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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隔壁老王聊商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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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光頭強聊房產
整棟的房子應該是小產權房,也就是會本村的集體所有,如果當時簽訂合同的時候得到集體的同意那麼合同就是有效的,至於後續的加價問題只要有合同的話也是受法律保護的,市場經濟買賣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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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23191063196
無效合同是無疑的,中國土地法規定,農村宅基所有權屬於村集體,只有該村村民有使用權,不能買賣,更無法取得土地證和房產證(不動產產權證)。那麼你這種房屋的買賣不受法律保護,房子漲價有大錢可賺,原房主可以向法院起訴毀約,而房價下跌,你也會虧,所以你橫豎賺不到錢,能脫手適當加點勞務費就脫手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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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我愛農田
這種房子辦不了不動產產權證的,籤啥合同也沒有實質性作用。過不了戶的房子不能買,因為沒過戶,只是合同協議,賣方可以隨時終止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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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Sunny中子1
村集體土地上的建築物只可以本集體內相互轉讓,集體以外的轉讓屬於無效合同,不被集體、政府認可。但實際上,這種轉讓還是大量存在的。民不告,官不究,彼此相安無事便罷。如果發生糾紛,受讓人的權益是無法保障的。可以嘗試以租代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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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西瓜西門富貴
如果按現有法律理解是無效合同!
但並不絕對!中國幅員遼闊!
在廣大的農村地區這種事情非常普遍!
城市居民投資,農民進城登出戶的房屋,
這些房屋私下也是導來導去
手續有的僅僅有協議和保人
有句話叫法不折眾
法律意義上的理解僅在少數極端情況下
如果漲價很多那就早點脫手掙點
如果自己養老,那就住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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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祥雲瑞璟166
多謝邀請!從某種角度上可以理解為,仗著在城市裡各方面優越,手頭有點餘錢,就到各方面相對滯後一些的農村倒騰房產,城裡的房價高成本也高,農村要低些,把錢投向農村,佔領先機,以低價整棟樓盤下,加碼後又出售給需求者,屬於投資農村房產的炒房客,這種行為在城市都是不允許的,更何況是農村,國家嚴厲禁止的做法,當然就不會得到什麼保護的。
衣食住行是人的生活所需,把房子整棟低價買入後,加碼高價賣出,賺取他人基本生活所需的錢,讓太多的人住不起房或為住房付出更多,古人都有“安得廣廈千萬間,大庇天下寒士俱歡顏,風雨不動安如山,吾廬獨破受凍死亦足”的胸懷,現在的某些人居然在自己有住房的時候,還打起了別人沒住房,需要住房,只要自己手上有房,要住就只能從自己手上購買加過碼的高價房,自己就有錢賺的算盤。相信廣大民眾都對這種做法深惡痛絕,在許多普通民眾眼裡,現在的房價對社會的發展,所造成的危害早就顯而易見了,至於專家們的觀點及吹噓,除了炒房客,根本就沒人相信。
相信題主自己也是知道的,居民是不能在農村買地、買房的。既然買房不是為了住,而是為了交易賺錢,那麼有沒有效就要看你所買的這棟樓,是否具備可以買賣的條件了,比如:你是否是合法的購買人;整棟樓有沒有土地證;土地證上的使用性質是否經過審批;每套房子的房產證、土地證能否順利辦到,你手上的房子能否自由買賣…………如果一切手續具備,想辦法把自己的居民戶口轉成農村戶口,徹底到農村去生活當農民吧,看當地人是否願意接納你,佔著城市的各種便利到農村去折騰房子,沒給農村帶去好的發展前景,卻去倒騰當地住房,而且還是國家所不允許的,本身就是一種風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無視法律就要承擔後果。有句古訓:人哪,再你怎麼爭,都爭不過天道和規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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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購房合同是不受法律保護的,本身就具有投機的成分在裡面。所以,如果堅持購買,除了在協議中約定具體細節之外還要調查對方的履約程度也就是誠信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