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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西一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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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老周聊物業
物業換水錶要500元,合理嗎?
這個問題要分開來回答。首先要明確水錶產權屬於誰(自來水公司?物業公司?業主?),第二要明確500元費用包括什麼?收費是否合理?下面分別回答。
一、明確水錶產權
1、自來水供水抄表到戶
如果你住的小區屬於自來水公司直接抄表、水費交給自來水公司;通常而言,這個水錶產權屬於自來水公司,應由自來水公司負責免費更換,不需要你付費(國內絕大多數城市《供水條例》是這樣規定的,你可以查查法規)。
2、非抄表到戶
如果你住的小區不屬於抄表到戶,水費是交給物業公司的,這種情況下你需要查詢所在城市的物業管理、物業管理區域內維修責任劃分的法規、檔案(你也可以讓物業公司提供!),來確定水錶的產權。但通常而言,供水供電的維修責任的介面是從水錶、電錶後的第一個閥門、開關開始分隔,閥門、開關後的管路、裝置等都屬於業主所有,維修責任也屬於業主。
故,按上述說法,水錶的維修責任屬於物業公司,應當由物業公司負責更換。
但注意:你需要有法律法規依據,或者讓物業公司提供相應的法律法規。
二、收費是否合理
不談上面的維修責任,只談更換水錶500元是否合理。更換水錶500元應該包括水錶費用和水錶更換的維修費用;你需要先看看水錶的價格是多少、物業公司水錶收費多少?另外更換水錶的人工費用是多少?是否與物業公司公示的收費標準一致?
確定了以上資訊,就能綜合考慮收費是否合理了。
請注意:按政府要求,物業公司的維修收費、多種經營服務都應當提前公示,你認為合理就可以接受物業公司提供的維修服務,如果你認為維修費用不合理,你可以自行購買符合標準的水錶(可到自來水公司進行購買),並自行或請他人維修;只是在維修過程中,請物業公司確認水錶合格、確認新舊水錶的讀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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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小手冰良
1. 屬於增值服務,可以收費,但收費標準太高。可以去發改委投訴。
2. 更換水錶也不算太難的工作,男人或者說男孩應該都會。自己動手試試。沒什麼技術含量,大管徑注意皮墊對正別漏水。法蘭螺絲對角緊。小管徑注意纏好生料帶就可以了。
3.物業無非是拿不能停水阻攔你,採取收費。可以直接報修跑水,讓關閉閥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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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我那多名都被你們用了
不合理,貪心的人做什麼都想貪,一個水錶30-40塊錢,最多給他50塊錢都不錯了。如果他收你500塊錢,你叫他寫一張收據後打投訴電話12358會有人來收拾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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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國家二級營養師wazehu
如果水錶出戶了,正常是水務局負責更換的。如果水錶是物業的按正常來講,誰收取費用誰就要保證計量工具的正常運作。應該是物業負責更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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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飛波揚歌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八條規定:【租賃物的使用】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的損耗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條【租賃物的使用】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的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並要求賠償損失。
在房子租賃期間或者自家房子,如果水錶壞了,一般是自來水公司或者物業公司來承擔責任,水錶壞了需要及時向物業反應,以免造成自己的利益受到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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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藍色憂鬱10452751
我是北方的,我認為不合理。普通的機械水錶費用也就100~200元。遠傳水錶的話,一般在300~400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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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農民水電安裝
水錶的種類比較多。
分普通水錶、滴水錶和智慧水錶,普通水錶的價格一般在100以內,滴水錶一般在100元以上,智慧水錶最少在300元以上。
建議:
可以問清楚對方更換的是什麼水錶。然後可以打供水公司的線上客服熱線電話,諮詢該種水錶的價格是多少,這樣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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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張桂林76
水錶壞了,更換水錶,這是水務集團的事,跟物業有什麼關係,水錶是水務集團安的,屬於水務集團的,就像電錶,燃氣表一樣,都不屬於你的,你使用上述三種資源,是收費的,根據什麼收費呢,根據你的用量,怎麼計量呢,這就牽扯到用表了,所以說上述三種表屬於上述三家公司的,誰的表壞了,當然誰來修,也不會收費的,人為損壞除外,另外你水錶壞了,水並沒有斷呢,你還可以正常使啊,只是他不計量了,水務集團會主動來找你的,我就遇見過這事,18年的事,也是水錶壞了,我哪知道啊,水錶又不在我屋裡,壞了多長時間也不知道,因為長時間沒交費,水務集團巡查發現水錶不走字,第2天來換了一塊表,我補交100塊錢水費,實際用量不止100,因為裱壞了不計量,用水量是估的,根本就沒提到表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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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布朗5377
拋開其他的說法,單說 服務者與被服務者的關係,物業公司有權力收取服務費 然後再向交了錢的居民提供相應的服務,至於服務的質量與所交費用是不是等價的、平等的 那就是雙方你情我願的事了!也就是說 雙方可以選擇 服務和被服務, 當然也可以選擇不服務和不被服務。好了,話又說回來了,物業公司的存在和他存在的方式出現了問題,那就是 他無法讓小區裡的所有居民執行自由選擇的權力,是在強迫收錢 強迫服務,上升到法律層面來說,這種做法是不合法的!至於有人說 :不想要物業公司服務 你就別買有物業服務小區的房子,這種說法更站不住腳了!那就損害了公民的合法權益 更加違法!所以 當年把物業管理這種方式從國外引入國內是非常錯誤的!最大的問題是物業公司是以賺錢為目的,就是從中賺取高額利潤,所以應該把小區交給街道辦事處由國家 政府來管理,辦事處是政府機構、工作人員 是國家幹部 國家給發工資,由他們僱傭工人來做小區裡面的所有工作,協調管理小區事物,可以從居民交的費用中給這些工作人員發適當的獎金,這樣即能把居民交的錢直接花在真正幹活的工人身上,又能省去物業從中賺黑心錢!另外 居民小區裡用不著弄的像花園一樣 什麼假山 怪石 噴泉 魚塘一類的東西 當然富人小區除外,這些東西沒有多大意義,還特別費錢!只要小區裡乾乾淨淨的,協調好居民之間的大事小情 少產生矛盾就可以了。物業公司能做到的事情 我們街道辦事處的工作人員一定會做的更好!
回覆列表
你這個不是一戶一表吧,如果是一戶一表使用者直接與水務公司打交道與物業何干?如果是物業二次供水,水錶是自己的,自己有購買選擇權,如果自己到外面購買,物業會說表不合格或者收取你高額的安裝費,可以向12315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