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風一樣的男子988

    這事情找警察基本沒用,只要不涉及刑事犯罪,不涉及人員傷亡,警察一般都只負責調解,如果真要解決,只能去法院。據我所瞭解到的法律知識,你可以不必賠償的。因為民法典裡面有一條自甘冒險條款,可以適用你現在的情況。所謂的自甘冒險,就是行為人明顯知道所從事的活動具有一定的風險性,可能造成一定的身體及財產損失,還自願進行,最後需要自己承擔所造成的後果。

    一,自甘冒險規則的適用範圍,民法典規定具體有一定風險的文體活動適用自甘冒險範圍,也就是如藍球足球等具有對抗性質的活動可以適用。

    二,自甘冒險的作為免責條款的要件,1,就是雙方均是活動的參與者,2,且受害人須滿足知情與自願要素。3,客觀上損害必須是固有風險現實化的結果。所謂固有風險,就是按照一般社會觀念判斷,該種活動所通常具有的風險。

    綜上所述,你的行為完全是滿足自甘冒險免責條款的,對方作為具有完全行為能力,精神正常的成年人,是應該知道藍球活動存在一定的受傷及財產損失的風險,且自願參加了藍球比賽,如果你在比賽中,沒有故意的,不符合比賽規則的行為或者動作,那麼所造成對方的各種損失,就可以認為對方是自甘冒險,就得自己承擔受傷或者財產損失的後果。

    我認為你要做的就是固定好證據,能夠證明你當時的動作沒有明顯的超出正常比賽規則,沒有故意性,那麼作為一個成年人,明知道有風險,還帶著這些東西去打藍球,就應該知道這東西有被打碎的可能性,就應該自己承擔損失,而不是叫別人來賠償。甚至我有理由懷疑,這個是一個蓄意的碰瓷,因為玉這個東西,不好鑑定價值,即使有發票,完全有可能虛開,明知道有風險,還戴這東西去打球,真的有理由懷疑對方有這樣的行為。

  • 2 # x壹葉

    年代變了,新出民法典裡面自甘風險原則就適用於這種對抗性運動。比如說戴個玉手鐲打球給撞碎了,難道還要人賠不成。成年人應該對可能的風險有認識。

  • 3 # 自由藍星

    打籃球這麼激烈運動還帶著玉佩,這不是明顯要訛人嗎?

    所有打球的人都知道,貴重物品都要保管好,包括戒指項鍊手機等物品,打球的時候基本上只穿球衣和一些腕帶之類的配飾。好傢伙,還帶著玉佩上場,怎麼不隨身帶著個老奶奶呢?

    這種情況下,就不該賠。警察來了也是,他們也只是進行調解,談不成就讓起訴。影片證據什麼的留好,破碎的玉佩什麼的留一點殘骸。就讓這傢伙去起訴去,讓其提供充足完整的依據來,有什麼事到法庭上說。到開庭之後,就說不相信提供的收據和發票,要求其去正規珠寶鑑定部門鑑定,反正怎麼麻煩就怎麼來,看他還敢不敢再碰瓷了。

    如果對方要動手或者攔著不讓走,那就更好了,直接報警再把他給逮起來。

  • 4 # 小蟈看世界

    出了這事的確挺糟心的,不過這種事情不屬於故意的就是去法院也就屬於民事訴訟了,他報警是沒有任何用的,一般在不是故意的情況下都是不構成犯罪的,雙方可以根據物品實際毀損的情況進行計價賠償(索要購買發票),可以按照物品的原價進行賠償,可以將物品進行折價賠償,還可以進行維修(玉石修復的話估計事主也不會同意),這事即時鬧到法院也是按照折價或者原價賠償,不過這位朋友以後在進行運動的時候要事先提醒一起玩的朋友照看好自己的私人貴重物品,避免出現意外。

  • 5 # 廣譜

    等待對方去法院起訴就行了

    要求對方出示證據,證明你撞的,而且因為你撞的原因導致玉佩損壞的結果。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徐嘉餘到底是個怎樣的人?