了就更加覺得無語了,什麼阻礙消防通道,什麼沒有設定警示標牌的說辭對於案件的解決有多大,真的會嚴重到相關部門上門來嚴格執法,老譚看未必,現在執法部門都是被動的,而且真到時候也是促使你們雙方協商調解解決,這個和工傷事故本身又有多大的關係,至於會影響到最終的和解嗎?反正那個案件到最後的思路和調解解決都顯得條理不清,思路混亂,而迫於和解的原因也顯得相當勉強,如果當事人能夠聚集一幫人堵在飯店門口抗議那還是真的有條件迫使老闆和解,你拿什麼消防什麼警示標語這些來說事,說白了老司機都會認為你是窮途末路了在嚇唬人,你給法官壓力讓法官判決的時候對你有利,這才是我們律師在工傷案件辦理過程中遇到的會出現的情形。
所以說行外人編劇寫出的作品就像是寫“小說”,經不起內行人的推敲,所以看看就好,不要入戲過深,而白夜追兇老譚覺得還是寫實感要強一些,白夜之後老譚還沒覺得哪部刑偵罪案題材的電視劇能超越,經典仍然經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