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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農村王瘦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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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濮陽玲姐vlog
商鋪拆遷時是否終止租憑合同拆遷屬於第三人原因,需要出租人承擔違約責任,租賃合同是可以解除的。什麼情況下門面租賃合同可以變更和解除租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租售方有權解除合同:1未按約定期限交付租金。2在租賃期內,未經租售方書面認可或同意,擅自改變租賃房屋的結構或用途,經租售方書面通知,在限定的時間內仍未修復的。3在租賃期內,未經租售方書面認可或同意,擅自轉租或轉讓承租房屋的。在租賃期限內,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雙方均可變更或解除合同:1租賃方、租方雙方協商一致,書面變更或解除本合同。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嚴重受損,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3在租賃期間,租賃方承租的門面被徵收、徵用或被拆遷的。簽署租賃合同注意事項有:1、確認出租人、承租人的主體身份在出租人和出租房屋符合資格與條件後,簽署租賃合同前,律師要核對原件、確認雙方當事人的主體身份:個人稽核身份證或護照、港澳居民往來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企業、其他組織稽核登記註冊證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簽約代表的授權委託證明,若是境外企業、其他組織,前述證明還應經公正或認證。2、委託出租委託他人出租房屋的,房屋所有人應當出具授權委託書,並與受託人簽訂房屋出租委託合同。3、代理出租代理人代理出租,應當向承租人出具房屋所有人委託代理出租的授權證明,代收租金的,應當由相關的委託檔案。4、租賃合同律師應當提示租賃當事人可使用租賃合同示範文字,也可參照示範文字自行擬訂合同條款。自擬合同不得含有免除提供方法定責任、加重對方責任及排除對方權利的內容,自擬合同應具備以下主要內容1租賃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2房屋座落地點、面積、結構、附屬設施和裝置狀況;3房屋用途;4房屋交付日期;5租賃期限;6租金數額、支付方式和期限;7房屋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8房屋返還時的狀態;9轉租的約定;10變更和解除合同的條件;11違約責任;12爭議的解決方式;13租賃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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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光頭小五
我的答案是肯定的――是不可能解除的。
原因嘛:
1,你租門面是簽了合同的。一切照合同辦事。
2,疫情是天滅,責任不在房東。
3,你生意好時有沒有想過解除同,不能因為沒生意這將損失轉移給房東,房東並沒錯。
比如:你現在虧本,給房東的租金的多少,跟你賺錢時給的是一樣的。房東也沒有看你賺錢時漲租金,對吧。
而要快速止損,我就建議幾點:
1,可以找房東,在疫情期間的月份適當減免租金。這個這要看人品了。
2,轉讓,店面是可以轉讓的。找人接手。
3,壓金少也可以選擇放棄,就虧點壓金。
希望可以幫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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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陳景軍律師
本次疫情可以視為不可抗力。
所謂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這是法律對不可抗力的解釋。
另外,全華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發言人認為本次疫情應定性為不可抗力,當前中國發生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這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為了保護公眾健康,政府也採取了相應疫情防控措施。對於因此不能履行合同的當事人來說,屬於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根據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條規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九十四條 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題主可以參照有關法律規定,結合你的具體情況,做出自己的決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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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情感傳遞正能量曉曉
可以,你不要押金就可以了。如果你算上這幾個的虧損,損失點押金也是划算的,立馬減損。避免繼續虧損。
農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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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北京信之源律師事務所
本次新冠肺炎疫情雖屬於不可抗力,但不是必然導致所有合同可以解除。是否構成合同解除免責事由,與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內容、疫情影響程度及因果關係等相關。
不可抗力事由所引發的法律後果主要有兩種:
(一)部分或全部免責。
《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條規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義務的,不承擔民事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條規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二)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九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具體到您的問題,疫情確實對合同履行產生了一定的影響,但該影響尚未達到令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程度,疫情結束後租賃合同可繼續履行,合同目的可以實現,故承租人以不可抗力為由要求解除合同可能不會得到支援。
對此,建議和出租方及時溝通協商,本著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暫時變更租賃協議,讓出租方適當降低租金,儘量減少糾紛產生。實在協商不成再去法院起訴。
回覆列表
1.在房屋租賃關係上,要求解除租賃合同的一方,應該提取1個月通知對方,否則就屬於違約(合同另有約定除外)。2.租房合同中對違約金有約定(租房違約金的數額是由當事人雙方透過事先約定而確定的)、則按約定的違約金比例支付。3.約定的違約金過高或過低可以請求變更,約定的違約金超過實際損失30%的可認為約定過高,可要求降低。4.房屋租賃合同中對違約金沒有約定,應按對方違約對你造成的實際損失來計算違約金並退回押金和多餘的房費。5.租房違約金的支付是獨立於履行行為即給付房租之外的給付。6.租房違約金的處理:雙方按照租賃合同的約定處理,賠償約定的金額,如果協商不成,可到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