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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九龍飛仔

    首先來說說集體產權房子的風險有哪些?

    一、行為違法,不受法律保護。集體產權房屋對外出售本身就是一種違法行為。一旦產生糾紛,法律是不予保護支援的。

    二、出現購房糾紛者境地尷尬。

    三、不能享有房屋的產權。購買這類房屋要明確這一點,不能享有房屋的產權,而是居住使用權。而通常的商品房購買者享受的是完權獨立產權,有自己的房屋產權證。

    四、拆遷補償不歸購房者。

    五、不能用於抵押和貸款,貸款和抵押的是要登記的,而登記的唯一憑證就是房產證。目前集體房產沒有房產證不能進行登記。

    六、房屋質量存在安全隱患,房子開發首先必須是具有開發資質的房地產開發企業,而集體產權房很多是由本地所在村自行開發的,根本沒有資質。在質量、信譽方面都沒有保障。

    所以要購集體產權房子就要規避上面這些風險。那麼怎麼規避呢?第一集體土地上建造的房屋轉讓,如果是居用的,其受讓人一般居住房屋所在地鄉(鎮)範圍內具備居住房屋建設申請條件的個人,受讓範圍一般是侷限於當地農村戶口的農民,想買就必須把戶口弄上去,並保證別遷出。

    第二土地是集體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63條規定,農民集體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所以通過政府先將土地徵收變為國有土地,你再向政府繳納土地出讓金,獲取土地的使用權。

    第三遇上了拆遷,集體應該有統一的大土地證,國家徵用土地會把補償款發給村裡,由村裡再發給各戶,如果是這樣你可以放心購買。同時沒有其它爭議的話,國土部門也會給你補辦土地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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