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大家普及一個生活小知識!
如果,某一天,你也突然間遇上這樣的一種情況,估計有機會可以用得上!
如果,情侶在酒店開房,突然間遇到了蜀黎們來查房時,該怎麼辦呢?
首先,不要慌張,即使你心裡現在很慌,甚至是慌得一比,你也不要表現出來!
因為一旦你表現出來了,就很有可能被眼尖的蜀黎們看出來,你,心裡是不是有鬼!
如此一來,本來沒有麻煩的事情,反而變得更麻煩了,本來沒有很複雜的事情,現在也變得更復雜了!
因此,這個時候臉上慌慌張張的你,勢必會被警察蜀黎們好好地盤問一番。
當然,這裡自然也包括你的另一半,這個,也是肯定要被好好地盤問的!
既然心裡沒鬼,自然就沒必要那麼緊張,因為再緊張也沒用,一樣也得乖乖地接受盤問和審查!
更何況,如果兩個人同為情侶,在酒店開房,住在同一個房間也是可以的,只要你們不要在房間裡面做其他違法的事情就行了!
正常的男女關係,比如說男女朋友同住,按照規定登記了的話,一般也沒什麼問題了。
當然,如果你沒有按要求進行登記的話,最起碼的審查,估計就要多出一點時間了,甚至,搞不好,還會被蜀黎們帶回去飲茶!
如果有其他的意外情況發生,假如,我是說假如,如果我正給她錢讓她去買點吃的,蜀黎們又突然進來了,你怎麼解釋蜀黎們會聽嗎?
對於這樣的一個問題,我只能夠很抱歉地跟你說,對不起,你跟你的假如姑娘,都肯定要第一時間就接受審問了!
如果不能清楚地說清楚事情的來龍去脈,或者是錢財的具體用途,茶水估計局裡管飽,也肯定管夠!
這個,是不用擔心的!
畢竟,局裡,這些特別貴重的茶葉,十年普洱,百年鐵觀音,這個自然是沒有的。
但是幾元錢一包的綠茶,你是真的要多少就有多少,都是國家報銷的……
當然,如果有這樣的情況發生!
好比如,你堅持認定了,你們是第一天見面,就彼此地確定了男女朋友關係,但是經過一天的相處後,發現你和她並不合適。
這樣,出於人道主義,對她給點經濟上的補償,這樣可以嗎?
那麼,你很有可能會收到蜀黎叔叔們這樣的的回答:
這個理由,我們見過多了,也聽得多了,首先條理性不夠強,其次,理由也不夠新穎,更重要的是,那些曾經用過這個說法的兄弟們,現在都已經進去裡面好好的待著了,那麼,現在,你還有什麼要補充的嗎?
如果沒有的話,那趕緊麻溜點戴上吧,趁天色還早,路上沒那麼黑,我們可以早點回到局裡!
我還得趕緊得處理完手頭上的所有事情,晚上回去接一下孩子放學呢……
如果,還出現這樣一種類似以下比較特殊的情況,那就是,你所謂的女朋友,實際上還未滿18歲,屬於未成年!
那這個後果可能就比較嚴重點,一切還是等你錄口供的時候再說吧,避免到時候又要重錄一次的麻煩!
最後,對於網友們最關心的問題:
至於怎麼證明彼此雙方是男女朋友的關係?
這個問題,恕朕無能為力,你還是去真正的蜀黎那裡問清楚這個問題吧!
畢竟,這個年頭,連證明我是我爸的兒子,我是我媽的兒子,難度都極大。
更何況是要證明,我的女朋友,就真的是我的女朋友呢?
最後,各位看官,如果是你,在和女朋友在酒店同一個房間裡,突然遭遇蜀黎們查房的時候,你又會怎麼做呢?
如果,在排除掉所有違法的犯罪的問題後。
在面對蜀黎們的詢問:你又會如何證明,你的女朋友,就真的是你的女朋友呢?
這個時候的你,又會做出什麼樣精準地回答呢?
給大家普及一個生活小知識!
如果,某一天,你也突然間遇上這樣的一種情況,估計有機會可以用得上!
如果,情侶在酒店開房,突然間遇到了蜀黎們來查房時,該怎麼辦呢?
首先,不要慌張,即使你心裡現在很慌,甚至是慌得一比,你也不要表現出來!
因為一旦你表現出來了,就很有可能被眼尖的蜀黎們看出來,你,心裡是不是有鬼!
如此一來,本來沒有麻煩的事情,反而變得更麻煩了,本來沒有很複雜的事情,現在也變得更復雜了!
因此,這個時候臉上慌慌張張的你,勢必會被警察蜀黎們好好地盤問一番。
當然,這裡自然也包括你的另一半,這個,也是肯定要被好好地盤問的!
既然心裡沒鬼,自然就沒必要那麼緊張,因為再緊張也沒用,一樣也得乖乖地接受盤問和審查!
更何況,如果兩個人同為情侶,在酒店開房,住在同一個房間也是可以的,只要你們不要在房間裡面做其他違法的事情就行了!
正常的男女關係,比如說男女朋友同住,按照規定登記了的話,一般也沒什麼問題了。
當然,如果你沒有按要求進行登記的話,最起碼的審查,估計就要多出一點時間了,甚至,搞不好,還會被蜀黎們帶回去飲茶!
如果有其他的意外情況發生,假如,我是說假如,如果我正給她錢讓她去買點吃的,蜀黎們又突然進來了,你怎麼解釋蜀黎們會聽嗎?
對於這樣的一個問題,我只能夠很抱歉地跟你說,對不起,你跟你的假如姑娘,都肯定要第一時間就接受審問了!
如果不能清楚地說清楚事情的來龍去脈,或者是錢財的具體用途,茶水估計局裡管飽,也肯定管夠!
這個,是不用擔心的!
畢竟,局裡,這些特別貴重的茶葉,十年普洱,百年鐵觀音,這個自然是沒有的。
但是幾元錢一包的綠茶,你是真的要多少就有多少,都是國家報銷的……
當然,如果有這樣的情況發生!
好比如,你堅持認定了,你們是第一天見面,就彼此地確定了男女朋友關係,但是經過一天的相處後,發現你和她並不合適。
這樣,出於人道主義,對她給點經濟上的補償,這樣可以嗎?
那麼,你很有可能會收到蜀黎叔叔們這樣的的回答:
這個理由,我們見過多了,也聽得多了,首先條理性不夠強,其次,理由也不夠新穎,更重要的是,那些曾經用過這個說法的兄弟們,現在都已經進去裡面好好的待著了,那麼,現在,你還有什麼要補充的嗎?
如果沒有的話,那趕緊麻溜點戴上吧,趁天色還早,路上沒那麼黑,我們可以早點回到局裡!
我還得趕緊得處理完手頭上的所有事情,晚上回去接一下孩子放學呢……
如果,還出現這樣一種類似以下比較特殊的情況,那就是,你所謂的女朋友,實際上還未滿18歲,屬於未成年!
那這個後果可能就比較嚴重點,一切還是等你錄口供的時候再說吧,避免到時候又要重錄一次的麻煩!
最後,對於網友們最關心的問題:
至於怎麼證明彼此雙方是男女朋友的關係?
這個問題,恕朕無能為力,你還是去真正的蜀黎那裡問清楚這個問題吧!
畢竟,這個年頭,連證明我是我爸的兒子,我是我媽的兒子,難度都極大。
更何況是要證明,我的女朋友,就真的是我的女朋友呢?
最後,各位看官,如果是你,在和女朋友在酒店同一個房間裡,突然遭遇蜀黎們查房的時候,你又會怎麼做呢?
如果,在排除掉所有違法的犯罪的問題後。
在面對蜀黎們的詢問:你又會如何證明,你的女朋友,就真的是你的女朋友呢?
這個時候的你,又會做出什麼樣精準地回答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